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所有权继承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9:51:54 307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所有权不能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国内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不存在继承所有权的问题。

农村土地所有权人死亡之后归谁所有

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其他家庭成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版农户,权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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