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一波三折的车险理赔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8:41:26 271 人看过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曾发生一起出租汽车起火燃烧事故,关于这次保险理赔问题可谓一波三折,用了三年多的时间,才最终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

2000年2月11日凌晨2时左右,代班司机冷永祥驾驶湘JX0538号出租汽车行驶于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玉霞路地段的时候,汽车引擎盖下突然起火。虽然火势被扑灭,但由于汽车油箱接火,整车仍被烧毁。

冷永祥随后向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常德分公司业务处理中心拨打了出险报案电话。该公司当即派出工作人员赶往事故现场查勘。此后,该出租汽车的产权单位常德市青舟汽车出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口头向人保常德分公司及武陵区支公司提出保险理赔要求。两级保险均公司答复,这起事故属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明确的“自燃”,由于该车辆未投保“自燃”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2000年3月8日,谢春杰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湘JX0538号出租汽车是其私有,挂靠在常德市青舟汽车出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年1月16日,向常德市青舟汽车出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交保险费3000元,由该公司于当月18日向人民保常德武陵区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公司签发了保险单。但保险公司在车辆起火毁损后却拒绝赔偿,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20万元。

人保常德市武陵区支公司在答辩中指出,本案属“自燃”,由于车辆未投保“自燃”险,不应赔偿,并出具了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车辆起火原因的鉴定结果———“基本上排除外来火源引起火灾的可能”。

在本案中,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为三个方面。一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常德市青舟汽车出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还是谢春杰,谁具有保险金请求权。二是保险条款中的“自燃”,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说明义务,保险公司能否据此免责。三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自燃”的解释是否与其他有关解释矛盾,该解释是否有效。

一审法院认为,谢春杰于1998年12月以14.5万元购买了湘JX0538号汽车,其后挂靠在常德市青舟汽车出租实业有限公司经营,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一种营运方式,且保险费由其支付,保险单中的投保人栏也载明了“青舟公司(谢春杰)”,故谢春杰对车辆具有保险利益,是本案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虽然保险条款规定了“自燃”是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情形,但保险公司未向谢春杰履行明确说明的义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解释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时,将火灾列入了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范围后,又将“自燃”列入免除责任范围,在理解上已产生争议。依照《保险法》关于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之规定,应确认“自燃”免责条款无效。据此判决人保武陵区支公司向谢春杰赔偿保险金94338.34元。

人保武陵区支公司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0年10月,该案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期开庭。二审判决以公安部消防局编写的《防火手册》关于“自燃”的定义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自燃”的解释矛盾为由,维持了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后,人保湖南省分公司、常德分公司、武陵区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该院在审查后,于2001年9月20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抗诉书。