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8:35:58 284 人看过

法院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执行等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诉讼完结后,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申请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请扣押船舶,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一、支付令的费用是多少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督促程序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如债权人委托律师办理的,还需支付律师费,具体费用需要与律师面谈。

二、诉讼费与案件受理费有什么区别?

诉讼费用可以分为三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

其中,案件受理费具有国家税收的性质,应列为国库收入。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三、申请强制执行费用多少起

按照一般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是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中会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一般的缴费标准是:

1、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

2、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

3、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根据具体的规定,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也需要申请人负担。

另外,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在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关于这个问题,规定中的具体的安排如下所示:

一般地,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将会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要是法院不按规定期限采取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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