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划分原则及案例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7:22:30 201 人看过

总的来说,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

夫妻离婚九个月儿子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离婚,九个月小孩一般由母亲抚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0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权相关文章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司法实践与案例分析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分几种情况:1、离婚时子女不满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年龄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法院一般判由母亲抚养子女;但如果母亲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也会判由父亲抚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也指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2、离婚时子女在两周岁以上而不满十周岁时,法院会同等地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及身心健康,就判由哪方抚养。3、对于离婚时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抚养权,且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法院会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
    2023-07-02
    59人看过
  • (3) 离婚案例解析:女方离婚起诉状分析
    女方的离婚起诉状内容为:1、双方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2、诉讼请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的负担。3、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女方离婚起诉书怎么写原告:姓名:性别:女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被告:姓名:性别:男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签名盖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
    2023-07-03
    266人看过
  • 离婚抚养权的认定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
    2023-06-22
    57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3、只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离婚后夫妻可以轮流抚养孩子。一、非婚生子女该给谁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应当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二、没有结婚证小孩子抚养权归谁?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哪一方所有,可以参考婚生子
    2023-02-28
    253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谁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不随女方生活而可随父亲生活的例外情形有:(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争夺抚养权时能考虑孩子的意见吗?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三、可以轮流抚养孩子吗?只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离婚
    2023-04-14
    486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谁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不随女方生活而可随父亲生活的例外情形有:(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争夺抚养权时能考虑孩子的意见吗?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三、可以轮流抚养孩子吗?只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离婚
    2023-06-04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权
    词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抚养权
    相关咨询
    •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划分原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3
      子女归谁抚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由其抚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
    • 案例解析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1-14
      【案情】 2004年2月,王某起诉与其妻范某离婚,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婚后15万元存款全归范某所有。离婚后,王某与范某仍在王某婚前买的—套房屋分室而居。同年10月俩人又复婚,复婚后仅两个月,王某又因夫妻感情再度破裂起诉离婚。 【评析】 王某与范某2004年2月离婚时15万元存款即扫范某所有,尽管俩人离婚后仅几个月又复复婚,该存款已属范某婚前个人财产,王某已无权分得该存款一半7.5万元。 理
    • 变更抚养权案例分析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1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于2012年结婚,2014年6月13日生一男孩王X,后来因为一些琐事双方于2015年协议离婚,约定王X由王某抚养。 就在2016年9月,王某与肖某另行组成家庭,王X随父亲和继母肖某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受到继母肖某的体罚、饥饿、精神等虐待。 2017年11月,张某在探视过程中,发现孩子身体存有受伤情形,遂后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王X身体存有十几处伤,已构成轻微伤。2017年11月
    • 变更抚养权需要分析案例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4
      能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变更孩子抚养权比较容易;如果无法协商,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变更抚养权了,法院是否会支持你的诉求要看具体的情况。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包括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孩子、对孩子不尽扶养义务、有虐待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等,通常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另外,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且愿意和你一起生活,法院通常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 离婚案例分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
      案例一: 甲(女)63岁,乙(男)67岁,为夫妻关系。甲乙有一女丙(未婚,系乙的亲身女,非甲所生),三人租住在一起。甲与乙是再婚,甲原有一子,后失踪。 因为乙丙在甲的亲生儿子失踪后,表现冷漠,甲对乙、丙非常不满。甲没有工作,但是甲长期负责家中开支,乙的工资卡,存折都由甲掌握。甲乙结婚30年,共有银行存款43万余元(都是乙婚后工作所得,以及买断工龄的钱)。 甲于2008年5月19日去世。乙丙在检查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