棚户区改造拆迁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9:01:08 412 人看过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调裁决

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一、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是什么?

(一)、棚户区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三)、关于面积认定。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四)、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使得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还可以缓解政府筹资压力,提高改造效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2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纠纷相关文章
  • 拆迁棚户区改造面积按什么算?
    一、拆迁棚户区改造面积按什么算一般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不一致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房屋拆迁补偿的方法,可以推行贷币赔偿,还可以推行房屋所有权替换,还能够挑选贷币赔偿和产权年限换置紧密结合的弥补方法。拆建企业按照要求规范,被动迁房子的使用权人或应用人付款的各种各样赔偿金,一般包含如下所示赔偿:1、房子赔偿费(也叫房子重设费)用以赔偿被动迁房屋产权人的损害,以被动迁房子的结构特征和折旧费水平划档,按平米价格测算。2、资金周转赔偿费用以赔偿被动迁房子居民临时性定居房或自作自受临时性住所的不方便,以临时性定居标准划档,按被动迁房子居民的人口数量每月给予补助。3、奖励性赔偿费用以激励被动迁房子居民积极主动帮助房屋拆迁补偿或积极舍弃一些支配权如自行迁到近郊区或不规定动迁企业布置住宅;房屋拆迁赔偿费的各类规范由
    2024-01-24
    383人看过
  • 拆迁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途径(03)
    房屋拆迁中房屋租赁的纠纷处理方式如下:当事人首先可以进行协商,出租房可以解除合同,并给承租方赔偿对方搬离房屋造成的相关损失;如果承租方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中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如果合同只约定了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则拆迁中租赁合同纠纷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2023-08-12
    495人看过
  • 拆迁意愿:棚户区改造是否需要拆迁?
    不是。棚户区改造不一定是拆迁,它们之间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不是一个层次,也不是一个概念的,棚户区在改造的过程当中,是由相关的部门批准之后获得规范性文件,对于改造方案进行施工改造的,如果要拆迁,也是和普通的拆迁不是一个性质。棚户区改造房屋可以出售吗棚户区住房五年内不能买卖。分析如下:1、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属于安置房性质,此类住房不允许买卖,无法办理过户。2、这样的住房需要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房主名义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此时住房为正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
    2023-07-07
    235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回迁时出现纠纷怎么办
    若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在回迁环节遭遇纠纷,则可依据法律规定寻求人民法院的法律援助与公正裁决。在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者未能在协议所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务,拆迁机构有权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同时,亦有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审理期间,拆迁机构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2024-07-30
    14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和拆迁的关系如何解释?
    (一)棚户区改造不一定是拆迁,它们之间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不是一个层次,也不是一个概念的,棚户区在改造的过程当中,是由相关的部门批准之后获得规范性文件,对于改造方案进行施工改造的,如果要拆迁,也是和普通的拆迁不是一个性质。(二)拆迁的话,是需要有很多原因的,一般是直接拆除。而棚户区改造只是原因之一,不可以和拆迁的性质混为一谈,如果棚户区改造的时候需要拆迁,那么也算是棚户区的改造,如果棚户区改造的时候不需要拆迁,那更提不上任何的拆迁行为。棚户区改造要土地证吗棚户区改造有房屋证,但牵涉很多的问题:(一)短期内不能解决,原由多方面,政府主要是考虑不能确权这么多的房,冲击房地产市场。(二)交纳税赋不确定。因为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是很吃亏的,房地产先投入资本改造完棚户区,正好资本链不完善的时候,是不可能负责老百姓这部分的税款的。因为房地产无销售业绩啊,无销售出一套房,但棚户区改造老百
    2023-07-02
    124人看过
  • 区别棚户区改造和普通拆迁
    棚户区拆迁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补偿的补偿项目基本是一样的,只是补偿的标准、补偿的多少等存在区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依照本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23-07-02
    316人看过
  • 棚户区拆迁改造怎样补偿
    1、拆迁土地补偿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2、拆迁赔偿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一般而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房屋拆迁的流程是: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证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
    2024-04-25
    437人看过
  • 房子拆迁,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是什么
    (一)、棚户区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三)、关于面积认定。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四)、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使得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
    2023-02-25
    304人看过
  • 有效解决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途径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就安置房屋的坐落、面积等进行具体约定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出售给购房人的,由于拆迁协议对标的房屋的安置时间上先于房屋买卖合同对房屋的出售,被拆迁人就明确具体的标的房屋享有的权利是原房屋所有权的延续,因此应优先保护被拆迁人对安置房屋的权利。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处理?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法律依据:被拆迁方不要现在的营业房而要求赔偿,根据《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拆迁补偿形式实行作价补偿,产权调换或者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被拆除人有权选择补偿形式。”的规定,房产商只能按被拆迁方被拆迁时的房屋按市场指导价进行作价补偿,
    2023-07-16
    318人看过
  • 拆迁协议合同纠纷的争议有什么解决途径
    一、拆迁协议合同纠纷的争议有什么解决途径我国拆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通常是协商、行政裁决、起诉以及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合同双方签订了拆迁合同之后,因各种原因产生争议或出现违规行为时,首先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方进行协商解决,若是协商未果,则可以通过相关仲裁机关进行裁决,若是对裁决结果不服,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方胜诉则可强制执行。二、拆迁协议应具备的内容拆迁协议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2.补偿方式、金额及支付期限;3.搬迁期限;4.双方权利义务;5.违约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
    2023-07-08
    495人看过
  • 解决农村房屋拆迁纠纷的有效途径
    (一)制定一部专门规范农村房屋拆迁的法律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由于一部专门规范农村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使得在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实际操作中,出现了种种矛盾纠纷,更严重者可能闹出人命。故笔者认为,针对这一情况,现阶段我国急需制定一部专门规范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使得政府工作部门或者被拆迁农民在解决房屋拆迁补偿费用问题的时候,能够有法可依,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产生。同时,基于我国目前尚无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文件,故考虑到法律文件的急迫需要性与我国的现实情况,笔者认为也可以考虑先由国务院制定一部行政法规,以解决各地此起彼伏的拆迁纠纷,待时机成熟后再制定法律。(二)适当提高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屋拆迁纠纷产生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利益驱动,许多农民就是为了获得一个更高的补偿额才去当钉子户,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与政府对抗。因此,适当提高拆迁补偿的标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对农村房屋
    2023-07-05
    396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拆迁,岂容“拆了再赔”?
    由于该区域拆迁是就地安置,这几十户不同意拆迁,项目就无法正常进行,之前搬走的1000多户就无法回迁,拆迁工作拖的时间太长,因此才采取了一些“措施”,这不影响与拆迁户协商赔偿问题,拆迁方可根据拆迁户提出的损失进行赔偿……据华商报报道,日前发生在西安市的一起夜间偷拆案件中,拆迁方面对媒体很“坦率”地承认了自己的行为,甚至搬出了“拆了再赔”都没关系的论调。这实在令人大跌眼镜……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陈丽芳表示,实践中类似该案这种“先拆了再说”,架不住我赔你的倾向在征收中比比皆是。问题在于,“拆了再赔”真的是拆迁方可以选择的合法、合理方式么?若纵容此种思潮泛滥,又会给被征收人造成哪些不可预料的权益侵害呢?在明律师认为,这里面有几方面问题需要厘清:其一,少部分人的权利是不是权利?拆迁方负责人指出,该案中1000多户都签了搬了,就剩下这几十户要价超过国家标准,迟迟不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言下之
    2023-04-18
    195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与棚户区改造的差异
    一、土地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二、法律适用不同。房屋拆迁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棚改区,因为其属于国有土地,所以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三、补偿标准不同。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了改造城镇内的危旧住房推出的一项工程,补偿的费用通常比较低;而商品房拆迁赔偿是拆迁人对于被拆迁人所给予的补偿,补偿费用比较高,通常补偿额度等同于所拆迁房的市场价值。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吗?安置房和商品房存在土地来源、房屋产权、房屋质量、房屋所享受的权利、交易时间限制、交易限制等多方面的区别。很多安置房是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
    2023-07-20
    412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拆迁条件有哪些
    棚户区改造强拆的条件有: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被征收方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
    2023-07-27
    164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 更多>

