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09:21:31 440 人看过

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交通事故间接损失的赔偿主体是侵权人以及其他责任人。因为交通事故的间接损失不可以直接向承保的商业三责险的保险公司主张赔偿请求,所以向承保交强险保险公司主张的这种做法颇有争议。但是,交通事故的间接损失可以向侵权人和其他责任人主张,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电等的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可见,交强险立法原则是为了保障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肇事逃逸行为非条例和条款列明的除外情形,保险公司依然需要承担理赔责任。

二、车辆逾期未年检发生事故保险是否理赔

保险公司需要赔偿。

车辆没有年检出事故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其附加险)不赔。

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其他情形,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保险合同规定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保险公司除了对未按期年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进行赔付外,对丢失车辆也同样拒绝赔付。

对于未参加年审的车辆,民警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驾驶人2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还要暂扣车辆。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三、主责保险公司能全赔吗

先要把损失的金额算出来,然后再根据责任和法律来确定。保险公司是否全部承担,还要看保险条款的约定。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赔偿的种类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导致对方的车辆损失以及其他的现场的损失,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责任方应予赔偿。交强险不按责任比例理赔,而是分有责或无责限额赔付。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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