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撤销案件或者宣告无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9:12:34 52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第三,请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第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第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第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个人诈骗罪可以撤销吗

个人诈骗罪的立案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撤销。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况,嫌疑人可向办案单位提出,也可以由辩护律师向办案单位提出,如果不符合这些规定,应该与辩护律师沟通,制定适当策略,争取从轻处罚。

二、我国刑诉法撤销案件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撤销案件条款是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止审理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可宣告死亡
    一、哪些情形可宣告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二、宣告死亡的条件有哪些(一)自然人失踪的事实受宣告的人离开住所或居所后没有任何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的状态。(二)失踪达到法定期间失踪人下落不明的状态持续存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间。普通期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特殊期间为2年,该期间仅适用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如飞机失事等,如能证明失踪人不可能生还的,不受两年的期限限制。(三)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宣告失踪人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
    2023-05-06
    181人看过
  • 检察院可以对立案或者撤销案件执行情况监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依法对立案或者撤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四条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依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十五日不予立案或者未要求复议、提请复核也不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仍不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以内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1、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
    2023-06-11
    191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的情形
    一、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的情形(一)重大误解;(二)显失公平;(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签署空白拆迁补偿合同后,发现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针对合同效力、合同履行等问题发生争议,可以提起诉讼。拆迁人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发现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因被拆迁人的房屋不在拆迁许可范围之内,故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因主体不适格,其无权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拆迁人故意隐瞒拆迁范围,意图对被拆迁人房屋实施拆迁,应当对被拆迁人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被拆迁人可以在委托专业拆迁律师介入后,通过法律调查以确认房屋不在拆迁范围之内,确定征收拆迁项目的实质范围以及合法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拆迁人以签字盖
    2023-05-03
    149人看过
  • 可以撤销或变更逮捕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变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撤销或变更逮捕:(1)被逮捕人患有严重疾病的;(2)被逮捕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的;(3)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的;(4)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5)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他判处的刑期的,等等。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孩子当前的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
    2023-08-18
    111人看过
  • 哪些商标被无效宣告撤销了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一、商标无效宣告的后果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
    2023-03-27
    60人看过
  • 涉嫌贪污宣告无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一、贪污罪是怎么量刑的?(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
    2023-03-21
    442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 更多>

    #终止审理
    相关咨询
    • 检察院哪些情形下可以撤案并宣布无罪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符合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即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 有哪些情形可能宣告无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30
      可能宣告无罪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专利权无效宣告和撤销专利权无效宣告的区别, 哪些情形下可请求撤销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专利权无效宣告为了纠正专利局可能作出的错误授权,专利法不仅规定了撤销专利权程序,同时又规定了无效宣告程序。自专利局公告授权之日起满6个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设置无效程序和撤销程序的目的是一样的,但这两个程序有区别。1、无效程序自专利局授权公告日起满6个月后提出,且专利权终止后也可以提出无效宣告
    • 故意伤害罪中“”可不可以撤销或宣告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6
      不,公安立案侦查是国家公共行为,不允许当事人协商。故意伤害属于公诉案件。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当事人不得撤诉。但伤害程度低于轻伤的,当事人可以调解,不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
    • 哪些情况下对于犯罪嫌疑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宣告无罪的情形下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7月1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17日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修正同日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