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2:10:38 336 人看过

我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被告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规定了一些特殊规则。

1、被告承担应当举证的范围。首先,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既要向法院提交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根据,也要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即当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时,应当败诉。

2、被告的举证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证据、依据,如果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将被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这一规定相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意见(试行)》,大大地将被告举证的时间提前了。有学者对这一问题的合法性提行政诉讼是基于被告的委托。根据委托代理的原理,委托人不具有的权利,也就不能委托给代理人。被告既然不具有在诉讼中取证的权利,作为代理人的律师,自然也就不能享有这项权利。(2)如前文所述,不允许被告在诉讼中自行取证,是为了促使行政机关先取证、后裁决,而如果允许被告的律师自行取证,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应贯彻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8: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文章
  • 谈行政诉讼的现状与对策
    一、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的现状作为行政诉的法律依据一一行政诉讼法已实施十多年了,那么,这十多年来,我国行政诉讼的现状如何呢?笔者认为是喜忧参半,不容乐观。诚然,不可否认,《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的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监督,可以说使我国的法制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从这几年行政诉讼案件数不断上升的统计数字可以看出,人们的法制观念正在缓步上升,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也在日益增强,同时,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较之以前亦有很大的提高,这些不能不说是《行政诉讼法》带来的效益。但是,在此笔者不想过多地谈论行政诉讼的成绩,只想就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存在的弊端加以剖析。目前,我国行政诉讼的渠道还不畅,这可以用所列的几个关于行政诉讼的现状加以说明。1.表面繁荣的行政诉讼的背后掩盖着实际上的门庭冷落。从行政诉讼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这个根本目的,以表面合法的手段达到非法息讼之目的。一是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主
    2023-06-06
    401人看过
  • 浅谈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特殊性
    我国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证据制度具有共同规则,如证据的范围、属性等,但由于三种诉讼解决争端的性质不同,决定了在证据制度方面除了共性之外还有个性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刑事中,原告所承担的则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原告除证明其遭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或损害的事实外,还必须证明行政机关的行为与其所遭受的侵害或损害之间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四、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具有特殊性。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具有如下特点:1、灵活性。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应当与行政案件涉及的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成正比。如在一些关系到公民人自身自由或重大财产的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中,法院应对被告的举证责任提出较高的证明标准,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标准。2、中间性。在讨论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这一特点时,可以把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和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看成两个极端(前者的要求最高,后者的要求最低),而行政诉讼的证
    2023-06-06
    310人看过
  • 谈行政诉讼中的个案异地审理制度
    行政诉讼是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发挥的如何,对于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实践中,在个别案件的审理上,由于受执法环境等种种因素的影响,行政案件的独立审判权并未得到充分行使,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审理案件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并未得到完全实现。建立个案异地审理制度,这既是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尽快建立和完善行政审判规律的审判制度的需要。结合我们近几年来的审判实践,笔者从影响辖区内行政审判的因素、个案异地审理制度确立的必要性、应把握的原则、法律依据等方面做初步探讨。一、当前影响辖区内行政审判的主要因素当前在行政审判环境中,影响辖区内行政审判的主要因素是:1、法院对辖区内有些行政诉讼个案不能依法及时立案。司法实践中,即使当事人的起诉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但法院也并不一定就立案受理。有些案
    2023-06-06
    102人看过
  • 浅谈行政诉讼概念重解
    具体行政行为
    论文关键词:行政诉讼概念行政审判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行政诉讼语义的比较分析和对现有行政诉讼概念缺陷的归纳,结合行政诉讼实践的最新发展,对我国行政诉讼的概念重新作了界定,以资行政诉讼演进之需要。Abstract:Thisthesisisbasedponcomparativeanalysesofthemeaningofadministrativelitigationandponcriticalindctionofthedefinitionsofadministrativelitigation,andponthelatestdevelopmentinpractice.ThenitredefinestheconceptofadministrativelitigationinmainlandChinainordertosatisfythereqirementsofitsdevelopment.在我国
    2023-05-22
    94人看过
  • 谈谈行政法和行政法规有什么区别
    行政法规与行政法之间的关键差异在于,行政法规通常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或规则等措辞表述;另一方面,行政法则包括了诸多要素,例如规范行政权力载体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决策过程的行政行为法以及保障行政活动合法性的行政程序法和行政救济法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4-05-11
    473人看过
  • 谈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制的逐渐完备,行政处罚方面的相关内容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由此引起的行政诉讼也逐年增多。本文略谈一下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包括了: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原则、处罚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过罚相当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处罚相对人权利保障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不仅适用于行政处罚的实施阶段,也适用于行政处罚的设定阶段。处罚法定原则既是一个实体法上的原则,也是一个程序法的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实施或适用。没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或组织,无权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其他机关和组织非经授权或者委托都无权实施。处罚依据是法定的。就是行政机关据以认定相对人行为违法和处罚的判断标准。行政管理机关给行政管理相对人的
    2023-06-06
    303人看过
  • 浅谈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在以人民法院为主导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的行政诉讼过程中,改变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全部或者部分否定的行为。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完全改变行为,即被告在诉讼中撤销或完全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二是部分改变行为,即被告部分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判断行政主体是否在诉讼中改变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看四个方面,一是看是否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二是看是否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三是看是否撤消、部分撤消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四是看行政主体是否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如果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存有以上的一项或多项行为,就应认定行政主体改变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否则,不应确认行政主体改
    2023-06-06
    355人看过
  • 浅谈商业秘密诉讼举证责任
