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道原因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保险合同效力暂时失效。首先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协议,那么保险合同效力暂时失效即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在这期间的承诺不会生效,这段期间对于投保人来说即保单失效。保险合同效力暂时失效其状态称为合同效力中止,是指合同效力暂时中止。
一、附期限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2、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3、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生效终止期限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本条规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
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
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如“合同成立之日起个月”。
二、保险到期了可以推迟多久交
一般有6个月的宽限期,6个月到期还没交钱,合同中止。之后有两年期限,在这两年内你可以随时在交。
车险续保的材料主要有:
1、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
2、车主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
3、去年交强险(正本)复印件1份;
4、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三、交强险过期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理赔,这首先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宽限期内,它指投保人首次支付保费后,如未按时缴纳以后保费,按合同约定会给予一定宽限期,以缴付逾期保费。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通过法律规定可知:在宽限期内合同仍然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以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回所欠保费。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列入宽限期条款的寿险合同中,如果停缴保费,保险合同并不是自应缴未缴之日起失效,而是自宽限期满的当日24时起失效。并且,宽限期内,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并不收取利息。
-
保险合同效力暂时中止还会扣钱吗
108人看过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什么条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能复效吗?
120人看过
-
合同生效后有什么效力,合同什么时候产生效力
68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合同生效的法律条件
463人看过
-
保险合同效力有效性瑕疵
126人看过
-
保险失效标准是什么?
247人看过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
保险合同的效力是什么,保险赔偿金在保险合同结算时发生损失怎么办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2保险事故发生后,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有的全部灭失,有的只发生部分损毁或灭失。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时,被保险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支付保险赔偿金后,保险合同的效力会出现以下情形:其一,如果是不足额保险,保险赔偿金又已经达到全部保险金额,则保险合同自行终止。其二,如果保险赔偿金未到保险金额,投保人可以终止保险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只需向保险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什么条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能复效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一、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我国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
-
丧失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的效力是否还存在?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7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仅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之时存在即可,在发生保险事故之时,投保人对保险所标注的丧失保险利益,并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条件是什么,效力是如何回事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5关于保险合同的效力恢复,保险公司一般规定人寿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但是,因为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等各种状态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在申请保险合同效力恢复时必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和提供相关的健康资料,保险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恢复合同的效力。 尽管当事人在合同中止后将保险费存入指定交费账户,但未获得保险公司的审核和同意,因此保险合同不能自
-
什么时候保单生效,保险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湖北在线咨询 2021-04-02其生效时间是以合同成立之时生效,根据不同的保险合同种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如下所述: 1、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