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预告登记怎么办理
房屋预告登记有下列作用:
1.权利保全效力。
通过预告登记,使该债权以登记的方式记录下来并予以公示,使那些与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任何不动产处分,皆为无效,实际上是保障请求权得以实现并发生所期待的物权效果。
2.顺位保全效力。
指实际发生预告登记的请求权所指向的物权变动时,依预告登记的顺位记入登记。
3.破产保护效力。
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不但可以对抗不动产物权人,从而保障请求权人取得不动产物权,而且可以在不动产物权人陷入破产时,排斥其他债权人,从而实现请求权人指定的效果。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继续执行合同约定,或者要求违约方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对于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时,违约方直接赔偿经济损失即可。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房屋买卖买方违约怎么承担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的,可以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具体来说违约责任有下列承担方式:
一、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二、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三、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四、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五、定金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方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n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n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房屋买卖备案登记属于预告登记吗
66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是否可以办理预告登记,二手房买卖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331人看过
-
"房屋登记预告:能否进行买卖或抵押?"
55人看过
-
房屋只办理了预告登记要怎么过户
385人看过
-
谨防“一房二卖”买房“预告登记”
19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是有区别的
67人看过
-
不动产预告登记,房屋预告登记如何办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1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但根据规定,自登记之日起满两年,当事人还不行使请求权,该登记就会自动失效。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
-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有什么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301、二者的法律效力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而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二者的法律效力完全不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
-
-
房屋预告登记后进行买卖但没解决过户手续该房屋还隶属预告登记的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9预告登记指当事人商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罚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获到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能够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典质。预告登记之后,申请人在该项不动产权利上相对于其他人就具有了优先的地位。但根据限定,自登记之日起满两年,当事人还不行使请求权,该登记就会自动失效。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限定,有下列情形
-
房屋买卖合同预告登记的规定是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4房屋买卖合同预告登记制度是民法中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具体体现。 其对义务人(不动产所有人)处分的限制效力,即不动产所有人在与买受人或者其他有关物权权利请求人进行预告登记后,由于法律赋予预告登记的效力,迫使所有权人不能够再次进行妨害预告登记的请求权的处分或移转。这就使得所有权人有了在预告登记后进行再次处分或移转的法律后果的预期。 其次,预告登记制度是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法律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