    一、我国商业秘密的立法现状我国法律体系中,商业秘密一词最早出现于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该法第六十六条和第一百二十条明确提出了“商业秘密”一词。随后,1992年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54条,认为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业秘密。”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明确提出了商业秘密的概念,并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及行政执法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做出了相对明确的界定。2007年2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就《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如何认定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同时,司法解释对商业秘密侵
    2023-06-09
    53人看过
  • 浅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司法实务中,有人由此提出了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为2年的说法。笔者认为,要准确计算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就应全面系统地领会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起诉期限的有关规定。一、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涵义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起诉可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法定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法律设定的起诉条件之一,解决的是行政起诉能否进入司法实体审查的问题。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由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
    2023-04-22
    440人看过
  • 浅谈先予执行制度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的一种法律制度。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方因经济困难或影响正常的生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之前,作出被告给付原告方一定数额的款项或其他财物,使原告能够维持生活或正常的生产经营。先予执行制度为民事诉讼法所认可并规范,具有未决先执行的性质。《行政诉讼法》对先予执行制度虽然未作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适用先予执行制度,更有利于及时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笔者就先予执行制度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的适用谈些粗浅的认识。一、先予执行在行政诉讼中适用的范围行政机关与公民、行政诉讼法制网
    2023-06-06
    315人看过
  • 浅谈辉瑞专利行政诉讼案
    作者:谢*星2006年6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一中院”)对专利号为ZL94192386.X的发明专利(简称“该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复审委”)所作出的审查决定,同时要求其重新就该专利作出审查决定。这标志着专利权人**公司在行政诉讼的一审中胜出。复审委认定该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决定撤销其专利权。而一中院则认为复审委认定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有误,决定撤销复审委的决定。笔者认为,两者产生分歧的原因实质上在于:在将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运用到具体的医药技术领域时,两者对充分公开的标准存在着不同的理解。1.专利内容该专利说明书中涉及符合某一通式(简称式(I))的化合物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者含有它们的药物组合物,这些物质数量十分庞大,依据式(I)中取代基的不同,优选程度分为五
    2023-05-05
    203人看过
  • 浅谈行政非诉讼保全措施
    一、行政非诉讼保全措施的概念行政非诉讼保全措施,是人民法院根据行政机关的提请或申请,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相对人或相关人员、单位的物品、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存等措施,以提存,不必进行实质性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提请,应当裁定驳回。对符合条件的提请,应在受理后的48小时之内作出保全裁定,并立即实施保全措施。保全措施可以是查封、扣押、冻结、提存等。紧急情况下,也可由人民法院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存等措施,然后再送达裁定书。4、保全措施的撤销和终结。人民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由于作出保全的原因和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以后,如提请的行政机关在人民法院作出保全措施后,发现保全的物品和财产是与其具体行政行为无关的物品和财产,或被提请人、第三人对保全措施提出异议,经查确系行政机关提请错误的等。经提请人或被提请人、第三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裁定撤销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行政机关应依
    2023-06-06
    107人看过
  • 谈刑事诉讼中物证的完整性
    完整的物证应当包括三部分,一是表明实物或者痕迹来源的部分,二是实物或者痕迹本身三是表明实物或者痕迹去向的部分。关键词:物证、完整性一、物证概述《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这表明证据是证实、标明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的所有事实。它包含了三层意思:1、证据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推断;2、证据证明的是案件真实情况,不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不能作为证据,故意歪曲案件真实情况,使司法人员对客观事实、案件真相产生误导的证据则是假的证据,是伪证;3、证据及包括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也包括被告人无罪的事实,既包括证明被告人罪重的事实,也包括证明被告人罪轻或者可以从轻、减轻、免除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事实。证据反映的案件情况是客观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共规定了七种证据,物证是其中一种,物证当然具备证据的一般特点。同时物证作为七种证据的一种,它除了具备证据
    2023-06-11
    255人看过
  • 结合实践谈谈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违法行为人。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第四,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向行政处罚主体作了重大欺瞒,且该欺瞒导致处罚主体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施罚产生重大影响,则处罚主体在第一次处罚后可以根据新查明的事实情况对违法当事人追加处罚。一、交通违法简易程序处罚(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
    2023-06-22
    31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是指什么?行政诉讼被告举证责任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3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之一。是指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负有向人民法院提交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依据的责任,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法规依据如不进行举证以及举证不充足,则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由于行政诉讼的客体是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清楚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行政相对方
    •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证据法学》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被告方当事人承担。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因为被告是行政机关,视为没有相应证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
    • 行政诉讼律师证据的举证规则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11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证据的举证规则为: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 拆迁款谈不拢能够进行行政诉讼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1
      能。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于拆迁补偿款不满意的,或补偿协议订立后拆迁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中被告被告举证举证期限的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13
      1、可以有效地防止被告利用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缺席判决的规定,来规避该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以期在第二审程序中取得有利地位,从而逃避责任。具体而言,当行政机关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原告作出裁判,原告起诉后,被告无法举证,而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又规定诉讼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于是,被告则拒不到庭应诉,避开法院收集证据,而当法院依据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出了缺席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并将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