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01:30:20 107 人看过

一、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规定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同样董事会的成员也必须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权,对于那些不实施职权,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公司的董事,为了相互牵制,你不得少于3人。

三、有关董事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现行《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指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有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零九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七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董事会相关文章
  • 公司董事会的设置有法律规定吗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一、法人监事可以是一个人吗法定代表人和监事不可以是同一个人。监事可以由股东担任,但法定代表人是从董事、高管中选出来的,而董事、高管不能同时作为监事任职。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二、监事会有几人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
    2023-06-19
    172人看过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主要在于组成、性质和职权范围不同。具体区别如下1.组成不同,董事会职工代表和其他成员组成,股东会由股东组成。2.性质不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而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3.职权范围不同,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
    2023-06-19
    487人看过
  • 董事会法定职权不能授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是不能授权给董事长或其他高管行使的。董事会是决策机构,需要董事共同决定某些事项。如授权给董事长或其他高管,则有可能造成一人独断,损害其他董事或股东利益,违背了公司法的原则。一、外籍人士可否为内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中,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从一定意义上讲,董事会也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长和董事是董事会机构的成员。一般来讲,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总经理是直接管理公司的人,其权力来自董事会的授权;一般来讲,总经理是公司的雇员。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置总经理这一组织机构。公司法对董事的身份并无限制,因此不必一定要从股东中产生。理论上只要办妥外国人就业手续,就可以担任公司有关职务。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关系是什么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关系如下:1、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
    2023-06-26
    115人看过
  • 公司法解读:第六十七条【董事会的职权】
    一、公司法解读:第六十七条【董事会的职权】在中国公司法中,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董事会的职权,这些职权包括: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0.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二、董事会成员及任期董事会成员的产生依据公司的类型和规模有所不同:1.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3.两个以上的国有
    2024-01-29
    254人看过
  • 执行董事的职权规定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相关拓展执行董事任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2023-05-01
    439人看过
  • 公司法独立董事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独立董事规定:上市公司需要设立独立董事的,由国务院规定具体办法。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上市独立董事的资格,熟悉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等。一、公司法独立董事规定公司法独立董事规定是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法独立董事的基本制度、任职条件、任职程序、辞职程序等。二、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什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该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独立董事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
    2023-06-05
    292人看过
  • 董事会在公司法中有哪些规定?
    1、公司法中董事会权限;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5、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6、执行股东会的决议;7、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其他职权。股东会权限的削弱与董事会权限的加强到了19世纪末直至进入20世纪,由于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股东的高度分散,公司治理在现实中偏离了股东大会中心主义的控权结构这一公司法的最初设计。对于股东而言,只要得到了满意的分配,就愿意把公司的各项事务交给董事处理[5].因而,董事会在客观上存在着侵蚀股东大会权限的现象。这一现象,被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称为“所有和经营相分离”[6].为应对这种现实,各国的公司法开始了公司权力的重新构造。20世纪初德国银行家拉兹诺(Rathena)提出了“企业自体”的理论,主张企业本身具有经济上、法律上及社会上的
    2023-07-08
    483人看过
  • 2024职工董事公司法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职工董事公司法方面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第109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程序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委审核确定。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职责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与公司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经常或者定期深入到
    2024-04-15
    228人看过
  •  处理公司董事滥用职权的方法
    根据法律规定,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发现董事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应先向监事会或监事提出书面申请。接着,监事会或监事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出现以下情况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1、监事或或者监事接受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2、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的;3、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拟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根据法律规定,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发现董事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应先向监事会或监事提出书面申请。接着,监事会或监事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出现以下情况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1、监事或或者监事接受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2、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的;3、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拟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 公 司 治 理 】 股 东 如 何 直 接 起 诉 滥 用 职 权 董 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
    2023-09-02
    190人看过
  • 公司法如何规定董事和股东的权利?
    董事拥有下列权利:(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2)报酬请求权;(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5)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的权力。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是什么(一)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二)参与重大决策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2023-07-20
    238人看过
  • 2024现行公司法董事会会议的规定是什么
    现行公司法董事会会议的规定是什么现行《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
    2024-04-02
    86人看过
  • 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董事会。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置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青岛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青岛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3、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
    2023-07-03
    271人看过
  • 董事会规定了哪些事项在公司法中?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我国公司法对国企有哪些规定我国公司法对国企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了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等,具体规定如下: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
    2023-07-13
    330人看过
  • 公司法里董事长的权限是怎么规定的
    董事会是以集体决策的方式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行使决策权的,它所代表的是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长可以行使的职权是在这个基础上确定的。董事长的职权有: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一、公司法经理管理机构的职责公司法中经理的职权如下: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
    2023-03-21
    23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董事会
    词条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 更多>

    #董事会
    相关咨询
    • 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权是怎样规定的,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权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受委托管理经营公司的独立机构,需要独立地行使属于它的职权,因而公司法对董事会规定了如下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 上市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概述
      北京在线咨询 2025-02-06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规,有以下规定: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 公司法中的董事公司董事的职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8
      公司法中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如何认定公司的董事会决议书中董事的职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8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股东列席董事会可以吗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中作了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公司法对董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设立、参与范围及行使职权作了如下规定:第四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