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界分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21:13:47 351 人看过

一、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界分是怎样的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

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

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都是当场可以实施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一般是扬言将要实施,并不一定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可以当场能够实施的,也可以是在以后的某个时间才能实施。

3、抢劫罪是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敲诈勒索罪迫使被迫交出财物的时间、地点,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在以后指定的时间、地点交出。

4、抢劫罪占有的财物只能是动产;敲诈勒索罪占有的财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5、抢劫罪除使用威胁手段外,还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往往同时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敲诈勒索罪,不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没有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

6、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二、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解读敲诈勒索罪还是抢劫罪
    一、从胁迫内容是否具有人身暴力性来分析:1.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抢劫罪是指当场采用暴力、以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2.抢劫罪中的暴力强度需达到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程度;敲诈勒索罪的暴力主要表现为精神上的强制,是不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轻微暴力。实二、从该暴力伤害的实施是否具有当场性来分析:抢劫罪只能是当场进行威胁,且该威胁能够立即实现;敲诈勒索罪既可以当场威胁,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甚至第三人进行。三、从非法占有财物是否当场实现来分析:若上述两方面均得出肯定的判断,即威胁的内容具有人身暴力性且具有当场实施可能性的前提下,再判断目的行为即取得财物是否也具有当场实现性。因为抢劫罪只能当场取得财物,敲诈勒索罪既可以当场取得财物,也可以事后取得。《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
    2023-03-04
    417人看过
  • 抢劫与敲诈勒索的区别有哪些,抢劫罪认定时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一、抢劫与敲诈勒索的区别1、抢劫罪的主要行为方式是实施暴力。如果是威胁,则此威胁也是当场兑现暴力的威胁。抢劫罪的暴力是直接针对被害人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的行为方式主要是要挟,包括将要针对被害人或其亲友实施暴力、揭露隐私、毁坏财物等,而迫使被害人因顾虑可能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而交付钱财。2、抢劫罪实施暴力(或威胁当场兑现暴力)和取得财产这两个行为都是当场实施的,简单说要符合“两个当场”。而敲诈勒索罪如果是通过实施较重的暴力敲诈勒索钱财,则暴力与取财不能都是当场。如果当场取得财物,则不能是当场实施暴力,而应当是威胁将来实施暴力,否则就是抢劫;如果当场实施暴力,则取财行为一般是之后,否则也是抢劫。二、抢劫罪认定时的注意事项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
    2023-02-19
    287人看过
  •  抢劫罪行的转化形态:敲诈勒索
    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实施了盗窃、诈骗或抢夺的犯罪行为,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且行为人必须实施盗窃、诈骗或抢夺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实施这些行为,而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强行索取财物,则不能认定为抢劫罪。如果行为人作案以后,在其他的时间地点对被害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则就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或抢夺的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没有实施这些行为,而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强行索取财物,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抢劫罪。2、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客观条件行为人的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行为必须是“当场”使用这里的“当场”是指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或虽离开现场但尚被追逐的过程中。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中,没有达到目的,未取得财务而被人发现当场使用暴力或以
    2023-10-21
    203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怎么退脏,敲诈勒索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敲诈勒索罪怎么退脏敲诈勒索罪应当是积极的将相关的赃物上交给侦查部门。敲诈勒索罪积极退赃后根据案件情况,以及退赃情况有可能获得减刑。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敲诈勒索行为人如果积极进行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敲诈勒索的处罚是怎样的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
    2023-06-21
    449人看过
  • 被抢劫的对象犯了敲诈勒索罪
    一天中午12点许,重庆涪陵区24岁的青年贺某驾驶摩的来到白涛镇等乘客。须臾,有两个一高一矮的青年要乘贺某的摩的去石门街上,租的费15元。矮青年坐中间,高青年坐后面。当行驶到坟湾时,矮青年突然喊:停车!摩的停下了。此时,矮青年使劲抱住贺某的腰,高青年用匕首压在贺某的颈子上,恶狠狠地说:把钱交出来!否则要你的命!被吓得浑身发抖的贺某立即掏出身上仅有的140元钱。二人接钱后仓皇逃离。贺某心里不是滋味,风餐露宿挣的140元钱就这样被犯罪分子抢走了,他决定想办法把钱要回来。贺某顺着罪犯逃走的方向追去。当天下着小雪,雪地里出现两双脚印,他跟着脚印来到了一家小商店,店里有位老板娘。贺某有礼貌地问道:大娘,看见两个青年过路没有?老板娘答:刚才是有两个青年过路,我认识有个叫岳某,是焦石镇人,他有个大娘在贺某顿时觉得有了一线希望,决心追下去。贺某首先找到同学薛某,告诉了自己被抢劫的事情,壮着胆子说:我要找岳某
    2023-04-25
    334人看过
  • 杀人敲诈勒索是否构成抢劫罪?
    敲诈勒索致人死亡是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2、抢劫公共交通工具;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6、冒充军警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如何区分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客体差异,两罪虽都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但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侵犯双重客体是抢劫罪的必备要件,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仅为公私财产所有权。2、两罪的客观方面不同,这是区分两罪的关键。虽然二罪都可以使用威胁手段,但威胁的内容、方式、程度、时限上都有较大不同。第一,威胁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以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胁迫,当场劫财,
    2023-07-14
    269人看过
  • 如何区分敲诈勒索行为与抢劫行为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都可能对被侵害人使用“威胁”手段,“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也是敲诈勒索行为的基本行为方式,二者的区别除危害后果不同外,还存在以下不同:(1)威胁的方式不同。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行为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发出或第三者转达;(2)实现威胁的时间不同。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行为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3)威胁的内容不同。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行为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4)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不同。抢劫罪是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行为取得财物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2、行
