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8:32:00 96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技术防范设备

第四章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六章附则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银行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银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基层金融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银行金库>》、《中国人民银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人民银行安全技术防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包括:

(一)安全技术防范整体规划;

(二)用于保障人民币发行库、货币押运安全的电视监控、报警、通信、卫星定位、安全防护门以外(含安全防护门)的出入口控制系统(以下简称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建设、使用和日常管理;

(三)用于保障人民币发行库守卫、货币押运人员安全的防弹衣、头盔等设备(以下简称防护装具)的购置、使用和日常管理。

第三条人民银行保卫部门是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的主管部门,会计财务、货币金银、科技、后勤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保卫部门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总行负责制定人民银行安全技术防范整体规划。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保卫部门应根据总行整体规划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安全技术防范规划。

第五条总行负责制定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指导方案。设置人民币发行库(含钞票处理中心)的人民银行各级行,应当按照指导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

第六条总行负责制定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防护装具使用管理办法。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可根据总行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使用管理规定。

第七条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保卫部门应于每年5月底前将本年度安全技术防范计划和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上报总行保卫部门。

第八条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会计财务部门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总行批准的本行费用指标内统筹安排安全技术防范经费。

第三章安全技术防范设备

第九条设置人民币发行库(含钞票处理中心)的人民银行,应当安装电视监控报警系统,对库房、库务用房、库区周边、守库值班室等重点部位进行监控。

第十条设置人民币发行库(含钞票处理中心)的人民银行,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为保卫部门、发行部门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保证发行库守卫、货币押运和业务操作中的通信联络。

第十一条设置人民币发行库(含钞票处理中心)的人民银行,必须为保卫干部、守卫押运人员和其他参与押运任务人员配备防护装具。

第四章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的通用程序和管理要求,按照公安部《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执行。

第十三条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使用的器材设备,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第十四条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人民币发行库(含钞票处理中心)的电视监控、报警、安全防护门以外(含安全防护门)的出入口控制等设施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省级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颁发的一级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

(三)电台、卫星定位等设施的设计、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和销售许可证明;

(四)从事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三年以上,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五)具有较强的技术、施工力量和完善的培训维修服务措施。

第十五条确定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具体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采用招标方法进行。

第十六条人民币发行库(含钞票处理中心)的电视监控报警系统工程(含改造工程),由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保卫、货币金银、会计财务部门共同组织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的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查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设计、施工人员并备案。

第十八条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基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施工质量、经费使用、现场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防护装具由保卫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人民银行保卫部门应定期对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尽快排除,无法自行排除的,要及时与设计施工单位联系,尽快恢复系统功能。

