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转移错误的情况下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18:01:23 270 人看过

一、管辖权转移错误的情况下怎么办?

原受理法院应严把立案关,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应让起诉人补充、完善后再立案。对不符合立案基本要求,经工作仍达不到法院立案条件的,以及本院无管辖权的案件,不予立案受理。同时,人民法院应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和释明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对改变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但最高人民法院并未明确规定受移送法院是否应对接受移送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查。

二、管辖权转移的司法解释

(一)提审和报请所谓提审。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权决定由本院审理。报请,是指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因特殊原因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所谓特殊原因主要包括:不便于本院审理,如一方当事人是受诉人民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的案件。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性、高效率和审判质量,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有提审权。凡是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拒绝,而下级人民法院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必须征得上级人民法院的同意,否则,不得转移该案件的管辖权。

(二)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所谓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将依法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上级人民法院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推托,必须审理。但由于这种做法实质上降低了审级,有违司法公正的要求,所以只能作为例外,用于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对此做了严格限定,受理案件的法院将自己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的,首先要得到受案法院的上级法院的批准。

有关管辖权转移的具体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对管辖权的转移错误的,则属于司法机关的相关认定存在法律适用错误,那么一方面是需要立即对案件进行重新处理,另一方面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1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管辖权上诉请求错误法院怎么办
    管辖权上诉请求错误法院如何处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接到案件后,如果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可以将案件移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2023-06-14
    423人看过
  • 再审指定管辖错误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刑事法条第23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权转移)。
    2023-06-14
    384人看过
  • 什么是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有什么条件
    一、什么是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据此规定,管辖权的转移有两种情况:(一)提审和报请所谓提审。是指上级人民法院
    2024-02-03
    258人看过
  • 管辖权的转移和管辖权的指定
    转让管辖权和指定管辖权。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权的实质是法律赋予高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的权利,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的及时、正确判决。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没有管辖权。为保证案件的审理,当地人民法院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权的实质是移送案件,而不是移送案件的管辖权。这是对管辖权错误的纠正措施。管辖权的转移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不排除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的移送管辖权和指定管辖权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在其管辖范围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被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按照规定认为移送的案件不属于其管辖的,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上级
    2023-05-07
    261人看过
  • 如果管辖错误是驳回起诉和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一、如果管辖错误是驳回起诉和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法院受理了不应当由该法院审理的案件,应当移送有权审理案件的法院,不能直接驳回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两定义的区别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3
    2024-01-24
    33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建议公安移送有管辖权机关?
    一、什么情况下建议公安移送有管辖权机关?移送管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属于地域管辖的问题;一种是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属于级别管辖的问题。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构是法院,行政处罚管辖权移送的规定是由法律上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构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移送管辖指的是某一具体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受理时发现该案并不属于自己管辖,此时该法院应当将该案移送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受理,而且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不可以拒绝。如果移送之后受移送法院仍然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其也不具有管辖权,此时,不能再进行移送管辖,应当适用指定管辖。法院适用移送管辖的,相关案件材料应当一并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
    2024-01-17
    322人看过
  • 管辖权的转移是职能管辖吗
    一、管辖权的转移是职能管辖吗?管辖权的转移不是职能管辖,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管辖权转移具备主要条件: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二、职能管辖是什么意思?职能管辖又称“部门管辖”、“立案管辖”。司法机关按职能划分对刑事案件的分工。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分工为: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案件由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査。民事诉讼中只有审判管辖,没有职能管辖。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
    2024-01-22
    424人看过
  • 管辖权转移制度是怎么规定移送管辖条件的?
    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一、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事诉
    2023-04-11
    403人看过
  • 移交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比较分析
    一、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二、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管辖权转移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三、移送管辖无需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管辖权转移必须经上级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管辖权转移的条件是什么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
    2023-07-04
    59人看过
  • 刑事案件法院什么情况下移送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移送管辖主要包括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管辖。(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1、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此种情形,如果其中一人或者一罪正在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移送上级人民法院。2、基层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情形(1)应当移送的情形。《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2)可以请求移送的情形。《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重大、复杂案件;(二
    2023-03-01
    296人看过
  • 有关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的两种不同情况
    1、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2、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是什么意思管辖权要实现转移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管辖权的转移一般有三种情况:1、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主要原因有: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困难的;或者在处理案件时可能有失公正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或者案情重大、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下级人民法院处理有困难等。2、上级人民法院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3、下级人民法院对其
    2023-07-10
    292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管辖权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一、管辖权异议管辖权转移的程序是什么?(一)提审和报请所谓提审。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权决定由本院审理。报请,是指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因特殊原因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所谓特殊原因主要包括:不便于本院审理,如一方当事人是受诉人民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的案件。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性、高效率和审判质量,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有提审权。凡是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拒绝,而下级人民法院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必须征得上级人民法院的同意,否则,不得转移该案件的管辖权。(二)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所谓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将依法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上级人民法院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推托,必须审理。但由于这种做法实质上降低了审级,有违司法公
    2023-06-03
    123人看过
  • 什么叫管辖权转移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叫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法院转交给下级法院,或者由下级法院转交给上级法院。也就是说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向上转移和向下转移两种。《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二、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是怎样的1.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是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2023-09-10
    256人看过
  • 一般管辖权、指定管辖权和转移管辖权的定义
    1、一般管辖权的定义一般管辖权原则是“原告是被告”,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贯彻“原告为被告”原则,有利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快速认定案件,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有利于传唤被告人出庭;有利于采取财产保全和提前执行措施。如果被告败诉,也有利于执行;同时也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给被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住所为,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居住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惯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自离开居住地起至被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点,但因医疗原因住院的除外。司法实践中,公民在户籍迁出后迁出住所,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以户籍为住所。p>此外,根据司法解释,下列诉讼也按照“原告对被告”的原则确定: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居住2双
    2023-05-07
    8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如何应对法院因职权移送管辖错误的情况?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2-03
      如果因为个别法院自行决定而导致的移交管辖出现问题,那么接受移交的下级地方司法机关如果认为交接过来的案件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明确的管辖指令。这个程序的设定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的,旨在保证每宗案件都能获得准确无误的审判,并有效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具体来说,如果接受移交的下级地方司法机关发现案情已经超出了他们的预期管辖范围
    • 什么情况下移送管辖的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6
      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
    • 公司管辖权移送的情况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9-30
      1、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4、上级人
    • 管辖错误是驳回起诉和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22
      应当移送有权审理案件的法院,不能直接驳回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孩子有什么错误的情况下需要转学?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2
      与学校沟通。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