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有承包地征地后有补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4:21:45 100 人看过

没有补偿款,农村户口迁出后,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户口迁出农村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一定会被收回。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一、迁移农村户口宅基地怎么办?

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受使用集体土地的权利,因此只有农村户口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的分配一般是以户为单位,这样农民迁出户口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和父母未分户的,本人的户口转出农村之后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其父母还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另一种是全家人一起将户口转出的,这样家里不再有成员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另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归属权是有区别的,宅基地虽然属于村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的农房是属于村民自己所有。只要房子是属于村民的,那么房子所占用的宅基地依然归村民使用,但是如果房屋倒塌不存在了,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收回。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非农户口的子女继承农户父母的房子之后也不能对其进行翻新和修建,直到房子倒塌之后由村集体收回其宅基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征地补偿已迁出户口怎么办
    如果是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迁出户口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一、农村水浇地地赔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且要在征地范围内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二、政府收地流程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征地的实施程序,发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三、征地补偿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征地补偿费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情况。如果双方户口都在一个村子里,被征收、征用的土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征地补偿费就是夫妻
    2023-04-01
    292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能否在户口迁出后生效?
    一般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户口迁出后,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地补偿款的计算方法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3、被征用
    2023-07-16
    292人看过
  • 离婚后没迁户承包地出租有份吗
    一、离婚后没迁户承包地出租有份吗1、当事人及子女的户口未迁出当地的,就属于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就可以享受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由此可见,离婚后没迁户承包地出租的收益依旧存在。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办理依据,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3、农村夫妻离婚的,女方可以向发包方申请分户,分到土地。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及离婚证,按照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分户申请和承包地分割方案,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后,再予以登记颁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离婚,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
    2023-05-06
    111人看过
  • 户口迁出可继承土地承包权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业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以承包的方式对农村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并进行收益的权利。《民法典》第3371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什么是土地承包权1.土地承包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
    2023-08-16
    113人看过
  • 征地后迁出户口是否能得到农村补偿?
    1、土地确权之前将户口迁出的农民,这一类农民将户口迁出之后,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将会被集体收回,如果在农村还有房屋,土地征收则能够获得房屋的补偿,如果房屋倒塌宅基地被收回,则不能够获取补贴。2、土地确权之后将户口迁出的农民,这种情况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选择了进城落户退出土地获得补偿,退出土地之后,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了,农民则不能够获得征地补偿;还有一部分是没有退出土地,这一部分农民经过土地确权有相关的土地权益证明,则能够与农村居民一样享受到征地补偿。户口迁出农村后,不能继承宅基地首先要指出一点的是:2021年新推出的土地政策有相关条例表明,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是分开补偿。其实这种政策对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子女来说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对于将来打算回农村发展的子女来说,还是要多多留意。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属于农户个人,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户口迁出了农村,该人口就不再属于该村集体成员,也
    2023-07-05
    333人看过
  • 农村户口迁出后承包地会被收回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是国家为了保护承包人的承包经营权,防止发包人擅自收回承包地作的严格限制,但该法同时也规定了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情形。我们分两类讨论:第一类是家里人部分迁出户口。这个其实很明确,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这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个家庭共有,这点不容置疑。第二类就比较复杂,就是全家人都迁出。在这里主要有三种情况讨论。1、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出后,仍是农业户口。也就是说从这个村把户口迁到另外一个村,这种情况,如果你在迁入的村子里取得新的承包地,那么原来的承包地需要收回;如果你没有在迁入的村子里取得承
    2023-05-05
    478人看过
  • 您是否有权享受户口迁出村的征地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征地方案确定时,户籍已集体迁出村的,移民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
    2023-05-31
    486人看过
  • 外嫁女户口没有迁出集体征地会有什么补偿
    外嫁女户口没有迁出,集体征地有补偿。一、外嫁女户口迁出后征地如何补偿不能,征地补偿是跟着户口走的。也就是说一个地方拆迁补偿安置,都是依据户口进行的。对于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并且已经脱离了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生活保障的,其不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若其没有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的,不能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二、自家宅基地盖房为啥不让盖1、宅基地在审批范围内宅基地占用了耕地或其它集体用地,但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本次农村宅基地确权中,这样的宅基地是不给予确权的,即使建了住房,也会按违建处理。2、户口迁出后不能新建住房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村集体组织成员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的权利,而对于一些户口迁出的农民,虽然没有收回宅基地,但也不能翻建住房。3、“一户多宅”必须确定一户宅基地因历史原因、户口迁出造成“一户多宅”的农民家庭,只能确立一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不能翻建或新建住房
    2023-03-24
    432人看过
  • 户口迁出未退还承包地,征地时能否取得安置补助费
    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符合法定条件的,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不退还集体《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按上述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迁出集体经济组织,视情况不同对所承包的土地享有的权利也不同:(1)如果迁出方是举家迁入小城镇并落户的,可以保留承包土地的权利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流转。(2)如果迁出方是举家迁入地级市以上城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交回所承包的土地。法律规定中所指称的“落户”和“转为非农业户口”都是指由
    2023-02-11
    297人看过
  • 农民户口迁出之后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户口迁出后,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怎么签订征地协议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
    2023-03-24
    430人看过
  • 宅基地动迁户口已迁出,能享有动迁补偿吗?
