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规定,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条件为:
(1)夫妻关系有效存在,这是发生夫妻扶养义务的基础;(2)夫妻一方需要扶养;
(3)夫妻另一方有扶养的能力,须指出的是,这里的“有扶养能力”的法律要求很低,只要其有生活资料就应认定为“有扶养能力”,因为夫妻毕竟生活在一起,其相互扶养的条件不能过高;
(4)尽扶养义务的一方无权以对方未曾扶养过自己或要求以后归还扶养费或要求其以后扶养自己为条件。但是扶养义务一方在今后生活中需要对方扶养的,只要夫妻关系还存在,对方就负有扶养义务。
【案例】
【案情介绍】
刘某是沛县某镇政府干部,退休后热衷跳舞,凭出众舞技吸引了一位少妇,三年前狠心抛下妻子携少妇远走他乡,靠每月1700多元退休金过起悠闲的日子。张某年岁已大,疾病缠身,无生活来源,刘某又拒绝给付扶养费。三个子女曾寻到刘某,但刘某不愿回家,并另迁住处。万般无奈,张某将负心人告上法庭索要扶养费。
-
夫妻之间有哪些互相扶养的义务?
163人看过
-
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64人看过
-
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76人看过
-
夫妻之间相互扶养义务
110人看过
-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329人看过
-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372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条件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5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条件 1、夫妻关系有效存在,这是发生夫妻扶养义务的基础; 2、夫妻一方需要扶养; 3、夫妻另一方有扶养的能力,须指出的是,这里的“有扶养能力”的法律要求很低,只要其有生活资料就应认定为“有扶养能力”,因为夫妻毕竟生活在一起,其相互扶养的条件不能过高; 4、尽扶养义务的一方无权以对方未曾扶养过自己或要求以后归还扶养费或要求其以后扶养自己为条件。但是扶养义务一方在今后生活中需要对方扶养
-
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所谓“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r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要求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只有在“需要扶养”时,才能行使要求对方给付
-
夫妻间的互相扶养义务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11、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相互的、对等的。夫妻双方都应当自觉地履行扶养义务,特别是在一方年老、多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一方,更应当主动承担扶养义务。 2、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
-
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是什么,夫妻扶养的义务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3什么是夫妻扶养 夫妻扶养是指夫妻之间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包括相互为对方提供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扶助,以此维系婚姻家庭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 夫妻扶养权利义务是什么 (一)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
-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81、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