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双方对收受干股达成合意。请托人为谋取利益,允诺无须对价给予一定的股份,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并同意接受该股份,即双方对收受干股达成一致意见。合意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协议,也可以是口头约定,总之双方是心知肚明。如果仅是请托人自己认为是给予股份,而该意思并未传递给对方,对方也不知道的,不能作为干股来认定。例如,ABC三人开办一公司,考虑到业务发展需要某甲的帮忙,便确定给甲二成干股,但并未告知甲,甲虽然收了他们的钱物,但不能认定为干股型受贿。
第二,受托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如果受托人并未利用本人的权力,而是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如同学关系、亲戚关系、同级关系等,即使收受了干股也不应认定为干股型受贿。例如,甲乙二人为开办采石场,找该镇镇长王某帮忙协调相关证照办理,允诺给其三成干股。王某遂通过其同学、亲戚办理了有关证照,收取了干股利润3万元。此案中,王某收取的3万元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不能认定为干股型受贿。
第三,受托人确实没有任何出资。所谓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是某方面的专家,为公司(企业)提供了专业技术服务,或参与了管理经营,由此而获得的股份及红利不应认定为干股型受贿。但是,若其行为符合受贿的其他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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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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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判定干股型受贿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30近年来,党和国家对贪污腐败保持高压态势,隐蔽性较强的干股型受贿案件有所增多。在审理此类受贿案件中,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要点,做到不枉不纵。 第一,双方对收受干股达成合意。请托人为谋取利益,允诺无须对价给予一定的股份,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并同意接受该股份,即双方对收受干股达成一致意见。合意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协议,也可以是口头约定,总之双方是心知肚明。如果仅是请托人自己认为是给予股份,而该意思并未传递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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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收受干股型贿赂是如何规定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6“干股”,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不出股金,赚了分红而赔了不受损失的股份”。干股在《公司法》上被运用于企业经营当中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干股的出现有其客观必然性,或是激励在职的员工和技术骨干,或是稳定管理层,或是人情交际的馈赠等等,原因不一而足。我们此处所讲干股是指权力干股,即公司或股东无偿送给掌握某种公共权力的人的股份,这是新时期权力腐败的典型。由于穿上的是股东“马甲”,披上的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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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的几种形式,受贿的几种类型,受贿的几种行为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6刑法规定的受贿罪有哪几种情况,刑法规定的受贿罪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等。一、哪几种情形的行为方式属于受贿罪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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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干股干部受贿申诉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9干股进行股权转让登记,或者有关证据证明股份实际转让的,受贿金额按转让时股份价值计算,分红按受贿孳息处理。根据股份转让价值和分红总额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涉嫌受贿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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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受贿案件犯罪数额怎么认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1具体可以参考最高检出具的《贪污犯罪意见办法》。 《贪污犯罪意见办法》第二条规定,股份登记转让或者实际转让的,应当按照股份价值计算受贿数额,所分红利按照受贿孳息处理。 第三条规定,在国家工作人员登记或实际受让的股份数额与分取红利相差悬殊的情况下,除了应当按照股份价值计算干股受贿数额之外,不能直接将全部红利按照受贿孳息处理。检察机关应当在红利中辨识出具有孳息性质的部分与具有独立贿赂性质的部分——根据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