同年12月1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指令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经过一年多的再审程序后,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0月作出终审裁定,查明投保单尾部“投保人签章”栏加盖的是常德市青舟汽车出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印章,且谢春杰未按法庭指定提交购买出租车辆证据的事实,认定谢春杰不是本案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并查明和认定,人保常德市武陵区支公司向徐成银履行了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判决书还按照形式逻辑方法分析了“火灾”与“自燃”系种属关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自燃”的解释,既不自相矛盾,也不与公安部的《防火手册》关于“自燃”的定义矛盾。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书,驳回了谢春杰对人保常德市武陵区支公司的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0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免责条款相关文章
  • 电视购物一波三折
    电视购物因为方便快捷,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产品,范女士也是其中之一,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范女士电视购物后却惹来了烦恼。2008年12月,消费者范女士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一套价值98元的嫩白套装,使用后出现过敏,要求退款遭拒后,向嘉定区消保委投诉。经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和协商,范女士以半价重新购买另一款产品,该公司也承诺无效退款。后上网查询发现该产品价格就是所谓的半价,范女士再次投诉至区消保委,要求退还两次的购货款。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公司对未使用的产品作全额退款。由于电视购物的准入门槛低、环节多、追责难,因此消费者在通过电视购物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三一、对电视销售的物品有一定的分辨能力,不要贪小利,对于产品描述与价格相差较远的物品要谨慎购。二、要选择资质好,良好口碑的电视销售公司。尤其是那些在异地播放的电视购物节目。三、要尽量选择货到付款的购买
    2023-06-07
    92人看过
  • 一波三折推迟收房
    赵女士在去年购置了一套商品住宅,去年12月30日交付。但是,她在收房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进行了一番交涉,无果,最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这一争议,并且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在半年时间里,赵女士一直没有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今年6月5日,赵女士去办理了收房手续,在交纳物业费时,双方又起了争议。开发商认为,根据合同规定去年12月30日的交房截止日,就算已经将该套房屋交付业主了,按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应从该日期起缴纳物业管理费。因此,赵女士缴纳的物业管理费要从交房之日算起。赵女士困惑了,物业费应该从何时起算?是合同约定收房日期还是实际收房日期呢?[律师分析]三种人要缴物业费江苏法略律师事务所游期涛律师表示,根据相关物业管理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主体可以分成三种:第一种是业主。业主是物业的所有权人。第二种是物业使用人。这种情况发生在房屋出租和出借时。同时,房屋的所有人应付连带缴纳责任。第三
    2023-04-22
    256人看过
  • 一套房子买与卖的一波三折
    一套房子的买与卖一波三折。买房者齐先生说被忽悠签了合约,中介与卖房者合伙诈骗;中介则说:人家就是在我们这卖房,我们根本就不熟,而且这个事儿,根本不是齐先生所说的那么回事儿。卖房者说:他们反反复复要买又不买的,并不是我违约。到底是卖主不想卖了?是买房者不想买了?还是中介公司忽悠签合约呢?买房者我觉得他们是在网上以低价房引诱我上当,然后看房的时候忽悠签合约,最后恐吓我签了这个不追究责任的协议,这就是合伙诈骗,我看他们都可熟了。买房者齐先生说。今年1月初,长春25岁的齐先生在某网站上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价格低廉,位置合心,他想买做婚房,就按照网站上的联系方式打了过去。是安业地产中介公司,当天联系后就去看房了,卖家也在。齐先生称,初看房,自己没想一次定下,但经中介业务员和卖家一劝,就签署了购房合同,并交了5000元定金和5000元中介费。他们老多人围着我了,一顿忽悠,让我当天就定下来,我要不买就没了
    2023-06-10
    312人看过
  • “4050”人员再就业遇工伤理赔一波三折
