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权收益权为信托财产业务性质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9:04:28 59 人看过

1、作为信托财产存在的股权收益权浅析

根据公司法的传统理论,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和地位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其中股东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就是股东收益权,包括股东享有在公司营运过程中分配股利的权利和在公司清盘时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即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也有人认为股权收益权还应包括:公司盈余分配权和股份转让权。但是不管如何,应该明确的是股权收益权是基于股权本身而派生出的股东专属的财产性权利。从这个角度来说股权收益权类似于所有权权能中的收益部分,属于依照一定法律关系而获得的物的孳息的权利,即它是指股东将财产交付给公司后,由于公司派发股息、红利以及在公司终止时分配剩余资产等而获得的利益。根据我国《信托法》规定,财产权利是信托中的信托财产。在这个意义上,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是有正当依据的。但我们要注意的是,正因为如此,作为实践中受托人通过持有股权收益权所取得的收益,其实只能包括股息和红利,受托人在信托期间并不能真正享有股本变现的利益。因为,受托人享有的股权收益权来自股权持有人的转让,一旦发生股本转让,股东权利也就全部随之转让,股权持有人对外转让股权收益权也就没有了依据。换句话说,如果股权收益权包含了股本价值本身,则股权持有人既然已经将之转让给了信托公司,则其无法再将股权对外转让,但是现实情况显然不是这样。并且,如果进一步从风险厌恶的角度进行考虑,由于股东的出资凭证并未移交信托公司且股东名册也从未因股权收益权的转让而进行变更登记,故信托公司其实根本无法就持有的股权收益权向标的股权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既然如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股权收益权本质上归属于股权,应依法可以转让。以股权收益权为转让标的设立的合同债权既符合债权意定主义和意思自治原则,又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序良俗,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更不为法律、行政法规所明令禁止。股权收益权的转让应具有合法性。二、能够合法有效进行转让的股权收益权应该与传统公司法理论当中的股权收益权予以区别。作为信托财产存在的股权收益权并非是股权当中所包含的财产性权利,而是一种合同上的预期债权,即通过合同安排,受托人得以享有对融资方请求给付与融资方因标的股权而获得收益之等额资金的权利。从这个意思上来说,所谓股权收益权毋宁说是股权收益请求权更为妥当。

