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涉外离婚管辖制度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9:00:06 245 人看过

法国是依当事人的国籍作离婚管辖依据的国家。

《法国民法典》:

第十四条规定:"外国人在法国与法国人成立契约者,纵然不在法国居住,法院亦得传唤,使之履行义务。即外国人在外国与法国人订立契约,而负有义务,法国法院仍得管辖其诉讼。"

第十五条规定:"法国人在外国与外国人订约而负有义务者,法国法院得受理其诉讼。"

法国法院以上述规定解释为只要离婚当事人中有一方为法国人,法院就有管辖权。

但此原则有以下几项例外。

(1)外国籍之当事人居住于法国,在其本国无住所,如当事人之本国法院认为无管辖权时,法国法院为使当事人离婚诉权不致无从实行起见,乃例外地行使管辖权。

(2)法国女子虽因婚姻而取得外国国籍,仍得在法国法院,对其外国籍之夫起诉,请求离婚。其已丧失法国国籍之女子,如经判决准予离婚,依法国国籍法即得回复法国国籍。

(3)法国与外国所订之条约,认许法国法院对于外国人之离婚有管辖权者,则法国法院对条约国人民之离婚,即有管辖权。如一八六九年六月十五日之法、瑞条约,一八九九年七月八日之法、比条约。

