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履行和损害赔偿能否并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9:32:10 459 人看过

可以并存。

我国一直比较强调实际履行,实际履行的功能在于恢复双方当事人在履行上的平衡,满足守约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损害赔偿的功能则在于补偿守约方因违约所受的损失,两者的功能不同,因此可以并存。

但两者可以并存的更为主要的原因是,实际履行虽具有实现当事人订约目的的功能,但是,仅仅适用实际履行仍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如果不对债权人因即使实际履行仍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不仅不能保护受害者的利益,而且也不能有效地制裁违约当事人,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而且,对受害人来说,在其他补救方式特别是损失赔偿能够有效地维护其利益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放弃实际履行方式,而仅采用损害赔偿方式。

一、违约方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违约方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3、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或者利益减少的一种责任形式。

二、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是否可以相互取代

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是两种不一样的救济方式,是不可以取代的。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而实际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的补救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合同解除与实际履行能否同时适用
    1、合同解除与实际履行不能同时适用,合同一旦解除,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即归于终止,则无法再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了。2、合同成立前,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预售合同签订退钱怎么算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那么是可以退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
    2023-03-07
    445人看过
  • 如果贷款协议与实际履行不一致,能否按实际履行情况执行
    如果贷款协议与实际履行不一致,是否可以按照实际履行如果贷款协议与实际履行不一致,一般应按照协议履行。如果实际履行与合同不一致,且双方均不反对且已实际履行,则应属于意思自治原则。实际履行,又称实际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种含义:(1)双方必须交付经济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不得擅自更换,且不得以其他货物或金钱进行赔偿(2)如果经济合同的一方违约,即使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应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标的事项如何处理合同协议与实际履行不一致的问题>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补救措施或损失赔偿第582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
    2023-05-07
    454人看过
  • 未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不能获得侵权损害赔偿
    案情回放:朱某于2012年3月19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MOVOC商标,2013年5月该商标获准注册,核定使用服务项目包括第43类的自助餐厅、饭店、酒吧服务、餐厅等。2014年8月,朱某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被告重庆鼎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友公司)在其经营的每味每客movoc快餐店店面的服务场所、招牌、餐具等上使用了movoc商标,构成商标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并请求判令被告鼎友公司停止使用movoc标识,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侵权赔偿80000元。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鼎友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2日,其股东李某于2011年11月20日委托美术设计师魏某设计自助餐厅标识,魏某于2011年12月9日完成了每味每客movoc标识设计方案并交付李某,李某为此于2011年12月向魏某支付了设计费8万元。期间,魏某结识了原告朱某的丈夫张某,并受张某委托设计其品牌标识。2012年3月初,张某为
    2023-06-08
    193人看过
  • 继续履行和实际履行有区别吗
    一、继续履行和实际履行有区别吗?继续履行和实际履行没有区别,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是:1、存在违约行为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债权人有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就违约形态而言,通常是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拒绝履行,如果将债权人迟延作为一种债务不履行看待,尚包括债权人迟延;而履行不能场合,则不会发生强制履行责任。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另外,强制履行责任要求须守约方选择,取决于其意思,而法院不能以职权代当事人作出此种选择。3、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
    2023-05-22
    254人看过
  • 侵权赔偿和工伤能否并行?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是可以并行的,也就是说受侵害人可以同时追索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劳动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的,可以同时享受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一、交通事故工伤能不能要双重赔偿如果因第三人造成工伤,则在不重叠的范围内,能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双重赔偿。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在不重叠的范围内可依法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后可以要求工伤赔偿么一是兼得模式。即受伤职工不仅可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同时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即通俗所说的“双赔”。主要理由是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后,工伤补偿与侵权赔偿虽是由同一行为发生,但两者的法律
    2023-06-29
    416人看过
  • 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实际损失
    1、违约金和实际损失一般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会约定为房款总额的20%,但问题是,如果房价上涨超过20%,主张违约金仍不能弥补买方的实际损失。这时,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以弥补实际损失,或者直接主张实际损失。2、实际损失的确定实际损失,在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为买方丧失以同等价格购买涉案房屋的机会,造成买方的价差价损失,因此,房价的上涨金额可以作为买方的实际损失。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
    2023-08-17
    110人看过
  • 合同未实际履行能否要求退款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可以要求退款。一、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要怎样确定确定合同履行地,适用于除民诉法解释特殊规定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网络买卖合同以外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分三个层面处理。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特殊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再次,民诉法解释规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两种特例。一是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二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的,即时结
    2023-04-04
    241人看过
  •  能否将损害赔偿与违约金合并支付?