    在快节奏的当今社会条件下,农村的人们也纷纷向城市聚拢,而户口往往也随之迁往城市,同时在农村也拥有本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就有好多人开始担心宅基地发生拆件等情况时,户口已迁往城市,那宅基地动迁户口有相关的补偿吗宅基地动迁户口有相关的补偿吗可以,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土地,目前宅基地房屋的拆迁与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采取的是不同的补偿标准,因此在相应的安置方案和家庭内部分配上存在很大差异。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房屋价格一般采取市场评估价,综合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评定一个总的单价。而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区分房屋和土地权利,房屋根据经评估的建安重置价予以补偿,土地则按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予以补偿。在价格认定上采用不同的标准,导致两种房屋能获得的货币补偿款悬殊。同时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的认定,一般以房产证(商品房、售后公房)或土地证(自建私房)为主,而农村宅基地房屋权属的认定,则并不以土地证
    2023-08-17
    203人看过
  • 征地补偿后迁出户口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市内迁入: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市外迁出: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公安机
    2023-06-25
    140人看过
  • 离婚后户口未迁出征地补偿款如何发放
    农村妇女婚后户籍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其离婚、丧偶后回到原集体经济组织居住的,应当认定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农村妇女离婚,丧偶后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再婚,但其在嫁入的集体经济组织未分配到承包地也未分配到土地补偿费的,应当认定其具有原夫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故征地补偿费指的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以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一、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
    2023-03-04
    272人看过
  • 在河南户口迁出要得到征地补偿款吗
    户口迁出后,不能获得征地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地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无需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应当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贴使用情况的监督。河南户口迁出外省手续规定如下:一、补办户口迁移证1.交户口迁移证丢失的情况说明和书面补办申请;2.学校出具何人何时何因迁往何地的证明;3.已经报案
    2023-08-06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户口从承包地迁出来有什么补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1
      户口迁出之后存在征地补偿的,是没有补偿款的,对农民来说,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户口未迁出之前,农民可以享有宅基地,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但户口迁出之后,就不再享有宅基地了。
    • 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的承包者还有权利享有原承包地和出让土地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9
      户口迁出,集体应该收回承包地。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迁移户口后,就不是该村村民了,由发包方收回其承包地是合法的。农民户口迁移后,其承包地应当由户籍接受地的村集体分配。但是,由于我国农村不少地方没有机动地,承包地的调整没有与农户人口增减同步,所以新迁入户口者暂时没有承包地。不过,村集体会在统一调整土地是解决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
    • 户口未迁入户籍地有征地补偿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8
      户口没在原户籍地征地没有补偿。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征收土地补偿款,户口必须是属于农村地区才能够享受到补偿款项的发放的。土地征收补偿所需要发放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等。
    • 农村户口迁出后, 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征地补偿该村的户口迁出算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7
      二轮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且以户为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在二轮承包期内只要该户还有人在该村就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因此该村村民户口迁移到城市后能否获得征地补偿分两种情况:承包方全家户口迁出该村该户不是该村农户发包方应当收回该户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该农户不能享有;承包方全家部分户口迁出该村(即使还有一人户口还在该村)承包合同继续有效该户享有继续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被征收后该户享有相应的补偿(含户口迁出该村的
    • 户口迁出村征地补偿费有享受权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6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在征地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从村集体迁出的,迁出人是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