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人单位能不能收取员工押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2 08:15:26 336 人看过

一、问用人单位能不能收取员工押金

用人单位不能收取员工押金。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雇隐婚的女员工

用人单位不能不能因女员工隐瞒婚育事实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婚育状况应属个人隐私,除非用人单位能证明该隐私信息与履行劳动合同存在直接的关联关系,否则劳动者无向用人单位告知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招聘的岗位不是孕妇禁忌性质的岗位或者不适合孕妇从事的岗位,那么女性员工是否结婚、怀孕属于个人隐私,有权不予提供或不予告知相关信息。如果女性员工作出不实的陈述,那么这种隐瞒行为只能对其进行道德评价,而法律上基于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不认为该不实陈述是欺诈或是违反诚实信用,因此不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如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能不能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能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存在过错解除动合同;

三、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即劳动者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的而解除劳动合同;

四、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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