    损害赔偿和支付违约金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损害赔偿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支付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可与赔偿损失并用。但在两者并用的情况下,应以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作为责任的最高限额,即受害方不得获取超过实际损失的补偿。违约方用金钱来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这种行为被称为损害赔偿。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可以并用。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违约金的不
    2023-10-02
    231人看过
  • 合同不能履行损害赔偿责任有哪些
    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或依风险负担规则处理,或依违约责任规则处理。不能履行还有永久不能履行与一时不能履行之分。前者指在履行期限或者可以为履行的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后者则为在履行期满时因暂时的障碍而不能履行。永久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则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在继续性合同场合便成为部分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因债务人在不能履行的暂时障碍消除后仍不履行,可以成为迟延履行,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不能履行又可以分为全部不能履行与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部分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时,自然属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属自始不能履
    2023-04-10
    100人看过
  • 赔偿实际损失的界定
    赔偿实际损失的界定是指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损害,从而要求违约方赔偿与损害结果相当的金钱或财物,一般指事后实际的直接损失,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实际上,定金和违约金都具有赔偿金的性质,只不过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赔赔偿实际损失的界定是指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损害,从而要求违约方赔偿与损害结果相当的金钱或财物,一般指事后实际的直接损失,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实际上,定金和违约金都具有赔偿金的性质,只不过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赔偿金则要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前提。在赔偿金中,非违约方对损害后果证据的收集是十分重要的,如果非违约方在违约发生后不能证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害,则不能适用赔偿金。但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一般只要能证明对方违约,则可直接依据约定的违约金主张权利,不需要证明损失存在与多少。律师建议,当事人在选择适用“定金、违约金、赔偿
    2023-06-08
    130人看过
  • 何宁湘: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实际应用
    人身损害赔偿的主要年度计算标准----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十二)四川精济律师事务所何宁湘律师[前面的话]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同在2004年5月1日施行。与此同时,公安部公布了于2004年5月1日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明确“(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而司法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
    2023-07-07
    142人看过
  • 能否同时赔偿工伤和人身损害的损失?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同时主张,例如在上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的,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民法典》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
    2023-07-02
    444人看过
  • 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问题及其分析进路实务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诉求的表现多种多样,其可因为侵害人身权而发生,也可因为物的损坏而发生,前者的正当性几乎是先在的,现在已经没有人提出疑问;而物的损坏能否通向精神损害赔偿之路,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今日的欧洲有高度争议的是对物之情感价值的赔偿问题。它涉及这样一些案件,一个动物或无生命的物体受到伤害或遭到破坏,它们的市场价值很小但对所有权人或者其他个人的幸福却有重大意义。需要解答的是,对这种‘特别偏好的价值’是否原则上保护它不受任何方式加害行为的侵害,或者原则上只保护它不受故意行为的加害或者原则上根本就不通过侵权行为法加以保护。”显然,因为物的损坏产生的人的感情伤害,赔或者不赔,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在此,我们界定两个进行讨论的前提要素:其一,精神损害的含义。精神损害又称为非财产损害,学界对其内涵向来认识不同,比如,王*鉴先生认为精神损害的抽象意义是指权益受侵害,
    2023-04-03
    202人看过
  • 连带债务在雇员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实际应用
    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确认和承担——谈不真正连带债务的适用俞志银〖案情〗原告:陈利金(被上诉人)被告:林均旺(上诉人)被告:福建省漳平市象湖半华村民委员会(被上诉人)2002年9月,漳平市象湖半华村为修建一条村林业公路,该村委会与林均旺签订了承包合同,由林均旺承包该村林业公路建设工程。2002年9月18日,陈利金受村委会的指派,到石钟砻(地名)指报道路界线,上午10时许,林均旺雇佣的挖掘机驾驶员在作业时,将一棵野梨树推倒,砸到陈利金的颜面部,陈利金受伤正欲跑开,又被挖掘机铲下的大石头压伤,造成陈利金身体多处部位骨折。后经医院治疗,仍给陈利金留下伤残。为此,陈利金以村委会与林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与林均旺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计56798.69元,扣除二被告已支付28600元,二被告应再支付原告人民币28198.69元,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000元。〖判决〗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经审
    2023-07-02
    40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违约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违约的损害赔偿】违约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合同规定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见,这两种救济方式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实际履行具有特殊的功能:其一,实际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合同
    • 请问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是否可以相互取代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2
      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是两种不同的救济方式,不可替代。 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之间可以互相代替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8
      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是两种不一样的救济方式,是不可以取代的。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相互取代有什么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1
      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是两种不同的救济方式,不可替代。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履行合同与赔偿损失是否可以并用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4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赔偿损失和继续履行合同两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可以并用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后继续履行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