(4)被告承认法国法院有管辖权时,法国法院对于离婚亦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国民待遇制度与我国外资法律对策研究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如何遵循WTO规则,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健全法律制度,继续执行积极、合理、有效的外国投资政策,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趋利避害,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是外经贸工作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外资领域的国民待遇制度,是当前政府、企业都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全面把握和准确理解国际法上的国民待遇规则,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WTO立法体系,在新形势下的外资促进与管理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一、国民待遇的历史演进(一)国民待遇的缘起和演进国民待遇是传统的外国人待遇制度之一,其基本含义指与本国有特定关系的外国人享有和承担与本国国民平等的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制度。即东道国通过国内立法或签订国际条约承诺给予外国人所享有的民商事权利,不得低于本国国民所享有的同等权利。国民待遇法律概念的提起,是国际经济交往漫长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有着密切联系。在商品经济尚不
    2023-06-05
    387人看过
  • 生物安全法管理制度的研究
    《生物安全法》立法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国际社会已经制定了《生物安全议定书》,它有三项基本内容:一是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二是转基因的安全问题,三是遗传资源惠益共享.1993—2004年间我一直担任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司的司长,经历了中国参与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的早期谈判,签约和履行公约的10多年的过程,组织编写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生物多样性国别报告》等。推行生物安全法的作用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将有助于从法律层面解决我国生物安全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对于确保生物技术健康发展、保护国民身体健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更好的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二十三条国家建立首次进境或者暂停后恢复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高风险生物因子国家准入制度。进出境的人员、运输
    2023-07-05
    384人看过
  • 我国高利贷法律制度研究
    高利放贷不合法。高利贷是不允许发放的,民间借贷合同中的利率应当符合国家的规定。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就是在借贷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自愿协商同意支付的借贷利率。其特点一般是时间短,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借贷利率的几倍甚至几十倍。高利贷是不是违法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不违法。法律规定:正规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出即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你放高利贷而借款人又没及时还钱,告到法院即使法院受理了也只能判借款人偿还你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的利息而高利贷肯定是超4倍的所以超出的部分法院视为无效。《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
    2023-07-05
    111人看过
  • 如何管辖涉外离婚
    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起诉离婚时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1、涉外婚姻离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涉外离婚案件,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4、中国公民双
    2023-06-14
    366人看过
  • 中国公益信托法律制度研究
    近些年我国经济虽高速发展,但贫困等社会问题并没有完全被解决,如何更广泛地吸收社会资源,以更灵活的方式运用它们来解决这些社会问题,这已是当前中国的一大难题。笔者认为,公益信托制度可以作为解决该难题的方法之一。信托制度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其起源于英国,如今已为众多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所接受。2001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其中公益信托被作为专章加以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公益信托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对于我国的传统法律制度来说,公益信托纯粹是舶来品。尽管它在西方已存在数百年,但在中国它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传统和经验的前提下引入公益信托制度,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自不必说,此外,还要我们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设计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公益信托制度。本文试着从笔者认为比较重要的几个部分去解析公益信托制度,并为公益信托在中国的发展提出笔者的建议。本文分:序论、公益信托概述、公益信托法律关
    2023-06-07
    307人看过
  •  涉外争议处理机制研究
    涉外民事纠纷是指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一方为外国公民,另一方为我国公民的民事纠纷。我国民事诉讼法提供了相应的解决途径。然而,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国家主权,因此在管辖、取证、执行等环节都可能触及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我国人民法院既要尊重他国主权,又要维护我国主权。涉外民事纠纷指的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一方为外国公民,另一方为我国公民的民事纠纷。针对这种情况,我国民事诉讼法提供了相应的解决途径。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国家主权。由于涉外民事诉讼含有涉外因素,在管辖、取证、执行诸环节触及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既要尊重他国主权又要维护我国主权。 涉 外 民 事 诉 讼 程 序 如 何 处 理 国 家 主 权 问 题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在处理国家主权问题时,需要遵守国际法和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也需要考虑国家的主权利益。一方面,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需要尊重国家的主权,避免外
    2023-09-03
    360人看过
  • 论涉外离婚管辖权的国际私法冲突
    我国现行的部分立法与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不一致,不利于跨国离婚纠纷的妥善解决。因此,建议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和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和发展我国涉外离婚法律制度。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涉外婚姻在中国越来越普遍。但由于文化传统、社会经验、思想观念和人生观的差异,涉外婚姻破裂的比例相对较高。国外离婚案件的上升态势与我国相对落后的立法形成鲜明对比。由于缺乏相对完善的涉外离婚法律制度,法官在审理涉外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无法依靠涉外离婚法律制度,从而陷入前所未有的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的批复只能是杯水车薪。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迫在眉睫。离婚方式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由于“协议离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的协议,实质性的法律冲突很少。因此,为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协议离婚”的内容鲜有规定。本文主要探讨“离婚判决书”中的管辖权冲突问题。涉外离婚案件审理结
    2023-05-07
    427人看过
  • 刑法减刑制度研究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1)对于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虽然实质上减轻了刑罚,但不是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2)附加刑的减轻也不是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例如,在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这种附加刑的减轻,与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在适用对象、适用条件、适用后果等方面都存在区
    2023-04-22
    345人看过
  • 我国外商投资国民待遇制度及法律对策研究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如何遵循世贸组织规则,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法制,继续实施积极,合理,有效的对外投资政策,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趋利避害,,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是外经贸工作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外商投资领域的国民待遇制度是政府和企业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全面把握和准确理解国际法中的国民待遇规则,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WTO立法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形势下的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国民待遇的历史演变(一)国民待遇的起源和演变国民待遇是外国人的传统待遇制度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指与本国有特定关系的外国人享有和承担与本国国民平等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制度。就是,东道国通过国内立法或签署国际条约向外国人承诺的民商权利不得低于其国民享有的同等权利国民待遇的法律概念是国际经济长期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交流。它的产生和发展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密切相关。在商品经济不发达、基本自给自足、封闭的奴隶社会和
    2023-05-07
    379人看过
  • 涉外协议离婚的法律适用规则研究
    1、涉外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2)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地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当地婚姻登记或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2、涉外离婚登记的应提交的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港澳台出具有效的通行证,身份证,属于华侨、外国人的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二婚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
    2023-03-14
    67人看过
  • 《公司法》配套制度研究
    ——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为中心的分析2006年1月1日,修订后的公司法开始实施。新公司法对于既有法律和制度规范产生了直接的系统性影响,也使国有企业(公司)的改革、治理与监管实践步入了新的阶段,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如何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国有股东(代表)权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出发点,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探索《公司法》的配套制度体系以应对新的挑战,是我委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本课题正是处于这种制度和实践变革过程中提出的研究项目。本课题认为,新《公司法》是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国公司法。它对公司实践领域的一般性问题作出了原则规范,为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确定了基本行为准则。但不容忽略的是:《公司法》作为民商事基本法律,尽管兼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特征,也无法穷尽所有的公司行为准则,其中一些规则的施行(如登记程序、破产清
    2023-06-09
    457人看过
  • 涉外诉讼离婚如何适用法律,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
    涉外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如果涉外离婚是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一、可以在外地法院起诉吗不可以在外地法院起诉。起诉必须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哪
    2023-06-24
    253人看过
  • 关于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研究
    当前,人类环境正遭受日益严重的破坏和威胁———气候变暖、大气污染、资源枯竭等。从经济学上讲,环境污染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外部不经济的典型表现,为了克服这一市场机制的缺陷,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开始求助于环境税,希望通过税收手段达到保护环境资源的目的。现代法治社会中,我国已明确规定了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环境税作为集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以及法律性于一体的强制性手段,也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目前专家学者们从经济角度对环境税的研究已经很多,但是如何通过法律来构建和保障环境税收体系却研究甚少。本文将对环境税法律制度作以粗浅的探讨。一、构建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的政策性基础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曾呼吁:各国应制定关于污染和其他环境损害的责任和赔偿受害者的国家法律”,考虑到污染者原则上应承担污染费用的观点,国家当局应该努力促使内部负担环境费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据此先后
    2023-06-11
    462人看过
  • 我国的终身监禁制度研究
    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而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由此可见,终身监禁的适用范围为:从适用罪名来看,只适用于贪污罪、受贿罪;从犯罪情节看,对贪污、受贿犯罪人员是否适用终身监禁,应按照不同情节轻重、不同社会危害大小而予以区别对待。即终身监禁制度只适用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情形。终身监禁制度和限制减刑制度均与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紧密相关,但又有所不同,各有侧重,应当依法作出区分,准确予以适用。一是适用的范围。按照刑法规定,限制减刑只可以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
    2023-06-01
    417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涉外离婚有哪些管辖,对于涉外离婚有哪些制度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中国的特殊原则:(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要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以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者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三)在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原则上不予受理此类离婚
    • 法院涉外离婚管辖管辖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9
      1、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一方住在国外,一方住在国内,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
    • 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权,我国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如何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
    • 涉及外法域的问题研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聚众斗殴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认定为累犯。
    • 我国涉外离婚制度是怎么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涉外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