    #拆迁纠纷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房屋产权纠纷, 房屋拆迁纠纷中产权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途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房屋产权纠纷是指房屋的产权权属不清或房屋所有权人未明确的。拆迁人在实施房屋拆迁时,遇到房屋产权有纠纷的应慎重处理。在拆迁公告有效期限内,一是由产权人之间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委托全权代表或共同与拆迁人商议有关拆迁补偿事宜,并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二是产权人自行提请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判决,拆迁人依据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三是在拆迁公告的有效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拆迁人应依照拆迁
    •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和城中村改造拆迁有什么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6
      城中村房屋拆迁的特殊性是因为其具有城市和农村的双重特征。房屋建筑占有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但是周边房屋的市场价却很高。根据集体土地建筑成本的拆迁补偿,补偿结果对被拆迁的家庭不公平,降低原来的居住、生活水平的可能性很高,这违反了拆迁补偿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通俗的来
    • 棚户改造拆迁纠纷不签字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03
      征收部门可以作出征收的补偿决定,如果逾期不执行征收决定的,也不复议或提起诉讼的,那么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要拆迁部门所拆迁的程序是属于合法的,被拆迁方就需要依法的遵守。
    • 单位房拆迁棚户区改造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
    • 北京拆迁补偿纠纷案件解决途径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2-21
      一、北京拆迁补偿纠纷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民事诉讼的管辖是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从法律层面上讲,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拆迁许可案件、拆迁裁决案件以及与拆迁有关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对于不涉及不动产物权,仅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对立项、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