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债权人会不会可以查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5 15:41:56 231 人看过

一、破产企业债权人会不会可以查账

不可以。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的账目资料由法院控制,债权人无权查阅,但可以委托律师去查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破产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破产清算后债权债务会不会消灭

不会消灭。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三、借钱的是指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借款人是属于债务人,借款人是指向贷款人借款的人,借款人承担如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责任。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2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破产中债权人知情权会不会包括查阅复制
    一、破产中债权人知情权会不会包括查阅复制破产中债权人知情权包括查阅复制的权利。单个债权人有权查阅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权人会议决议、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管理人监督报告等参与破产程序所必需的债务人财务和经营信息资料。《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二、债权人会不会有占有债务人的财产的权利如果债务设立了抵押,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占有债务人抵押的财产,但仅能占有被抵押的财产,不能占有债务人的其
    2024-01-14
    173人看过
  • 企业间转让会不会可以转让债权债务
    一、企业间转让会不会可以转让债权债务企业间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务转让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债务人能否可以转让债权债权能进行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同时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权转让有三种例外情形的不能转让,如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约定不得
    2024-01-12
    447人看过
  • 破产企业可以作为债权人起诉吗
    公司破产后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主体起诉。因为公司破产清算后已经注销,在法律上已经没有这个主体,无法向该公司提起诉讼。所以,公司注销后,只能向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提起诉讼。未尽勤勉义务的管理人,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也应当承担责任。一、保证人不承担责任情形保证人不承担责任情形如下:1、债权人与保证人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责任;2、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提起诉讼仲裁或者主张权利,保证人不承担责任;3、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4、债务人破产开始后,保证人保证期间已经届满,债权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也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二、如何处理公司注销后遗漏的债权及债务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19条及20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或依法进行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或者公司未经过依法清算即办
    2023-03-09
    68人看过
  • 破产企业要查几年账
    企业破产一般查近期三年账务,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而定。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破产报告或人民法院的破产申请受理通知及其他方式获悉纳税人破产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报税收债权,参加破产清算,一般不因破产清算而进行税务检查。但是,企业破产清算不是排除税务机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的法定事由,如破产企业被举报存在偷税、虚开发票等税收收违法行为且线索比较明确的,税务机关应依法行使检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2023-04-15
    115人看过
  • 企业破产封账后还查账吗
    公司破产一般会查账但是不查内账。清算只是按会计报表和实际库存清理,与内账无关。一、公司清算程序规定公司清算程序一般如下:1、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2、接管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要给清算组全面移交公司管理权;3、清理公司财产;4、接管公司债务;5、设立清算账户;6、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二、股权纠纷股东有权查帐吗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隐名股东没有查账权。隐名股东,又称匿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匿名股东如果要行使查账权,应当先进行股东资格确认。虽然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但是公司是兼有人合性与资合性,只有当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确认以后,才可以行使股东查账权。股份有限公
    2023-03-23
    467人看过
  • 企业破产不用还债可以吗?
    企业破产并不代表不用偿还债务。在清算破产财产后,应当依法偿还债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企业破产条件(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
    2023-07-27
    353人看过
  • 要调查哪些破产企业债权?
    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应该进行破产债权的调查,具体要调查的项目如下所示: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债权人应提交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有效证明,证明是否合法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的合法身份。代理申报债权的,代理申报人是否提交了有效的授权及身份证明等。2.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查管理人需审查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足以证明债权的存在。申报的债权额是否与债务人自己的记载一致,如果不一致,需找出不一致的原因,需要债权人补充材料的,应通知其补交。3.诉讼时效期间审查审查所申报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向申报人说明,债权人仍予申报的,可先予登记,提交债权人会议。4.是否具有优先权审查审查债权人所申报的哦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有无其他法律规定的优先权。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
    2023-06-05
    227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审查确认权不宜赋予债权人会议
    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债权人会议享有三大职权: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3、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笔者认为,将债权的审查确认权赋予债权人会议来行使,似乎是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交由另一主体,在立法上不无探讨之余地。首先,从理论基础上看,破产债权由债权人会议行使审查权和确认权违背程序逻辑。因债权人会议就债权是否存在、金额多少及性质归属一经作出有效决议,对全体债权人自然产生约束力。而且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七日内,若无其他债权人就此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则任何债权人均丧失复议权,因此,债权人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债权的决议,遂取得了不可推翻的法律效力。由此所形成的局面则是诉中之诉的复杂态势。在此诉讼格局中,债权人会议无疑处于裁判者地位。债权人会议行使司法权,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而且与其程序地位中的内在规律相悖,背离了任何人均
