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权征地50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9:41:34 157 人看过

县政府有没有权征地50亩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县政府是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0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政府征收良田多少钱一亩
    国家征收良田多少钱一亩应当按照土地收成及其地域土地价值确定。一、旧城改造的拆迁补偿有哪些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旧城进行改造时,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
    2023-02-18
    210人看过
  • 50亩以上征地的审核流程
    县政府是没有征收土地的权利的,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才有权批准征地,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权限会根据所征土地的类型和面积数有所差异(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县政府是没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我国征地批准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征收土地50亩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一亩地征地补偿标准一亩园征地补偿=土地种类亩产量该类土地补偿标准土地种类:土地种类、稻田、专业菜地、鱼塘、旱地、果园、茶园、水塘、渠、坝等青苗补助费=果树种类补偿青苗生产期标准果园面积果树种类:油茶、油桐、苗木、花卉、药、材桃、李、梅、橙、板栗、奈李、柚、葡萄、核桃等其他果树林木种类:杉树、国外松、樟、梓、楠、稠、马尾松、泡桐、其他乔木、其他树木及竹类青苗生产期标准:果树类按栽种年限划分;林木类按树苗高度和胸径来划分。附:水池、粪池、井、排水沟、晒坪、挡土墙护坡、围墙、水渠、坟地等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
    2023-07-02
    413人看过
  • 2019年政府征地每亩补偿金额是多少?
    土地补偿费计算公式: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跟耕地数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政府征地价格怎么谈?集体土地的征收一般都是由区政府土地部门处理,征地补偿的价格和方式是有一定商量余地的,前不久国务院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房屋征收行为,加大了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条例体现了四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一是土地征收权的运用限定在公共利益的范围之内。二是对征收的程序也做了明确规定,就是必须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与人民群众充分协商。三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做了原则性规定,就是根据市场定价的原则进行补偿。四是明确了如果要强制拆迁,必须通过司法程序才能决定。可通过农民和政府协商谈判形成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价格。
    2023-07-07
    473人看过
  • 政府征收农民耕地需要多少钱一亩?
    一、政府征收农民耕地需要多少钱一亩?农村征收一亩地需要多少钱,应当是根据土地原来的产值的倍数来决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
    2023-06-16
    176人看过
  • 土地承包50亩有什么奖励政策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制所谓土地股份合作制,是把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转化为长期股权,农民把土地的经营权委托给合作社经营,依股权从土地收益中按一定比例获得分配的一种土地经营模式。形象地概括就是:土地变股权,农户当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十多年前,“土地股份合作社”首先出现于广东南海。目前这一形式已在四川、浙江、北京、辽宁、江苏等多个地方出现。从各地的实践看,土地股份合作制在促进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转移农村劳动力,化解土地矛盾纠纷,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化解土地矛盾纠纷方面,具有现实的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和作用。二、第一轮土地承包是什么时候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农村土地承包注
    2023-04-01
    114人看过
  • 政府征地工业用地出让50年剩40年政府怎么补偿
    政府征地工业用地出让50年剩40年政府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政府征地程序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2023-07-25
    156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算错亩数怎么解决争议
    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5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2011[35]号):“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要求裁决的,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以直接对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裁决。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
    2023-03-28
    305人看过
  • 县政府征地卖开发商需要办证吗
    县政府通过法定程序征地卖给开发商合法。土地征收应当履行报批手续、获得省政府批准,征地时应当与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标准合理;卖给开发商后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一、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
    2023-06-23
    411人看过
  • 45天,0.5亩征地补偿款近50万!
    廖某系北京密云县某村农户,1996承包了在村东边一块土地,承包期为30年,土地上原来是种的杏树,大概有100多棵,年份比较长,直径都超过20厘米。2013年初廖某开始种植平菇,为此他专门盖起了大棚,一面是砖,一面是钢架,仅大棚就投入两万元。另外平菇的进价非常昂贵,4.5元一株,根据多年种植平菇的经验,廖某买了5万株,共计22.5万元,可惜才种了几个月,麻烦就来了。2013年11月份,廖某被村里告知,由于南水北调来水调入密云水库调蓄工程项目,临时要征用他在村东边承包的近400平的土地,征用期为2年。由于是临时征用,2年之后土地会还给廖某,所以补偿非常低。该村村委会在与廖某谈补偿时,完全不考虑廖某为种植平菇所投资的设施、大棚、平菇棒、原料等,4.5元一棵买的平菇棒,村里给的补偿价是5元一棵,至于杏树的补偿,1000一棵,也低于村里其他人1500一棵的标准,而廖某的杏树明显比其他人家的杏树长的更
    2023-06-10
    404人看过
  • 没有征地批文政府征地合法吗
    一、没有征地批文政府征地合法吗没有批文,那么土地征收必然是违法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有征地批文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是需要非法征地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什么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
    2023-06-16
    84人看过
  • 习水县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为加快我县小城镇建设的步伐,促进经济发展,县人民政府拟征收东皇镇大榜村集体土地16.4879公顷(农用地13.1769公顷、建设用地3.311公顷),伏龙村集体土地7.2029公顷(农用地4.8205公顷、建设用地2.3824公顷),大陆村集体土地1.4242公顷(农用地0.956公顷、建设用地0.43公顷、未利用地0.0382公顷),银龙村集体土地0.9162公顷(农用地0.9162公顷),共计26.0312公顷连同3.5527公顷国有土地用于习水县2007年第二批城镇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拟定了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偿方案。对被征地农户实行货币安置、农业安置、就业安置等多途径安置方式。征地补偿标准为:1、田:32200元/亩;2、土:28750元/亩;3、建设用地:20000元/亩;4、未利用地:3750元/亩;5、青苗补偿费:1
    2023-06-08
    55人看过
  • 强制征收土地政府有执法权吗
    一、强制征收土地政府有执法权吗?政府部门有合法手续的话是可以强制征收土地的,但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由于土地征收涉及众多层级,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二、国家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
    2023-05-02
    453人看过
  • 县政府未批先占且暴力征地,如何维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县政府未批先占地的,并且通过暴力的方式征收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
    2023-06-12
    62人看过
  • 政府征地请律师有用吗
    有用,在律师的协助下,可以更好的进行收集证据,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以便法院最终确认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2023-04-15
    39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县政府有批100亩土地的权力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7
      合同,100亩土地只能是转包,应当经发包方认可、出租。”该法第三十七条限定,除非转包协议中商定能够拿到赔偿、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该法第三十二条限定、互换。”可见,不可能是村集体直接分配的承包地,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但承包人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做法需符合肯定的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够作为特殊民事权利进行处罚。依据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限定不会有的。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
    • 县乡人民政府可批多少亩的土地权限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3
      首先县乡政府是无权批准征地的,所以不存在县乡人民政府可批多少亩的土地权限这个问题。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一、下列情形中由国务院批准征收。 (一)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即征收土地若超过七十公顷无论是什么类型都必须由国务院来批准征收,包括了耕地之外的所有
    • 当地政府征地,给我们每亩,23100元合理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前两项标准是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后两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如有不明白的,可来电免费咨询。
    • 征地300亩需要哪级政府批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
    • 政府征地10元一亩是否合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1
      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征收过程中蕴含着巨大的利益,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