    近日,再就业职工老宫从单位领取了5万元工伤赔偿,为这5万元,老宫三次与单位对簿公堂。单位拒付工伤赔偿的理由很简单,尽管老宫是工伤,但他享受4050待遇,单位没法为他交纳工伤保险。4050人员再就业未投保昨日老宫告诉记者,自己今年59岁,是某服饰有限公司的职工,他是2012年11月份被这家服饰有限公司招聘为工人的,由于老宫享受4050待遇,保险按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费,并享受市政府的相关补贴,所以单位就没有为他转移保险关系,从而也就没有为他交纳工伤保险。没想到刚刚工作才一个多月,老宫在工作中受伤,被送到金州区人民医院治疗,2013年8月13日,老宫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去年8月5日,老宫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他向金州新区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单位按十级标准给付工伤赔偿6.5万余元。公司称享受4050待遇无法投保某服饰有限公司方面认为,没有为老宫交纳工伤保险的责任在老宫本人,因为
    2023-06-10
    74人看过
  • “亨利”号货轮一波三折
    1999年10月20日,我国A公司与新加坡B公司签订购买52500吨饲料的CFR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装船期限为2000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亨-利”号在开往某外国港口运货途中遇到飓风,结果2000年1月20日才完成装货。承运人在取得**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亨-利”号途经某海峡时起火,造成部分饲料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饲料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迟延,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赶上了饲料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饲料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依照《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规定:“为了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特殊牺牲或者支付特殊费用以使上述财产脱离危险,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存在共同海损行为。”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
    2023-04-22
    118人看过
  • 一波三折的债权转让纠纷
    本来一起比较清楚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于当事人在债权债务转移过程中的一系列不规范的操作,导致本来明晰的债权反而变得不明朗了,甚至使债权人王某的8万余元债权没有了着落,从而引起了当事人之间的债权转让纠纷。债权人最后走上了诉讼道路,这起艰难的官司在法官的明察秋毫下获得了圆满解决,王某终于找回了本就属于自己的8万余元债权。本来享有的8万余元债权突然没有了着落镇江市某房屋开发公司承建了该市某小学综合楼工程后,又将其发包给丹徒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吴某实际承包施工。为确保该工程顺利实施,缓解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困难,开发公司与吴某经友好协商后,达成了由吴某代售开发公司的部分商品房抵付施工工程款的协议。开发公司提供给吴某六套代售的房屋分别为102室、202室、203室、204室、404室和503室。双方对代售房屋的面积、价格、售房程序及协作原则等都作了明确的约定。根据协议,开发公司同意由吴某代售上述房屋以抵付吴某
    2023-06-08
    364人看过
  • "杀妻骗保"案一波三折死缓改判无罪
    2005年06月08日18:22新华网2003年初,一桩“杀妻骗保”案轰动武汉三镇。一时间,人们街谈巷议:有一对王氏兄弟合谋,杀死了弟弟的妻子,骗取保险公司160多万元的保险金。此后,王氏兄弟先后被法院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然而,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作出终审判决:王氏兄弟无罪。(套了那么久,是逢高就走?还是继续等待?)从死缓到无罪,是什么制造了这魔术般的局面?煤气中毒,夺走弟媳生命昨日,省高院办案法官介绍,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37岁的大王(化名)与34岁的小王(化名)是一对亲兄弟。大王在汉正街做服装生意,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决定采取购买保险,再将被保险人杀害的办法,获取保险赔偿金。2002年7月,大王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为其妻姐秦某购买604万元人身意外保险。但因种种原因,保险公司核保后,只愿限额赔保30万元,大王为此退保。大王并不甘心,又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为秦
    2023-04-23
    479人看过
  • 一起车险赔案引起的思索
