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包含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21:43:49 443 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包含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价款及支付方式、房屋使用性质、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

一、手写租房协议怎么写

租赁合同可以采取手写的方式。在租赁合同的开头应当写明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例如名称以及住所。然后应当写明租赁的房屋的具体的位置,面积等等。之后便是租赁期限。还应当包括租金的标准,租金的计算方式以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还有是否需要支付定金,押金等等。合同之中应当明确租赁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例如房屋的维修,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等等。还应当写明违约责任内容,任意一方违约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另外建议约定解决纠纷的方式,约定具体的管辖法院等。

二、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几项:第一,买卖房屋的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第二,房屋所在的位置、建筑面积等房屋基本信息;第三,买卖房屋的款项、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第四,违约责任应当如何承担以及解决纠纷的方式等等。此外,双方应当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这样的买卖合同才是有效的。

三、商品房认购书有哪些必备条款

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就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文书,主要是确认购房者在将来某个时间与开发商进行进一步洽谈、签订购房合同的预约。必备条款如下:

(一)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三)房屋价款计算:

(四)定金;

(五)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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