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管理应以合同为依据,做到有理有据;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注意进行时效检查,调解、仲裁、诉讼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要求;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行使裁决或判决。
一、建筑工程延期交付的如何赔
建筑工程延期交付赔偿方式如下:
1、可以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
2、可以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
3、可以要求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
4、可以要求支付停、窝工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善
(一)确立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的调解制度。首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处分权。在没有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当事人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自主处分的结果,法院应当认可。其次,全面落实调解的自愿原则。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是否调解的选择权在当事人,是否再次调解的选择权也在当事人,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申请调解的情况下通知其到庭进行调解。
(二)取消“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是判决的前提条件。调解和判决手段不同、程序不同、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范围也不同,其前提条件也应该有所区别。调解本身是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以互谅互让、责任含糊不究的方式,达到既解决纠纷,又减少诉讼成本,同时又不伤和气的目的。所以,开庭前的调解是不可能以“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为前提条件的。
(三)规定调解时限。《民事诉讼法》仅第九条规定“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此外没有明确规定调解时限。为杜绝以拖压调、久调不决的现象,应对法院调解的时限作出明确的规定,超过规定期限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判决。
(四)建立“调审分离”制度。调解程序讲究的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如果将其与审判程序捆绑在一起,势必会受到审判程序严肃性的影响,调解的高效、简便、廉价等优势就很难发挥出来。实行调审分离,既兼顾了审判过程中适用法律上的严肃性,也充分运用了调解过程中适用法律上的灵活性。所以,应在保留法院调解制度的前提下,将法官职能进一步细化分工,把整个诉讼过程分为审前调解程序和审判程序,两个阶段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审前调解法官只调不审,法院在审判程序中不再进行调解,而是依法作出判决,除非各方当事人在审判程序中均向法院申请和解。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1、和解或调解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2)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在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引导,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友好地解决争议。
(3)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争议,可以节省时间,节省仲裁或者诉讼费用,有利于日后的继续交往和合作,是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首选方式。但这种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提起调解要靠当事人具有诚意,达成和解后要靠当事人自觉地履行。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第三方也不能强迫调解。
2、仲裁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2)仲裁具有办案迅速、程序简便的特点和优点,而且进入仲裁程序以后,仍然采取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方法,先调解,后仲裁,首先着力于以调解方式解决。经调解成功达成协议后,仲裁庭即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和裁决书都具有法律效力。
(3)提请仲裁的前提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订立了仲裁协议,没有订立仲裁协议,不能申请仲裁。仲裁协议包括合同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附属于合同的协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附属于合同的协议,被视为与其他条款相分离而独立存在的一部分,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失效或者被确认无效,均不影响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的效力。国内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在发生争议后到国内的任何一家仲裁机构仲裁,对仲裁机构的选定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限制。
3、诉讼
(1)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提起合同案诉讼,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2)经过诉讼程序或者仲裁程序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当事人应当履行。如果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执行也就是强制执行,即由人民法院采取强迫措施,促进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合同当事人在遇到合同争议时,究竟是通过协商,还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去解决,应当认真考虑对方当事人的态度、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自身的财力和人力等实际情况,权衡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争议解决对策。
-
建设工程超时监理费如何索赔,工程延期索赔如何处理
124人看过
-
如何规范索赔管理
105人看过
-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如何进行
120人看过
-
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索赔事件
150人看过
-
无因管理之债如何索赔
431人看过
-
浅谈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资料
123人看过
-
如何规范索赔管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0由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在工程施工中,必然会发生许多签约阶段不可预见的事件。虽然合同准备工作非常细致,合同条款内容严谨全面,业主和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很有信誉,但由于工程施工的复杂性和人们预见能力的有限,仍然或多或少会有索赔。因此,施工企业应重视索赔,加强索赔管理,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建立健全索赔管理台账,及时详细记录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一次索赔事件,项目完成时形成完整的台账,作为竣
-
建设工程违约如何处理?建设工程违约如何索赔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3发包方的工期延误反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承包方责任时,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索赔,即由承包方支付延期竣工。发包方在确定违约金的费率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本盈利损失;由于工期延长而引起的贷款利息增加;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由于本工程拖期竣工不能使用,租用其他建筑时的租凭费。
-
临时工程费如何索赔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5临时工程费可以索赔。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通常情况下,按照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包干费,也就是工程价款中就已包含这部分费用,如果施工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可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处理,或者发包方未实际支付承包方该笔费用,该费用是可以要求发包方来承担的。
-
如何进行工程款索赔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30一、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
-
工程延期后监理费如何索赔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06工程延期付款索赔,当事人双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或不愿意协商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子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