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的成立阶段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6:22:06 299 人看过

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

(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

(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预备会被判刑吗?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在故意犯罪中是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对于犯罪预备的处罚,《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在犯罪预备阶段,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没有造成任何不好的犯罪结果,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作出免除处罚的决定,也就是不会被判刑。反之,如果该犯罪预备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是会按照相应的罪名被定罪量刑的,但是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我们通常说的预备犯也就是这里的犯罪预备了,成立预备犯一定是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若是在实行阶段,受意志以外原因导致犯罪行为终止的话,则此时可能构成犯罪未遂。根据有关规定,成立预备犯的,可以对比既遂犯,对犯罪分子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预备相关文章
  • 犯罪预备和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别与联系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在概念以及处罚上有所不同。概念方面: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过程当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处罚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
    2023-07-06
    93人看过
  • 投毒罪的预备阶段包括哪些
    即犯罪分子进行投毒的准备工作,如购买毒害品。一、投放危险物质罪如何理解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害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该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已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所谓危险物质,是指具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的物质。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有:(1)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或多数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2)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中;(3)释放危险物质,如将沙林、传染病病原体释放于一定场所。投放危险物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
    2023-03-30
    174人看过
  • 犯罪预备出在哪几个阶段
    出现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前的预备阶段。犯罪预备属于犯罪的一种准备阶段,犯罪预备只是一种准备,并没有实际进行犯罪。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3-04-15
    394人看过
  • 犯罪准备阶段有犯罪中止吗,犯罪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一、犯罪准备阶段有犯罪中止吗预备阶段有犯罪中止。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1、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2、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即没有按照预备的犯罪形式继续实施犯罪。当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之一的时候均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的中止标志着犯罪人实行对应犯罪的犯意消灭,但是犯罪人并不当然停止犯罪,在一种犯罪预备阶段发生犯罪中止后,可能又会发生另一种犯罪预备。二、犯罪中止的条件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
    2023-06-25
    365人看过
  • 刑事犯罪预备有未遂阶段吗?
    没有。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依照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导致没有达成犯罪目的。有关法律知识:《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1]:“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一、犯罪
    2023-03-22
    312人看过
  • 犯罪预备构成的条件有哪些?犯罪预备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犯罪预备构成的条件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
    2023-06-25
    59人看过
  • 犯罪预备阶段是否能够打击犯罪?
    视情况而定。如果在犯罪预备阶段主动放弃了犯罪计划的,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可以存在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成立在犯罪过程中,但是不能在犯罪后。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预备,犯罪活动中自动放弃犯罪,消除犯罪后果的行为。犯罪预备阶段可以定罪吗可以,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
    2023-07-06
    329人看过
  • 怎样对犯罪预备阶段认定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
    2023-03-31
    171人看过
  • 犯罪预备阶段是否区分主从犯
    区分,在一般的共同犯罪中,一般均有主从犯区分。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阶段时出现犯罪中止吗犯罪预备阶段是有犯罪中止的,在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也算作犯罪中止。根据《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023-08-17
    423人看过
  • 职务侵占预备阶段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但是可以争取免于刑事处罚。职务侵占是指利用职务是的便利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财产进行侵占的一种行为,所以职务侵占构成犯罪,但是不属于职务犯罪的一种。一、关于职务侵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
    2023-02-27
    161人看过
  • 如何认定刑事犯罪预备阶段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
    2023-03-20
    141人看过
  • 有没有犯罪中止后会有预备阶段
    预备阶段能成立犯罪中止。一、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二、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即没有按照预备的犯罪形式继续实施犯罪。当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之一的时候均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的中止标志着犯罪人实行对应犯罪的犯意消灭,但是犯罪人并不当然停止犯罪,在一种犯罪预备阶段发生犯罪中止后,可能又会发生另一种犯罪预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就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的全过程,即使是预备阶段也成立犯罪中止。一、强奸罪会犯罪中止吗?有。《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故
    2023-06-19
    322人看过
  • 犯罪预备阶段的帮助犯是否属于从犯?
    一、犯罪预备阶段的帮助犯是否属于从犯犯罪预备阶段的帮助犯是否属于从犯并无明确的规定,在犯罪预备阶段,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的预备行为,能否成为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刑法》理论上有三种不同观点:(1)肯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成立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2)否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只有在犯罪实行阶段才能成立,在犯罪预备阶段不能成立。(3)折衷说。二、犯罪预备要追究刑事责任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3-04-18
    349人看过
  •  "中止犯罪:预备阶段的意义何在?"
    这段内容讲述了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而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预备应当被视为犯罪预备。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以犯罪为目的,虽然属于犯罪预备,但并非犯罪中止。依据《刑法》关于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规定,这种行为应当被视为犯罪预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预 备 行 为 如 何 定 性 为 犯 罪 预 备预备行为如何定性为犯罪预备,是司法实践中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然而,在实际司法审判中,如何认定一个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往往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预备目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关联等因素。首先,从行为人的角度看,犯罪预备的特征表现为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并且具有
    2023-09-13
    19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但这一规定内容并不是犯罪预备形态的完整定义。应当认为,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更多>

    #犯罪预备
    相关咨询
    • 犯罪预备阶段能拘留吗,犯罪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9
      正在预备犯罪,被发觉,而没有造成社会影响。属于犯罪未遂。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所以是否拘留和罚款得要根据不同的个案来判定了。
    • 哪些犯罪不具备预备阶段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5
      1、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教唆犯罪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强奸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已经实行犯罪的其他犯罪形态。 2、《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 预备阶段能成立犯罪中止,具体规定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30
      预备阶段是能成立犯罪中止的,在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同样构成犯罪中止。根据《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 犯罪在去的路上属于预备还是哪些,是犯罪预备阶段还是实行阶段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9
      据刑法,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去犯罪地的路上应当属于犯罪预备,此时尚未进入犯罪现场,实际犯罪行为,比如盗窃,或者伤害,斗殴等等还没有实施。
    • 预备阶段能不能成立犯罪中,怎么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21
      预备阶段能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预备,犯罪活动中自动放弃犯罪,消除犯罪后果的行为。在犯罪预备阶段主动放弃了犯罪计划,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就算成立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