    1998年12月5日,人保宁夏分公司接到机动车辆险出险报案。二个月前,程某的父亲将自己的私有营业性东风牌汽车投了保险。刚学会开车的程某在倒车时,不慎将自己两岁的亲生女儿轧死。[分析]对于该案的理赔处理,出现了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保险人依照合同有关规定给予赔偿。“由于程某没有驾驶执照,属不合格驾驶人员,因此应当拒赔。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合同除外责任中明确规定,”私有或个人承包的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因而该事故不构成保险责任,应予拒赔。第三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与儿子已分成两家,不属家庭成员,应予赔付。这里的关键在于程某的女儿与被保险人(程某的父亲)是否存在家庭成员关系。家庭成员一般是指同居一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却不是以是否分家作为判断标准。保险公司认为,车主
    2023-04-23
    216人看过
  • “柏林税案”一波三折是是非非真相大白
    2000年12月18日,江西省某报记者的一篇题为《变味检查整垮企业柏林公司何日复产》的内参材料送到江西省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办公桌上。这份材料语气严厉地反映了江西省弋阳县国税局利用税务检查,滥征税款,打击报复江西省私营企业柏林实业有限公司,致使该公司被迫停产等问题。此文引起了江西省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领导亲笔批示,责成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事着手进行调查。然而调查的结果却是另一个样子。事件的缘由要追溯到2000年4月中旬,弋阳县国税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县局领导带队,组成检查小组,对柏林公司1999年度缴纳增值税的情况进行检查。为了便于开展工作,4月29日,上饶市国税稽查局下达了《委托稽查通知书》,并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之规定,明确指出:重大案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在检查中,稽查小组发现柏林公司在增值税缴纳方面存在疑点:一是留抵数额偏大,1996年、1997年、1998年三年应
    2023-06-08
    404人看过
  • 下班时意外摔伤工伤赔偿遭遇一波三折
    现年60岁的刘某是梅林桥镇飞龙桥村人,系湘潭市某装卸有限公司派遣到县内某粮库工作的派遣员工。2014年8月4日中午下班时,刘某在粮库门口意外摔伤,在医院住院治疗四个月后基本治愈,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出院后,刘某请村干部一起找装卸公司商讨工伤赔偿事宜,但无功而返。在村干部的指引下,刘某来到梅林桥镇司法所申请司法调解。调解人员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经过认真分析,认为这是一起简单的工伤赔偿纠纷,当即与装卸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表明来意,但对方以已经承担了刘某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为由拒绝刘某的其他要求。于是调解人员建议进行面对面协商,但对方又以工作忙没有时间为借口不答应见面。见对方的态度没有一点转变,气愤的刘某随即与某法律服务所签订了代理协议,准备走诉讼程序。装卸公司负责人得知刘某要打官司,认为此事通过调解更有利于纠纷的化解,没有必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便向调解人员说了实话:为了减少赔偿金额,所以
    2023-06-10
    132人看过
  • 一起机损险赔案的处理
    案件简介A公司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器损坏保险。2003年5-9月期间,A公司纸机匀浆部件“飘片”表面出现裂纹,连续发生损坏事件,累计损坏4片。该“飘片”从德国进口,每片价值25万美元。“飘片”供应商S公司技术人员通过现场查看后认为:“飘片”损坏是工人在纸机清洗时未将“飘片”抽出,致使清洗过程中“飘片”接触了碱性洗涤剂造成的。事后,S公司向A公司提交了有关“飘片”损坏原因的分析报告,指出“飘片”损坏是由于接触到碱性化学物质所致。A公司遂以“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102万美元。赔案处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现场查勘中了解到,A公司使用的“飘片”均来自S公司,S公司是“飘片”唯一供应商,其提供的“飘片”使用期限长的已达2年以上,短的也在6个月以上,使用6个月以下损坏的以前没有发生过,“飘片”的清洗工艺也一直没有改变过。对于“飘片”连续损坏的原因,他们也感到困惑,但S
    2023-06-07
    193人看过
  • 原被告合作不积极保险理赔波折起
    7月28日,江西省吉水县法院宣判一起因未通知保险事故发生及未核定事故损失而拒绝保险赔付的保险合同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赔偿原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水赣江大桥项目部损失273620.3元。吉水赣江大桥主体工程分为ab两标段,原告承建其中a标段工程后,向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投保了大桥工程一切险,并缴纳保费6万元,被告也签发了保单。在保险责任期间,赣江吉水水段共发生7次洪水灾害,给原告承建的大桥工程造成巨大损失。对其中的前5次洪灾损失,原被告经协商确定由被告赔付原告20万元,此款被告已支付10万元。2002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赣江发生保险责任期间的第6次洪水,被告接到原告通知后,于10月31日到大桥工地检查,但对原告申报的损失既没有及时作出核定,也未拒绝赔偿。2003年5月16日至18日,赣江发生保险期内第7次洪水,此次事故原
