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贿赂罪,我国刑法仅规定了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等三种形式,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2、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3、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按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贿赂就是行为人收受或索取的财物,立法将贿赂罪的内容仅限定为财物,认为贿赂仅指金钱或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物,而不包括其他利益。
一、离婚官司收买法官违不违法
离婚官司收买法官违法。提起离婚诉讼时,收购法官,当事人可构成贿赂罪,收受贿赂的法官可构成贿赂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交流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各种名义的回扣和手续费的,以贿赂处罚。
因勒索给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产,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在经济交流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和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以受贿论处。
二、司法解释规定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节录)
第十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
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7)介绍贿赂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8)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
介绍贿赂罪成立的主要条件及其要求。
126人看过
-
贿赂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介绍贿赂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400人看过
-
贿赂罪的种类及其构成要件
444人看过
-
贿赂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贿赂犯罪立案标准是哪些?
485人看过
-
贿赂和行贿多少构成立案?
377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是否以行贿罪或受贿罪成立为前提
69人看过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
如何解释商业贿赂罪成立条件的介绍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1商业贿赂是违法行为。商业贿赂排斥正当竞争,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经济道德准则,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商业贿赂行为中构成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中没有“商业贿赂罪”这个罪名,但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中的贿赂行为,刑法规定有“”、“”;对于、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规定有“公司、企业人员”和“对公司、企业人员罪”。根据第22条的规定,经营者有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犯罪,追究刑
-
介绍贿赂罪是否以行贿罪或受贿罪成立为前提条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4当行贿罪与受贿罪均不成立时,介绍贿赂罪也不应成立,虽然介绍贿赂罪是独立的罪名,但是其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行贿罪、受贿罪,行为人是在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进行沟通、撮合,起着桥梁的作用,如果行贿行为、受贿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介绍贿赂行为更不可能达到犯罪的程度。
-
应该怎么解释商业贿赂罪成立条件?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4商业贿赂是违法行为。商业贿赂排斥正当竞争,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经济道德准则,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商业贿赂行为中构成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中没有“商业贿赂罪”这个罪名,但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中的贿赂行为,刑法规定有“”、“”;对于、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规定有“公司、企业人员”和“对公司、企业人员罪”。根据第22条的规定,经营者有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犯罪,追究刑
-
贿赂罪成立条件是什么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05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在经济交流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和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处罚规定】受贿罪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从重处罚。
-
贿赂罪成立条件是什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28法律分析 贿赂罪成立条件是: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