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鉴定结论的四个方面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0:55:23 195 人看过

1、审查司法鉴定的委托程序

司法鉴定委托程序方面有法律规定,比如:鉴定依据的检材要先经双方当事人质证,鉴定材料经质证,确保真实、完整、充分,与案件有关联性。如果没有质证,那么委托程序就违法了。如果是单方面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则可以就此委托程序提出异议,从而申请重新鉴定。

2、审查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

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资质要符合法律规定,鉴定人要执行回避等。司法鉴定程序的规定很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司法部颁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司法鉴定从受理委托到鉴定结论出具等各环节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将涉案司法鉴定的各个环节步骤对照相关规定,以找出其违反程序规定的问题。

3、审查鉴定标准的选择适用

司法鉴定往往涉及的是专业性问题,但很多专业性问题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标准的适用决定了鉴定结论的巨大差别。同样的鉴定标准也可能存在理解和适用上的不一致,专家也存在理解适用错误的情况。因此,针对具体的鉴定结论,吃透案情,熟悉各种鉴定标准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4、审查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

在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中,法官们通常过分地夸大鉴定结论的科学性,而忽视鉴定结论的意见属性。因此鉴定结论并不具有任何预决的效力,鉴定意见只有在具有法律规定的证据资格的情况下,并经过庭审质证和辩论才可以成为法官据以做出判断的证据。所以,对鉴定结论进行充分有效的质证很关键。

如何审查鉴定结论

审查鉴定结论本身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首先,审查鉴定机构以及鉴定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即鉴定机构是否是合法成立的,有无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执照,鉴定机构的职责、权限是否明确,对鉴定人员的身份、资历、有效证件也要进行审查,还要审查鉴定人员的资格与所要鉴定的内容是否相适应。

其次,要审查鉴定结论有无与案件事实明显相矛盾的地方,鉴定结论是否按要求作出的,不能答非所问,含糊不清,模棱两可,鉴定结论是否按鉴定的程序和规则作出的,有无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法规和文件为依据,鉴定人之间有无分歧意见,鉴定结论是否注明异议的内容和理由,以及鉴定人员是否签名或盖章都要逐一进行认真审查,特别是对当事人之间有争议的鉴定结论,更要进行认真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审查;有时,还要注意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对鉴定结论是否存在有认识上的差别,以及这些差别在影响案件定罪量刑时所起的作用大小。