第二十一条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按照使用规程操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下属生产企业的相关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比照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人民银行此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文章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防范利用假美元洗钱的通知
    银发〔2006〕60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近年来,一种被美国执法部门称为“超级美元”的美元假钞引起国际社会关注,该美元假钞制作逼真,具有较强欺骗性。此类美元假钞已由境外流入我国,犯罪分子企图通过各种走私、贩卖等手段进行美元假钞洗钱活动。为维护经济金融安全,防止金融机构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从事洗钱活动,保障金融机构资金的安全,严厉打击与制造贩卖美元假钞有关的洗钱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各金融机构应强化对犯罪分子利用美元假钞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的防范意识,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在现钞收付中对美元假钞的识别能力。二、各金融机构应切实加强反洗钱内控机制建设,贯彻合规经营要求,严格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及交易记录保存等反洗钱义务。对美元现钞大额交易,应
    2023-06-07
    74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银行业协会管理的若干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1)199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随着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成立,部分省、地(市)和县相继成立了银行业协会或银行公会(以下统称银行业协会)。银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银行间合作、协调银行间行际纠纷、维护银行利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维护银行业的稳定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少数地区从省、地(市)到县级层层设立了银行业协会,从而形成了商业银行总行、分行、支行层层加入各个协会的局面。这种状况不利于商业银行的统一经营和管理,增加了统一协调和执行政策的难度。为加强对银行业协会的管理,切实发挥银行业协会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按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国银行业协会不实行总分会制。各地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银行业协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中国银行业协会无隶属关系,但可作为团体会员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二
    2023-06-07
    235人看过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1999〕192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各项存款调整后的利率按附表一各档次利率执行。二、粮棉油收购、调销、简易粮仓、费用贷款执行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短期和中长期贷款各档次利率,即: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年利率5.58%;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年利率5.85%;一至三年(含三年)年利率5.94%;三至五年(含五年)年利率6.03%;五年以上年利率6.21%。三、粮棉油储备贷款执行调整后一年期贷款利率,即年利率5.85%。四、1991粮食年度末以前尚未消化的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所占用的贷款、1992年4月以后新增财务挂账所占用贷款执行调整后一年期贷款利率,即年利率5.85%。五、对尚未划转的粮棉油加工贷款、附营业务占用贷款,凡不属于应划转附营业
    2023-04-24
    117人看过
  •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单位人民币通知存款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室、各代表处、总行营业部筹建组、上海分行筹建组:现将《中国进出口银行单位人民币通知存款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单位人民币通知存款暂行办法第一条单位通知存款是客户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根据人民银行《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通知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撤销等遵守人民银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第三条通知存款为记名式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第四条开户时单位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影印件等,并预留印鉴卡,印鉴应包括存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财会人员、变码印鉴或电子印鉴(适用于具备条件的行)。第五条客户应与银行约定取款方式,填写《通知存款支取方式约定书》。第六条银行为存款户开出记名
    2023-04-24
    310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
    银发[2002]98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鼓励银行逐步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配合《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实施,经商财政部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各银行应根据《指引》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各类贷款损失准备。国内银行无法一次提足贷款损失准备的,应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制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及核销方案,采取分年平均或逐年递增(递减)的方式,分年逐步提足各类准备,但最晚不超过2005年。各银行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分年计提及核销方案应上报中国人民银行。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特此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二○○二年四月二日
    2023-06-07
    300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预发行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为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预发行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多次征求部分市场投资者意见。现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向投资者广泛征求意见。请市场投资者于2005年12月20日之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司。联系人:苟宇电话:010-66195820传真:010-88091550电子邮箱:bondpsd@chinamoney.com.cn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预发行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预发行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2023-06-05
    395人看过
  • 人事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和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国发明电〔1994〕25号),进一步搞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宏观控制,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是社会消费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目前仍是国家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的重要手段,是工资基金管理的主要依据。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宏观控制是人事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各级人事部门要增强宏观意识,提高工资计划工作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二、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政策,坚决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的过快增长。任何地区和部门未经国家批准,不得突破国家政策和计划以各种名义自行增加工资。
    2023-06-09
    387人看过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招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招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财库[2003]15号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各有关招投标机构,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的要求,为了规范选择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的招投标程序,积极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确保中央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了《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二○○三年三月七日附件: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确保中央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规范选择中央财政
    2023-06-07
    495人看过