    2023-04-23
    353人看过
  • 8万元买卖合同债务纠纷案一波三折债务纠纷案
    8万元买卖合同债务纠纷案一波三折东北一大豆商人张X泉和长治县A集团下属的B食品公司因买卖合同债务纠纷诉至长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张X泉不服,上诉至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但在(2005)长民终字***号民事判决书中的樊X芳审判长却成了从未参加庭审活动的贾X中。而8万元债务款又让第三人赵树中提取。中级人民法院终判B公司向有入库单的张X泉重复支付。B公司不服,向长治市人大提出信访。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存在违反程序问题进行了调查。事实的来源2001年11月1日开始,原告张X泉和被告B公司发生大豆买卖业务往来。双方发生争议的有两笔款项。一笔是2002年9月30日为第三取款人赵树叶转账汇款8万元。B公司主张此款是原告亲自带赵树叶到该公司,亲口同意B公司将8万元债款转付给赵树叶。原因是张欠赵8万元,B公司付款是按照张的要求付给赵的,现在张X泉否认曾同意把8万元转付给赵。而B公司提供的转账手续及赵
    2023-03-07
    326人看过
  • 拍卖一波三折苏州“老园子”难“吃香”
    苏州自古以来即是富庶之地,城内散落着大量的“老园子”。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富有苏州特色的古建筑已成为一笔珍贵的财富。然而,这笔财富也是一种包袱。每年古建筑的维护保养耗资巨大。苏州政府为此出台政策,允许这些古建筑上市买卖,通过社会力量进行维护。但此举并未取得预期效果,而且不少“老园子”被转手后成了“烫手山芋”。本报记者为此探访了苏州三个较有典型性的古建筑现状。朱家园:拍卖一波三折朱家园,苏州民国时期的老别墅。上月中旬,上海拍卖行发出公告,称朱家园别墅要通过拍卖转让产权,参考价为1600万元。在苏州市吉庆街找到了朱家园别墅。它大门紧锁,从外观看,这是一幢三层楼高的别墅,带阁楼。由于长期无人居住,院子里杂草丛生,别墅的窗户也统统没有了。朱家园建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距今已有七十多年历史,是苏州最大的单体民国建筑。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里以前是著名的戴公馆,住过戴笠的姨太太。也有人说,这里是宋美龄在苏
    2023-06-08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免责条款
    相关咨询
    • 车损险和三者险是一起买的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车损险)则是由车主自主选择是否购买的,其费率结构大致是统一的!交强险是国家强制必须购买的。相对于交强险而言。另外,建议您最好是结合车辆状况与需投保的险种向各家车险公司具体咨询,不是完全统一的,之后的车辆强制保险费用=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汽车商业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具体的商业险费率也是由各家保险公司依据保监会的
    • 人保汽车保险,一年没有理赔过打折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
      交强险第一年未出险第二年优惠10%,连续两年没有出险优惠20%,连续三年没有出险,优惠30%。最高优惠30%,出险一次没有人伤是不上浮的!,如果你脱保3个月就没有优惠了。商业险会根据公司政策作相应优惠,但是上一年出险发生理赔,会加费。
    • 三者车险50万一年赔付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02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的,增加生活上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者也必须赔偿。受害者死亡的,赔偿义务者除了应根据救治情况赔偿本条第一项
    • 汽车的车损险多久理赔一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7
      车损险只要出险都可以申请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一年中出险次数过多,或者一年之中理赔金额过大都可能影响到次年的保费情况。 如果车主在一年中出险两到三次,再发生事故时,维修金额如果不到下一年保费的上浮部分,可能自掏腰包划算些。 如果车主一年中只出险一次,即使费用不高,依然建议报保险处理,不会影响次年的保费优惠。 对于商业车险来说,如果您的报赔次数低于三次或者报赔金额不是特别高,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到次年
    • 车险理赔材料一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1、行驶证复件(事故双方) 2、驾驶证复件(事故双方) 3、被保险人(车主)身份证复件(单位的为机构代码证) 4、银行卡或存折复件 5、现场查勘单 6、定损单(双方车辆) 7、双方发票 8、交警开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协议书)9被保险车辆保险单复印件(含交强险及商业险) 9、无责方(被撞车辆)的交强险复印件 注意:如果本次事故需要更换配件,一般配件由保险公司回收。会在定损单上注明配件是否已经回收。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