第三,要审查鉴定人是否存在故意作虚假鉴定的情形,有无违反科学规则的人为因素,鉴定人同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是否存在某种社会关系均应引起审判人员的重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浅析鉴定结论的合法性
    司法鉴定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如何采信当然也要从合法性、客观性及关联性去分析。对于法院委托进行的鉴定,关联性一般没有问题,应当着重审查其合法性、客观性。鉴定结论的合法性,是指鉴定结论是由法定鉴定部门的法定人员,依照司法鉴定程序对诉讼设计的事实进行鉴别和判断后所提供的,符合法律要求。主要表现在:鉴定结论是由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根据委托事项、委托要求及提供送检的鉴定材料,指派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鉴定人员,依照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对检案中某种事件事实进行检验鉴定后形成的书面结论。1、鉴定材料的质证程序在鉴定程序开始后,双方应当向法院提交检材,对于医疗纠纷来说主要就是患者钓病历材料。对于双方提交的书面陈述或医学理论书籍,仅是为了支持己方的主观观点而提供的参考意见,不属于检材的范围。法院应当组织双方对病历材料当面质证,详细记录双方意见,尤其是
    2023-06-11
    326人看过
  • 对刑事鉴定结论的审查与处理
    鉴定结论是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在故意伤害等案件中,鉴定结论更为必要并具有决定案件罪轻罪重,有罪无罪的重要作用,也是审判实务中控辩双方经常争辩的焦点。因此,正确依法处理好鉴定结论对于保障案件质量、实现公正审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审查鉴定目的是否准确。在刑事诉讼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的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解决的是与案件法律问题相关的专门性问题,专门性问题从本质上讲并不是法律问题,但是专门性的问题必须具有解决案件法律问题的意义。因此,审判人员在接触案件的时候应当首先对侦查机关、检查机关针对某些专门性的问题所要解决的法律目的进行审查。对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1)看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对专门性的问题提的是否准确,例如刑事技术、人身伤害、物品价格、文物真伪、珍稀动物、电子数据、违禁危险品、病情医学、轻重伤法医鉴定等,是什么
    2023-06-06
    227人看过
  • 浅谈如何规范鉴定结论的审查
    鉴定结论是指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这方面专门知识的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所作的书面结论。在司法实践中,鉴定结论的运用相当广泛,笔者就如何规范运用和审查鉴定结论运,以法医学鉴定为例,作一些说明。鉴定结论是一种特殊的证据,在它针对的是办案过程中的专门性问题,办案人员对专门性问题无法鉴别和判断时,委托具有专门的科学技术或者科学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的问题作出的结论。鉴定结论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对于案件的处理,会有事半功效的作用,否则,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近些年来,由于管理上的不规范和一些鉴定人员素质不高,在具体进行鉴定和适用鉴定结论方面存在混乱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鉴定结论的正确性,这势必给案件的质量带来影响。如最近媒体报道的山西岳兔元案,是一起类似湖北佘祥林的错案,主要原因是基层公安人员对DNA鉴定结果的认识上有偏差,错把序列相同理解为尸体就是死者本人。从此可以看
    2023-06-11
    380人看过
  • 谈如何运用和审查鉴定结论
    鉴定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的一种诉讼活动。鉴定结论是指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这方面专门知识的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所作的书面结论。鉴定结论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特定的书面形式;2、是鉴定人对专门性问题从科学技术的角度提出的分析判断意见;3、它仅限于解决所涉及的科学技术问题,而不是就法律问题提供意见;4、鉴定人必须与案件事实和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在司法实践中,鉴定结论的运用相应广泛,但对于如何运用鉴定鉴定结论,鉴定何时提起,鉴定须具备的条件及如何审查鉴定结论存在着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主要以法医学鉴定为例,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作一些分析说明。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民事诉讼法第72条和行政诉讼法第35条都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
    2023-06-06
    306人看过
  • 鉴定工伤与疾病的关联性结论分析
    工伤与疾病关联性鉴定,程序如下:一、提出鉴定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工伤认定之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四、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
    2023-07-04
    152人看过
  • 刑事鉴定结论的文证审查是如何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鉴定结论为七种证据之一,同时又规定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可见鉴定结论是鉴定人员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判断。毋庸置疑,在现代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对作出的鉴定结论一般是可以信赖的。当然,也不承认,目前还存在着有的鉴定人员的专业水平有限;技术设备陈旧滞后;掌握的检材不充分,以及有的鉴定人员政治素质不高等因素的影响,以致有的鉴定结论难免有缺陷,有的甚至是错误的。因此,办案人员特别是技术人员必须加强对刑事鉴定结论的文证审查。鉴定结论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之一,它除了与其他证据具有共同的要素外,还有其自身的特征。首先,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或技能,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而作出的结论,它比其他证据更具科学性。鉴定结论一旦被司法人员审查和确认后,其证据效力更强。其次,鉴定结论一般只就查明的案件事实中某些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别
