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前置可能性怎么理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10:50:24 346 人看过

行政复议前置的理解:当事人对特定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必须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行政复议之后,如果当事人仍有异议,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前置直接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根据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由此可知,行政复议前置直接起诉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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