  • 中国建设银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及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的管理和职责第三章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银行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规范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提高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能力,保证建设银行资金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92)和《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制定。各级行选择、使用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其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系列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系列标准)的有关规定。第三条银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是指:应用入侵探测报警、电视监控、无线通讯、卫星定位跟踪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对银行营业场所、收付款柜台、金库、保管箱库、计算机房、清算中心、运钞车、重要通道等重点要害部位,预防犯罪侵害安装的技术设备及其相应的控制
    2023-04-24
    201人看过
  •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内部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文号:建总发字[1992]第228号发布日期:1992-12-26执行日期:1992-12-26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现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印发,请遵照执行并转知所属知所属。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函告总行。附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内部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利用,确保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和安全,根据审计署、国家档案局《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和《中国人人民建设银行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内部稽核审计文件、资料是考核稽核审计工作、研究稽核审计历史的依据。搜集、整理和妥善保管有关文件、资料是稽核审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行必须确定人员负责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第三条、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管理的原则:1
    2023-04-24
    228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人民银行作为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之一,负有统一监管我国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职责。为确保我国金融及国家安全,预防和打击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系统洗钱或为恐怖活动融资,人民银行要求各银行(含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外资银行,下同)要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反洗钱工作。现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认清银行业做好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洗钱犯罪是目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随着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肆虐,洗钱活动在全世界日益猖獗,已成为引发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社会问题。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洗钱活动对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构成越来越大的威胁,洗钱已成为国际一大公害。“9.11”恐怖袭击事
    2023-04-24
    276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会计联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01]319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会计联行安全管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会计联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分支行的营业部(室)、清算分中心的业务应归口同级会计部门监督管理。同城票据交换所必须与营业部(室)分设,并归口同级会计部门管理。各分支行要将会计部门、营业部(室)、清算分中心、票据交换所归属一位分管行长领导,便于统一协调管理会计结算工作。二、各分支行清算分中心尚未与营业部门合署办公的,应于2001年11月1日前完成与同级营业部(室)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以加强电子联行系统的统一运行、维护和管理。经总行批准成立的会员制城市电子结算中心,暂按现行的运行范围不变。三、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其他中心支行要实行营业部(室)主任坐班制度。每个营业日由一位主任或副主任坐班,负责组
    2023-06-07
    127人看过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加强信用卡技术装备工作,严格业务管理,防范风险的通知
    近来,一些行在开展信用卡业务中出现一些风险事故案件,个别持卡人多次在授权限额以下提取现金,恶意透支,长期不还,使我行资金被占压,或形成损失,并给我行信用卡的信誉带来危害。为了加强信用卡业务管理,控制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强风险意识,严格业务管理。由于我行的计算机和通讯系统尚不健全,以及业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造成信用卡授权速度慢,止付不及时和资金清算时间长,一方面持卡人感到用卡不方便,另一方面给我行信用卡业务经营带来风险隐患。各级行要增强信用卡的风险意识和执行政策观念,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关于信用卡业务的规章制度稳健经营,严格业务管理,坚决控制恶意透支,在授权、止付、会计、商户推广等重要岗位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加快信用卡业务技术装备,保证我行信用卡业务在严格管理中健康稳步发展。为便于总行掌握情况,控制风险,加强业务管理,建立全行信用卡业务重要情况及事故案件报告制度。各行出现问题,
    2023-04-24
    153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全国银行IC卡密钥管理规则(暂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银办发[2000]181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烟台、蚌埠住房储蓄银行、邮政储汇局:为规范全国银行IC卡密钥管理,现将《全国银行IC卡密钥管理规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文转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附件:全国银行IC卡密钥管理规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银行IC卡密钥统一管理,保证银行IC卡业务运行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银行IC卡密钥采用三级管理体制,即全国密钥管理中心(一级中心)、试点城市或商业银行密钥管理中心(二级中心)及发卡银行密钥管理中心(三级中心)。第三条凡开展银行IC卡业务的银行、试点城市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行所建立的密钥管理中心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银行IC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
    2023-06-07
    413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依法独立制定和执... 更多>

    #中国人民银行
    相关咨询
    •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机关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不是。二者是性质不同的机构。中国银行就是一家普通的商业银行,是根据《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设立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是企业性质。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国家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的通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 银监发〔2011〕22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决定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现就有关
    •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其中,第六条具体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二)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三)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分析结果;(四)要求金融机构及时补正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的详情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20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管理暂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受方和供方签订的下列技术引进合同,不论供方国别和地区、受方资金来源和偿付方式,均应当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 中国人民银行外国人入境管理条例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0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所持签证遗失、损毁、被盗抢的,应当及时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