2、股权收益权信托的业务性质

如果严格限制不做扩大解释,所谓股权收益权信托实际并非与目前公司以及业界主营的此类业务为同一概念。结合信托原理,所谓股权收益权信托应该是指股东将其所持股权中的收益权部分通过信托方式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根据信托协议为了特定目的而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其性质应为财产信托。而根据目前业内实践中的理解与操作,股权收益权信托更多的是指投资者通过信托方式将资金交由受托人用于收购股权持有人对外转让的收益权,同时为保障信托资金的安全退出,通常设计有信托到期后由指定方对受托人所持收益权进行回购并附有担保措施,其性质实为融资类的资金信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2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托财产相关文章
  • 共同侵权行为性质的分析
    理论上针对共同侵权行为的性质的争论主要有四种观点。一为意思联络说,即加害主体之间事先存在共同的意思表示,即目的相同,因此只存在共同故意侵权,这是最狭义的共同侵权;二为共同过错说,认为加害主体之间具有共同的故意或过失;三为共同行为说,即只要加害人之间存在共同的行为即构成共同侵权,而不管他们之间是否具有共同的故意或过失;四为关联行为说,认为当事人之间无须意思联络,只要主体行为与同一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他们的行为就有关联性,从而也就构成了共同侵权。上述四种观点有可分为两大派,前两种系主观说,后两种系客观说。杨立新教授和王利明教授赞成主观说,认为决定共同侵权行为的最本质特征是主观原因,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过错不仅包括共同故意而且包括共同过失。张新宝教授赞成主客观折衷说,从而将共同侵权行为的范围扩大到教唆人和帮助人共同侵权、共同故意侵权、共同过失侵权、基于相同内容的过失与故意之结合或基于分别过失的共同
    2023-06-07
    413人看过
  • 什么为财产权的收益权?
    财产收益权是经济学术语,指的是所有人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经营、转让而取得的经济效益。收益一般包括以赢利为目的而取得的经营性效益和不以赢利为目的而取得的非经营性收益。经营性收益必须是依法享有权利进行该项营业者在法定范围内的收益。收益权是所有权的一项基本权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024-05-06
    394人看过
  • 如何在财务报告中对股东权益进行财务分析
    1。股东权益回报率(ROE,又称净资产回报率)这个指标用来衡量一家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回报率。该比率的计算公式为:净收益率=净收益/平均所有者权益总额
    2023-05-08
    190人看过
  •  股权质权出质的条件分析
    根据《公司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适用其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同时,股权出质行为应当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生效要件。根据《公司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适用其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同时,股权出质行为应当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生效要件。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可以出质。但是,出质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同时,出质人不得以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或者动产设定抵押。出质人或者质权人转让出质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当向出质人或者与出质人订立合同的债权人返还。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2023-08-27
    405人看过
  • 股权托管协议性质
    股权托管是公司的股东将股权委托给受托人行使,受托人根据委托合同的授权范围行使股权。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这是法律对于投票权委托的明确规定,至于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如资产收益权)是否能以托管的方式由他人行使,存在法律空白。从股权的性质来开,股权是一种财产权,是一种私权利,股东作为权利主体,在不违反公序良俗、不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权利对自己拥有的股权作任何处分,包括将财产性权利托管给受托人行使,法律对股权托管的规范应立足于规范托管行为对其他股东的影响和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而不应对股东处理自己的财产权利作不必要的干涉,这是法律作为经济发展的保航护驾者的使命所决定的,因此对于股东将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委托给他人行使应无可厚非。宏观意义(一)有利于填补监管真空、维护股东权益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它有利于所有权与经营权
    2023-05-01
    473人看过
  • 分析出轨财产权益划分原则
    双方出轨财产分割: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般以平等分割为原则,兼顾照顾妇女儿童利益、方便生活、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前婚内财产的,确定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的,离婚时应当遵循双方的约定。夫妻双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配:夫妻在婚前或离婚时能够达成分配协议的,按照分配协议分割共同财产。无分配协议或者未能就离婚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的,夫妻双方应该请求法院进行分配,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出轨非婚姻中的过错行为,所以不会影响夫妻间的财产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
    2023-07-07
    238人看过
  •  代持股份股东权益分析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代持股份的股东享有的权利和被代持人的股东权利。代持股份的股东有利润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和参与经营管理和优先认股权的行使责任。被代持人的股东权利实际上是被代理股东的权利,这些权利可以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实现对公司的管控,但在显明股东行使真正的股东权利时,被代持股东会操控。最后指出,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代持股协议实质上就是一种代理。代持股份的股东享有利润分配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以及参与经营管理和优先认股权的行使责任。被代持人的股东权利,实则表示为隐名股东的权利。其权利一般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来实现对公司的管控,但在显明股东行使真正的股东权利时,由被代持股东操控。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持股协议实质上为代理的一种。 隐名股东的权利与义务隐名股东是指在一家公司中,股东的真实身份并未公开披露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隐名股东在享有相应的权利和
    2023-08-28
    165人看过
  • 股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怎么样分割股权收益
    一、股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怎么样分割股权收益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1、婚后以共同财产投资或买卖取得的股权;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受赠而获得的共同股权;3、夫妻二人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的股权;4、婚前双方共同投资获得的股权;5、一方婚后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收益;6、一方婚前个人股权婚后的收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若夫妻双方不能就股权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了保证公司的人合性,应对另一方请求分割的股份折价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
    2024-01-13
    181人看过
  • 企业性质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含义是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企业性质有哪几种企业性质根据资本归属可以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还可以根据责任承担方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指的是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3-07-04
    282人看过
  • 股权中财产权的分割托管
    1、股权中财产权的分割托管财产权是一种纯粹的私人权利,对股权中财产权的分割托管是股东个人自由处分的权利,这种处分只要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滥用财产权,法律就不应当进行干预,这也是民法?私权神圣原则的要求和必要体现。2、对投票权的分割托管纵观国外立法,对于投票权的分割托管多采禁止的态度,对受托人人数进行限制,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表决权计算时产生麻烦,日本、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将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人数限定为1人,也就是说一人所持有的表决权应统一行使。虽然从民法的精神来看,一人所享有的表决权是多个表决权的集合,可以分开使用,但为确保股东大会正常运转,防止因股东表决权不统一行使而使大会不能正常运行,我国立法上应明确,一个股东只能统一行使其表决权,即委托一人出席股东大会。
    2023-06-13
    391人看过
  • 如何分析期待权性质?
    民事主体依法取得了权利的部分构成要件,受法律保护,其就取得了期待权的法律地位,因而期待权可以形成于众多领域,从而拥有众多的类型。而由于期待权类型的多样性,再加上其内容的复杂性,各国导致了对期待权本质的认识,呈现出扑溯迷离的情景。德国民法学界从期待权物权学说,类似物权说,其兼具物权与债权两领域要素的特殊权利说,再到否定期待权独立价值的极端学说,可以说是观点倍出,纷争不断,以至于赖扎(Raiser)教授幽默地说,德国司法界在将期待权归类中所出现的两种观点,与德国学术界对此问题所呈现的不确定性相比,还算是比较容易理解的。而在我国学者们对期待权性质的认识亦谓是观点明显,如有王泽鉴的兼具物权和债权两种因素之中特殊权利说,王轶的物权化的债权或效力扩大的全权说,申卫星的不完全所有权。戴孟勇的准物权说,也有学者另辟蹊径地指出由于研究方法的不当导致了认识的错误,从而指出期待权是与物权、债权、形成权分属不同分
    2023-06-08
    96人看过
  • 财产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区别,财产收益权与使用权的区别
    一、财产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区别财产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区别是:1.意义不同。收益权:比如你有一辆卡车,或者轿车,你每天运营所获得的收益,即利润归你所有;而财产所有者占有财产并获得其作为投入所获得的收益处分权,比如你的旧家具,你有权自行处分,你可以送人,也可劈成柴火,这体现处分权。2.形式不同。比如你对你家房子有所有权,你在里面住着就是占有使用了,你把它租出去收取租金这就是收益权,你把它卖掉这就是处分。但是如果你是租房子,对房子没有所有权,那就只有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了,但是没有处分权。你不能把它卖给别人。二、财产收益权与使用权的区别财产收益权与使用权的区别是:1.目的不同使用和收益显然是完全脱离的。使用是为了获取物的使用价值,而收益是为了获取物的价值。所有人与非所有人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分别是为了追求不同的经济目的。2.权能大小不同使用权是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
    2023-07-06
    214人看过
  • 保险受益权的定性分析
    1。保险受益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按其标的物可分为非财产权和财产权。前者是指与权利主体的人格和身份密不可分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后者是指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可分为债权、物权和无形财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一般来说,保险受益权就是要求保险金的权利。[5]由于受益人不继承投保人的身份,保险费返还请求权、准备金返还请求权和利益分配请求权原则上仍属于投保人,受益人不能享有。此外,受益人不得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也不得与保险人约定解除保险合同。其中,保险金请求权显然是一种经济权利,它可以与权利主体(如受益权的丧失和变更)相分离,因此应当是一种财产权。另一方面,保险受益权不仅限于保险金的请求权,还包括知情权,即对保险合同履行情况的知情权,即受益人有权了解合同当事人和相关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保险合同的效力了解和查阅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的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权利。知情权是受益人根据受益权的
    2023-05-02
    463人看过
  • 股权质押期限限制的合理性分析
    法律没有规定股权质押的时间限制,具体如下:1、质押合同订立生效后,债权人成为质权人,对质押财产享有质权;2、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被消灭,质权也被消灭,要主债权存在,质权也同时存在,法律对担保期限没有强制性规定,因此担保期限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3、当事人对担保期限的约定只有违反法律有关规定才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股权质押后是否可分红除非在质押合同中明确排除,否则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股权产生的孳息(股息或红利),出质人不得拒绝。在债务人不存在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时,且债务履行期限未届满,出质人应如何处理孳息存在争议,因为除规定“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外,关于质权人如何处置孳息法律未予以明确。只
    2023-07-02
    183人看过
换一批
#信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管理或处理的财产,也叫信托标的物.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更多>