    2023-04-27
    84人看过
  • 如何审查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如何审查鉴定结论审查鉴定结论本身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首先,审查鉴定机构以及鉴定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即鉴定机构是否是合法成立的,有无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执照,鉴定机构的职责、权限是否明确,对鉴定人员的身份、资历、有效证件也要进行审查,还要审查鉴定人员的资格与所要鉴定的内容是否相适应。其次,要审查鉴定结论有无与案件事实明显相矛盾的地方,鉴定结论是否按要求作出的,不能答非所问,含糊不清,模棱两可,鉴定结论是否按鉴定的程序和规则作出的,有无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法规和文件为依据,鉴定人之间有无分歧意见,鉴定结论是否注明异议的内容和理由,以及鉴定人员是否签名或盖章都要逐一进行认真审查,特别是对当事人之间有争议的鉴定结论,更要进行认真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审查;有时,还要注意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对鉴定结论是否存在有认识上的差别,以及这些差别在影响案件定罪量刑时所起的作用大小。第三,要审查鉴定人是否存在故
    2023-06-14
    452人看过
  • 检察机关应强化对鉴定结论的审查
    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经常遇到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后提出做司法精神病鉴定。这是因为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实践中还有如人体伤害程度鉴定、指纹鉴定、价格鉴定、DNA鉴定等,它们对某些案件的最终定性也起着决定作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利用鉴定结论为犯罪嫌疑人开脱,以逃避法律责任的也并不少见。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由于其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特点,办案人员往往把它奉为权威,只要有一纸鉴定,即将其视为尚方宝剑,有时也不审查就拿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自认为即使鉴定结论错了也是鉴定部门的事,跟自己无关;而案件当事人也往往认为这是专业权威部门作出的,自己也说不出反驳的理由,只能服从。岂不知,鉴定人也是社会中的一员,工作中也可能有失误、错误,甚至因徇私舞弊作出一些违背事实真相的结论,如果这样的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后
    2023-06-11
    497人看过
  • 技术顾问审查司法鉴定结论的含义
    技术顾问审查结论,就是接受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关鉴定结论证据所进行的技术审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庭申请由专业人员出庭进行说明,法庭也可以通知专业人员出庭说明。必要时,法庭可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对质。当事人对出庭的专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学历、资历等专业资格等有异议的,可以进行询问。由法庭决定其是否可以作为专业人员出庭。专业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2023-06-06
    360人看过
  • 对司法审查结论设置上诉权的解析
    2006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向全国各仲裁理论和实务机构发出法民四(2006)第13号文,就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撤销、不予执行我国仲裁机构做出的涉外仲裁裁决和申请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所作出的法院裁定,以及是否可以赋予当事人上诉权利的问题提出讨论。而此前不久出台的《仲裁法》司法解释对于这个问题又未予规定,这固然给了仲裁理论与实务界充分讨论、小心论证该问题的法律空间,但同时也给涉外仲裁的法律效力留下了灰色地带。(一)有悖商事仲裁的基本特性和理念对涉外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结论设置上诉程序,即在设置司法审查程序之外,再加一道保险闸。如此设计的初衷可能是善意而美好的,恕不知潜在的副作用却使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违背了商事仲裁基本理念。1、仲裁的经济性和效率性。仲裁作为一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在商事活动中得到广泛运用,这并非偶然现象,解决纠纷的高效率和相对低的
    2023-06-05
    282人看过
  • 浅析鉴定结论质证制度的完善
    质证制度是保障司法公正实现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司法证明目标的必经程序,但是,如果没有与之相配套的相关原则和制度的确立和切实遵守,质证规则的最终确立也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针对目前我国鉴定结论质证中存在的缺陷,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我国的鉴定结论的质证制度。(一)从立法上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应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制度规定在证据的取证、采证、查证和认证等一系列证据规则之中。立法上完善我国的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定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和出庭作证的例外情况按照现代诉讼的直接言辞原则和交叉询问原则的要求,立法上必须规定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作为一项强制性要求,如果鉴定人不出庭作证将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效力。鉴定结论没有预定的证明力,鉴定人应该出庭作证,不得以书面鉴定结论代替鉴定人出庭作证。但符合下列情况的除外:①从案件性质、证据价值、所需成本等方
    2023-06-06
    381人看过
