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由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行为超出寻衅滋事罪的评价标准,因此纠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但属于可以加重处罚的情节。其次,寻衅滋事致人重伤的处罚方式。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直接实施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人重伤的行为人,应转化为故意伤害罪;对于参与寻衅滋事但没有直接动手实施伤害行为,重伤后果与其没有直接关系的行为人,应定寻衅滋事罪。
一、寻衅滋事有共同犯罪吗
寻衅滋事有共同犯罪。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故意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是属于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孕妇被人打流产时应该赔偿多少
殴打孕妇致其流产,是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殴打他人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的属于重伤二级。这种情况下肯定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而且因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殴打他人损伤致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的,属于轻伤一级。这种情况下肯定也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是故意伤害罪的情况。殴打孕妇除了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之外,还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致两人以上轻微伤是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在五年以下量刑。
-
如何区分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哪个严重
326人看过
-
寻衅滋事比故意伤害重吗2024
37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在严重人身伤害案件中的认定
288人看过
-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有哪些不同
178人看过
-
是属于寻衅滋事罪名还是故意伤害罪?
332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严重吗,酒后寻衅滋事可判刑吗?
151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要判寻衅滋事罪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9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由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行为超出寻衅滋事罪的评价标准,因此纠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但属于可以加重处罚的情节。其次,寻衅滋事致人重伤的处罚方式。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直接实施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人重伤的行为人,应转化为故意伤害罪;对于参与寻衅滋事但没有直接动手实施伤害行为,重伤后果与其没有直接关系的行为人,应定寻衅滋事罪。
-
请问这算不算寻衅滋事罪?直接致人重伤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8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由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行为超出寻衅滋事罪的评价标准,因此纠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但属于可以加重处罚的情节。其次,寻衅滋事致人重伤的处罚方式。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直接实施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人重伤的行为人,应转化为故意伤害罪;对于参与寻衅滋事但没有直接动手实施伤害行为,重伤后果与其没有直接关系的行为人,应定寻衅滋事罪。
-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别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3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它包括四种情形: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在客观行为方面有许多交叉之处,必须明晰二者的区
-
如何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如何区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7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难以界定,经常出现两种罪名混淆使用的情形,要准确认定熊某和彭某所犯罪的罪名,首先要厘清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之间的区别,就应当对两种罪名的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分别予以区分: 1、犯罪主体:两罪的主体范围不同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较为特殊,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括对轻伤和重伤都承担刑事
-
寻衅滋事罪加故意伤害罪是否属于累犯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7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