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工伤和侵权竞合中合理适用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0:05:29 62 人看过

工伤与侵权竞合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获得双重赔偿。

我国法律不禁止第三人侵权与工伤事故能够竞合,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救济方式;法律并没有赋予工伤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对侵害人享有代位求偿权、因此不得要求劳动者先向侵害人索赔后才能申请保险待遇;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是同一法律事实中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关于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竞合时法律适用的主要观点

在工伤赔偿问题上,世界各国经历了由传统侵权行为法一元调整机制到多元调整机制的演变。那么在不同的损害赔偿或补偿机制之间,尤其是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发生竞合时到底该怎样适用法律?这个问题不仅在法理上很有研究必要,在现实中也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纵观世界各国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归纳言之,主要有下列四种观点。

(一)选择模式

选择模式是指在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发生后,受害者只能在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给付之间选择其一,即要么选择侵权民事赔偿,要么选择工伤保险给付。

(二)相加模式

相加模式是指在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发生后,受害者有获得双份赔偿的权利,即既可以请求侵权民事赔偿,同时也可以请求工伤保险给付。

(三)取代模式

取代模式是指在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发生后,受害者只能获得工伤保险给付,而不能依据侵权行为法请求民事赔偿,即以工伤保险取代民事赔偿。

(四)补充模式

补充模式是指在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发生后,受害者可同时主张侵权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给付,但其最终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不得超过其实际遭受之损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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