    #信托财产
    相关咨询
    • 收益权可以作为股权质押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21
      股权收益权需要办质押,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股权进行质押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 信托财产能否作为资产收益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26
      《信托法》第七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第十一条规定信托财产不能确定的,信托无效,关于信托财产“确定性”的具体要求,《信托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未明确规定。按照案例2最高院的裁判要旨,信托财产的确定性要求信托财产从委托人自有财产中隔离和指定出来,已达到信托财产破产隔离的作用。关于资产收益权是否满足信托财产的确定性不能仅从概念上或合同约定上界
    • 信托财产收益权相当于资产收益权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5
      1、资产收益权是不能够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的,若财产不能确定,则信托无效。根据我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七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 资产收益权可以做信托财产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12
      资产收益权是不能够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的,若财产不能确定,则信托无效。根据我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 收益权信托是财产权信托还是资金信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股权收益权信托是股权所有人将股权收益权转移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管理和处分股权收益权的信托关系。股权收益权信托的具体操作流程大致如下: 1.公司股东(委托人)与信托公司(受托人)磋商并签订信托合同,股东将自己股权中的收益权有偿转让给信托公司,允许信托公司将股权的收益权转让给社会投资者。除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仍由委托人行使。 2.信托公司(受托人)与社会投资者(受益人)签订股权收益权投资信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