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可以说与我们每个劳动者都是息息相关的,大家有必要知道有关工伤的一些知识。这样在发生工伤纠纷的时候,就会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共同来学习这样一个知识点: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赔偿可以兼得吗,通过以下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会从中找到正确的答案。
工伤赔偿问题上,世界各国经历了由传统侵权行为法一元调整机制向多元调整机制的演变,世界各国分别建立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工伤保险制度,形成了不同的救济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模式:
(1)选择模式。即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雇员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赔偿,选择工伤保险待遇,就不能再请求民事赔偿,反之亦然。选择模式赋予了工伤雇员的选择权,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赔偿或补偿。受伤害雇员可在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之间任选其一。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数额虽多,但要经过漫长的诉讼,还要取决于被告的赔偿能力。相比之下,工伤保险赔偿数额可能较低,但可靠及时。选择模式将受害人置于两难选择。实际上对工伤雇员是非常不利的。英国和其他英联邦国家早期曾一度采用此模式,但后来均已废止。
(2)免除模式。即以工伤保险取代侵权责任,也就是说,雇员遭受工伤事故后,只能请求工伤保险给付,而不能依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向加害人请求损害赔偿。免除模式的优点,
一是免除了雇主侵权法上的赔偿责任,使雇主的责任减轻,符合现代社会实现损失承担社会化的理想;
二是可以减少诉讼,避免劳资对抗。符合促进劳资关系协调发展的目的;
三是节约社会资源,提高效率。
但其缺陷是,剥夺了受害者获得完全赔偿权利,对受害雇员利益的保障不利,不利于对工伤事故的制裁和预防。因此,这种模式只具备损害填补和分散损失功能,而无法充分地维持对加害行为的制裁和事故预防功能。
(3)兼得模式。即发生工伤后,工伤雇员既可以享有工伤待遇,也可以同时获得雇主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实行双重保护。这种模式与其他模式相比,最大优越性体现对受害雇员极为有利,尤其是在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标准偏低的情形下,对受害雇员权益的保障更为有利。但是,其存在两个重大缺点,
一是违背了工伤保险创制设立的目的,加重了雇主的负担;
二是违背了“不应获得意外收益”的基本原则。因而仅在极少数国家推行,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原则上不允许受害雇员获得以上双重利益。
(4)补充模式。即发生工伤后,工伤雇员可同时主张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给付,但其最终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以实际损失为限,不得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害。
采用补充模式
一是可以避免受害雇员获得双份利益,减轻雇主的工伤负担,节约有限的社会资源;
二是可以保证受害雇员获得完全的赔偿,维持相关法律制度的惩戒和预防功能。它是现代侵权责任制度与工伤保险制度长期磨合的产物,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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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 1、赔偿发生的原因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侵权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 2、赔偿主体不同。国家赔偿的主体是抽象的国家;而民事赔偿的主体通常是具体的民事违法行为人,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一致。 3、赔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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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赔偿可以兼得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21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赔偿不可以兼得。工伤事故对应的是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上从没有任何规定将工伤保险待遇称为赔偿,而民事侵权对应的是民事赔偿牵扯的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是一个待遇问题而不是赔偿问题,不能适用补差的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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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4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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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能否兼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6从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程序规定来看:《工伤保险条例》37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工亡待遇。第60条针对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明确规定由单位支付有关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来看,并没有给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设置任何其他法律障碍,工伤保险待遇由国务院行政法规来规定,其他低效力的规章和地方法规只能按照立法目的来实施,而不能设置任何障碍或者加以限制。本案职工属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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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17民事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但是仅是为补充赔偿。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若赔偿数额不足工伤赔偿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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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与工伤待遇兼得可以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7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