  • 事故分析中必须注意的四个方面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是指在调查伤亡事故的原因时,不能敷衍了事,只顾着个人的便利,未找到事故的主要原因不能轻易下结论,也不能随意建立因果关系,必须仔细认真查明。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是指对于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员和负责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罚。3、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事故发生后,不能单单的把原因调查完,把相关人员问责了就结束了,还应引以为戒。4、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每场事故之后,总要有反思,要从上一次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做好防范措施,单有意识还不够,还要行动起来,单位之间互相监督,真正把措施落实到位,这也是这四不放过原则的根本目的所在。事故分析程序1.事故分析步骤(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2)全面、详细地分析下列内容:受害者的受伤部位和受伤性质、引发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5)确定事故的
    2023-07-06
    185人看过
  •  伤情鉴定结论分歧
    这段文字强调了在申请重新鉴定时需要坚定立场,并提出充分合理的理由。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是首要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当事人需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证据,搜集证据并尽其所能。保持申请重新鉴定的立场,即使鉴定结论是错误的,也要坚定地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 【 解 决 方 案 】 伤 情 鉴 定 错 误 , 怎 样 提 出 重 新 鉴 定 申 请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伤情鉴定的结果对行政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影响。如果伤情鉴定结论错误,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接到重新鉴定申请后,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重新鉴定期间,不得
    2023-09-02
    104人看过
  • 鉴定结论的含义与分类
    (一)鉴定结论的含义目前,较为普通的观点认为鉴定结论是司法诉讼中证据的一种。鉴定是指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二)鉴定结论的分类在我国司法鉴定中,常用的刑事技术鉴定主要有:(1)法医鉴定。指运用法医专门知识,对尸体与活体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关问题所作的鉴别与判断。其中包括基因鉴定、死因鉴定、伤害鉴定、血型鉴定等。(2)司法精神鉴定。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及其程度,从而确定鉴定对象的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3)痕迹鉴定。对与案件有关的指纹、脚印、交通工具印痕、犯罪工具破坏痕迹、弹头及枪支膛线等,与嫌疑人和嫌疑物的相应部位进行对比,作出是否同一的鉴定结论,以确定犯罪人和作案工具等。(4)笔迹鉴定。即运用笔迹检验的
    2023-06-06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如何进行鉴定结论的审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9-06
      1、鉴定书依据的病史资料是否真实 2、鉴定程序是否合法3、鉴定结论与鉴定材料是否相符4、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要求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以和为贵,不要因为一些小事进行不必要的纠纷,造成打架斗殴行为的出现,使一些人受伤,大家也要自己学会保护自己,遇见一些纠纷,如何不能帮忙,就尽量远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威胁。
    • 鉴定技术结论的真实性审查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
      鉴定结论的真实性主要是以下三点:鉴定材料来源是否真实;鉴定过程与鉴定方法是否真实;鉴定结论与鉴定要求是否真实。(一)对鉴定材料的审查: 1、鉴定材料的发现、提取、固定和保全的具体方法是否科学、可行; 2、鉴定材料的提取部位是否准确; 3、鉴定材料在储存、运送和保管过程中是否损坏或者污染; 4、鉴定材料有无变形、缺损、掉包或加工。(二)对鉴定过程及方法的审查:1、鉴定人所适用的技术设备是否先进,有无
    • 2022年鉴定结论应当如何审查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1、审查鉴定机构以及鉴定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即鉴定机构是否是合法成立的,有无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执照,鉴定机构的职责、权限是否明确,对鉴定人员的身份、资历、有效证件也要进行审查,还要审查鉴定人员的资格与所要鉴定的内容是否相适应。 2、要审查鉴定结论有无与案件事实明显相矛盾的地方,鉴定结论是否按要求作出的,不能答非所问,含糊不清,模棱两可,鉴定结论是否按鉴定的程序和规则作出的,有无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法
    • 公安机关如何审查鉴定结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5
      (1)审查鉴定结论是否由两人以上作出。《公安机关鉴定规则》规定:鉴定的实施,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本专业鉴定资格的鉴定人负责。《人民检察院鉴定规则》(试行)规定,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后,应当指派两名以上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据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单独一个鉴定人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例如在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公安机关经对被害人的伤势进行鉴定后,作出被害人的伤势构成轻伤的鉴定结论,但
    • 司法鉴定结论的质证具体有哪几个方面?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13
      包括了内容层面以及形式层面两个方面。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能够当即认定的,应当当即认定;当即不能认定的,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等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