    2023-03-11
    244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多次抢劫行为如何认定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
    2023-06-03
    497人看过
  • 敲诈勒索转化型抢劫的条件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如果没有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为,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强行索取财物的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抢劫罪。2、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客观条件行为人的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行为必须是“当场”使用这里的“当场”是指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或虽离开现场但尚被追逐的过程中。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中,没有达到目的,未取得财务而被人发现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强取财物的行为就应当人定为转化行抢劫罪或者取得财物后被人发现,在逃跑被追逐的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也应当人定为转化型抢劫罪,适用刑法的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作案以后,在其他的时间地点对被害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则就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也就不
    2023-06-21
    415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的处理是怎样的,敲诈勒索犯罪判多久
    一、敲诈勒索罪怎样处罚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敲诈勒索罪能从轻处罚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下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一)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
    2023-04-28
    407人看过
  • 碰瓷与敲诈勒索罪的法律界限
    碰瓷不是敲诈勒索罪是因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打碰瓷合法吗?打碰瓷的不合法,碰瓷属于敲诈勒索行为,应该及时报案处理,但是打人是不合法的,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遇到碰瓷的,需要及时保存证据,证明自己清白。当碰瓷人故意撞上来的时候,除了不与碰瓷人纠缠之外,应该马上打电话报警,请求警方的鼎力协助调查,而不应该慌,如果自己慌了,碰瓷人就会趁机敲诈赔偿医药费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
    2023-07-03
    490人看过
  •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关联性研究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之间的关系:从联系的角度来看,这两种犯罪都是故意犯罪,都要求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两种犯罪在主观的共性,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侵犯财产的犯罪。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实施违法行为的方式不同。能否当场实施违法行为。抢劫罪是当场的,但敲诈勒索没有这个要素。抢劫罪强调暴力胁迫与财产转移占有密切相关,而敲诈勒索则不强调这一点。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有什么区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是: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3、犯罪后果
    2023-07-03
    352人看过
  • 该案应定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孙奇和王乐是黑龙江省青岗县的两个女孩,在网络上结识了河南省中牟县的女孩邵欠,于是于2007年8月11日来到中牟县约会网友。哪承想邵欠对远到而来的朋友心存歹意。邵欠于2007年8月13日借用他人的信用卡,声称自己欠别人三万元钱,让孙奇和王乐各自通知家人向该卡汇款一万五千元为其还账。二人不从。邵欠又于2007年8月18日将二人带到中牟县委党校招待所228房间,向二人谎称其朋友已向该银行卡汇款三万元,但银行卡丢失,于是电话通知翟晓霞,翟晓霞又通知李东辉一块来到228房间,要求查看二人的包里是否有丢失的银行卡。经搜查,果然在孙奇的包里找到了该银行卡。邵欠和翟晓霞便对孙奇进行了殴打,称银行卡上的钱已丢失,逼迫孙奇承认盗窃了邵欠的银行卡,打电话让家人向邵欠的银行卡上汇款三万元。为防止二人逃跑,邵、翟逼迫二人脱光衣服控制在228房间,并威胁恐吓,如果不拿来钱,就找几个男人将二人强奸,还用烟头烫孙奇。孙奇
    2023-06-11
    88人看过
  • 程威威抢劫、敲诈勒索案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路刑初字第216号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程威威,外号小威,男,1988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33100319880101369X,浙江省台州市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上岙村。因本案于2007年1月22日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逮捕。现押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诉(2007)2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威威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于2007年4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金森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程威威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6年3月30日晚,被告人程威威和余禹辉(已判)、“大兵”、“兵”(均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后,窜至本市路桥城区石浜银冶餐厅对面绿化带处,拦路对郭仁义进行拳打脚踢并搜身,抢得郭的黑
    2023-06-11
    380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绑架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5
      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
    • 抢劫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本罪与敲诈勒索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1
      抢劫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都是当场可以实施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一般是扬言将要实施,并不一定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可以当场能够实施的,也可以是在以后的某
    • 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故意杀人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可以怎么分析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3
      根据你所叙述的案情,应定为抢劫罪无疑。敲诈勒索和抢劫的主观方面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是所涉及的情形不同。抢劫罪主要是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迫使受害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而被迫交付财物或丧失财物占有的行为。而敲诈勒索仅通过威胁和要挟的方法,在精神上不断压制对方,使对方产生精神压力和精神恐惧,受害人基于一定的恐惧心理而不敢反抗,被迫交付财物的行为。作为一个辩题,你们作为乙方,很吃亏,但去辩论的
    • 敲诈勒索罪是如何认定的?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相应该怎么判断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敲诈勒索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
    •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有什么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 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都是当场可以实施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一般是扬言将要实施,并不一定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可以当场能够实施的,也可以是在以后的某个时间才能实施。 3、抢劫罪是迫使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