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思想,为推进民主法治的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行政审判工作不断创新司法理念,采取走出法庭,请进法院的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协调,有效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践行司法为民,走出法庭深入行政机关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该院行政庭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工作的新思路,构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交流的新机制,在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积极开展行政审判的延伸工作,行政庭的法官主动走出法庭深入到行政机关中去,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指导和帮助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以授课培训的方式宣传行政诉讼法的相关知识,并就行政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以及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行政执法人员共同研讨,以指导和帮助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南宁市规划管理监察支队为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2006年3月间举办了规划执法员的培训班,应该支队的邀请该院行政庭庭长为该培训班的学员就规划执法人员在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构)筑物的案件中,有关立案调查、证据的收集、制作法律文书、送达及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授课,在授课中行政庭的庭长结合近几年来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及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讼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执法疏漏、执法程序不当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就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点评、讲解,使执法人员从中吸取教训,促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自觉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该院行政庭法官走出法庭先后为城区计生局、南宁市规划局、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行政机关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班进行授课6场,接受培训的人数达900多人;深入到乡镇计生工作的第一线对计生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工作的11次。该院行政庭法官走出法庭,宣讲行政诉讼法的相关知识,受到了党委、政府及有关行政机关的好评。
走出法庭,深入到田间地头审理涉农案件
该院行政庭在审理山林、土地、涉农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中,重视做好庭前的准备工作,把庭前深入当事人争议地巡回办案作为处理涉农案件的重要一环。并结合个案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强化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科学、合理、合法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引导双方当事人认识具体行政行为的是非曲直,从而有效地缓和了官民矛盾,为案件最终的息诉止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5年11月22日,该院行政庭一行就原告青秀区长塘镇那增村第九生产队、第十生产队不服原邕宁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山林权属处理决定一案,深入到实地调查了解当事人争议的山林范围和经营管理状况等。由于该案的争议范围广,涉及10个山岭,面积达981.6亩,山高路远等客观原因,在勘察过程中,该院行政庭法官克服重重困难,忍受饥饿和劳累与当事人一道爬山涉水,对争议的山岭逐个勘察地形和植被的状况,同时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如实反映情况。勘察工作结束后,案件当事人握着法官的手,动情地说:没想到法官工作这么过细,这样的法官,我们农民信得过。
引进协调机制,请行政官员到法院沟通协调
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该庭坚持维护与监督并重的原则,既要坚持合法性审查,又注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协调,他们通过案件的审理,发现行政机关在管理上、制度上或者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法官释明的作用,将与案件有关的行政机关的相关人员请进法院,与法官近距离的接触,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分析和法律的解释,让行政机关了解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并指出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疏漏、执法程序不当等问题,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分析,使行政机关从司法监督的角度来回头看、反思行政行为,从中吸取教训,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和解决官民矛盾的途径。
一年来,通过对案件的审理,针对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而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的共13条,引起了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所反馈的意见行政机关均予以采纳并落实整改的措施,通过提出司法建议和反馈意见,类似问题已大为减少,有的问题已经杜绝。同时,通过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分析和法律的释明,行政机关采纳该院的司法建议而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的共24件。
该院行政庭法官采取走出法庭、请进法院的沟通和协调方式,赢得了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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