    2023-04-23
    315人看过
  • 企业破产宣告会对债权人产生什么效果
    一、企业破产宣告会对债权人产生什么效果企业破产宣告会对债权人产生的效果:债权人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及时申报债权;其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而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等。二、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概述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
    2023-05-12
    275人看过
  • 破产企业还可以收取债权吗
    具体要看实际情况而定。破产人的账面债权中,债务人履行不能的,属于不能收回的债权,对于不能收回的债权,应按以下两种不同情况处理。1、暂时不能收回,但今后有收回可能的,应当计入破产财产,由清算组组织积极催收;在清算分配时仍不能收回的,如果数目较大,可以经债权人会议决议,由破产债权人按比例分配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4条规定: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可以进行债权分配。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将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对于无收回可能的债权,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确实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的财产,不列入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的规定,不计入破产财产。此外,法院受理破产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
    2023-06-14
    365人看过
  • 破产中企业不交会计账簿怎么办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如果破产企业的主要责任人不交纳会计账簿等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1)直接目的不同。尽管预防破产为二者所共同的终极目的,但在直接目的上二者显有区别。破产和解是通过债权债务关系的在调整来维持债务企业的法人人格于不坠,从而实现预防破产的目的,具有消极性和外在性的特点;破产重整的目的则更深入一层,不仅在于消极地维持
    2023-04-30
    308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作用
    本文介绍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方式和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条件,以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负责,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的15天内进行。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由人民法院负责,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的15天内进行。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15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二)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通过重整计划;
    2023-09-10
    284人看过
  • 破产企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
    一、破产企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1、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2、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15日内召开,由人民法院召集和主持。3、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主席、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可以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会议主席主持。4、除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提前终结外,不得以一般债权的清偿率为零为理由取消债权人会议的召开。5、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会议的召开。但债权人会议不得作出剥夺其对破产财产受偿的机会或者不利于其受偿的决议。6、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7、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8
    2023-06-06
    405人看过
  • 可以查封破产企业财产吗
    一、可以查封破产企业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7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第三十六条:破产宣告后,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二、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四)破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
    2022-02-23
    4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破产债权人委员会对企业债务的可依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4
      作为债权人会议的辅助组织,破产债权人委员会享有与债权人会议同等的权力。它可以行使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以及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 债权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对其申请企业破产。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9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 一、确实务确实存在,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期。 二、债务人无法偿还逾期债务。无法偿还是指债务人要求偿还的过期债务,失去偿还能力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三、债务人资金不偿还债务,缺乏偿还能力。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超过实有资产,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财产都不足以偿还公司的债务。
    • 破产企业要查几年账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30
      企业破产一般查近期三年账务,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而定。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破产报告或人民法院的破产申请受理通知及其他方式获悉纳税人破产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报税收债权,参加破产清算,一般不因破产清算而进行税务检查。但是,企业破产清算不是排除税务机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的法定事由,如破产企业被举报存在偷税、虚开发票等税收收违法行为且线索比较明确的,税务机关应依法行使检查权。
    • 对破产企业的债权是否可以转让,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4
      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破产程序集中公平解决债务清偿的司法效果凸显,破产案件的受理数量近年大增,破产程序中的债权转让也越来越多。那么对破产企业的债权是否可以转让,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 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9
      (一)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15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二)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