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庭调查的顺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1:34:37 425 人看过

1、当事人陈述。即当事人陈述主张及其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2、证人出庭作证。凡是应人民法院传唤出庭的证人,均应出庭如实提供证言,作伪证的应负法律责任。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交书面证言,由法庭宣读;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讲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

一、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种类包括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1、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3、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4、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5、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6、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7、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二、一般的民事诉讼需要证据吗?

1、书证、物证

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

2、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

3、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

4、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5、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6、现场笔录

现场笔录是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如交通民警对违反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体商贩进行处罚时,现场记明其违法事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情况。

7、勘验笔录

勘验是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如查处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出版物的印刷场所进行勘验、检查,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者印刷工具进行勘验、检查等。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三、个人收取证据如何不算侵犯隐私

证据是分为有效与无效,如果在以下有效证据范围内不造成侵犯隐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是有效证据。请您参考以下法律规定: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训诫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律师的阶段性顺序是怎样的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诉讼离婚,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到法院立案:到法院起诉离婚流程第一步,提起诉讼。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二、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受理起诉后,进入第二个阶段,这是起诉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复杂的一个环节。1、传唤,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等材料送达给对方。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
    2023-04-05
    113人看过
  • 新《民事诉讼法》中的给付顺序是否实质性审查
    目前,对支付令进行形式审查,根据《民事诉讼解释》第43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一名法官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申请人不具备当事人资格;(二)支付价款或者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未约定逾期支付利息、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债权人坚持支付利息、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3)要求支付的价款或者有价证券是违法所得的;(4)要求支付的价款或者有价证券尚未到期或者不确定的。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认为不符合《解释》规定的受理条件的,监督程序的审查与普通程序的审理不同的,应当裁定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驳回p>监督程序中的审查是非实质性的,即人民法院只根据债权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没有债务人的答复,法院对支付指令申请不进行实质性调查和审理。普通程序的审判是实质性的,不限于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而是在审判的基础上,通过传唤当事人、给予被告答辩权、责令当事人提供证据、法院依法调查取
    2023-05-02
    39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2023-08-17
    127人看过
  • 法庭调查应当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法庭调查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阶段。法庭调查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分别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被告人如果承认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如果不承认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应提出自己无罪的意见,被害人也可以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陈述自己受害的过程及有关的诉讼请求。在这个过程中,公诉人可以就其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讯问,使审判人员当庭听取被告人辩解,弄清案件事实。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征得审判长的同意后,也可以向被告人发间。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有疑问的地方,以及被告人在陈述时不清的地方,可以直接讯问被告人。2.听取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在询问证人前,审判人员应首先告诉证人要如实地提供证言,故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证人作证应个别进行。对证人的陈
    2023-02-21
    1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质证顺序如何规定?
    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法律规定中庭审质证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审判人员有权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2023-03-31
    386人看过
  • 刑事简易程序中的法庭调查
    【刑事简易程序中的法庭调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诉案件,宣读起诉书后,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第一百七十七条【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要求证人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023-06-11
    24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质证与调证的先后顺序及其规定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庭审质证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出示证据其他当事人进行质证事法庭调查的流程: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如何进行民事诉讼庭审质证证据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经过质证不能证明自己有诉讼主张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般是败诉结果。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的种类,数量都比较多,面审理案件的时间是相对有限的,甚至是很短的,如何在较短的时间风对证据进行质证,发表意见,判断是非,查明事实的真相呢。1、证据必须经过当事人在法庭上质证证据应当上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
    2023-07-12
    69人看过
  •  法庭调查程序的规则
    在法庭调查中,通常有以下四个规定:1. 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法院应调查收集;2. 若当事人提出的主张,需负责提供证据;3. 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法院应调查收集;4. 法院需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在法庭调查中,通常有以下四个规定:1.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法院应调查收集;2.若当事人提出的主张,需负责提供证据;3.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法院应调查收集;4.法院需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 庭 调 查 规 定 : 证 据 收 集 与 审 查 核 实根据我国《法庭调查规定》,证据收集与审查核实是法庭审判的重要环节。在证据的
    2023-09-08
    421人看过
  • 民事诉讼前调解与法庭审理的差异
    诉前调解和开庭的区别具体如下:1、庭前调解是指民事案件立案后,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前,对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所进行的调解工作的总称;庭前调解能够减少法院审判压力。2、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开庭审理的结果就是裁判,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满足生效的条件后即成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予以执行。诉前调解是什么意思诉前调解是指:一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一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按照现行法律,我国调解制度主要包括法院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个部分。法院调解又称司法调解、诉讼调解,是指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由法院主持,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行政调解是指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
    2023-07-10
    15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法院进行调查的方法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法庭调查中,程序分为五个环节。首先,当事人需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事实。其次,法院需要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并让他们作证。第三,法院需要出示相关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第四,法院需要宣读鉴定意见。最后,法院需要宣读勘验笔录。以上程序将确保民事诉讼的公正公开审理。在民事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法院会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以确保审理过程的公正公开。其中有一个程序环节是民事诉讼法庭调查,那么在民事诉讼法庭调查中,具体包含哪些程序呢,在这个环节中,双方当事人具体需要做哪些准备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民 事 诉 讼 法 庭 调 查 中 当 事 人 需 准 备 的 事 项根据素材
    2023-09-16
    322人看过
  •  法庭调查与刑诉法庭外调查的互动关系
    刑事案件中的庭外调查和法庭调查是两个重要的环节。庭外调查旨在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以便在法庭调查中进一步审查。而法庭调查则旨在深入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便在裁判中做出正确的判断。两者的目的不同,但都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和正确性而存在的。区别在于庭外调查的主体是法院,而法庭调查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此外,它们之间的方式、范围以及产生的阶段等都不同。在刑事案件中,庭外调查和法庭调查之间存在联系和区别。两者的联系在于它们的目的都是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调查,以确保裁判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具体来说,庭外调查是在法庭调查之前进行的一项工作,旨在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以便在法庭调查中进一步审查。而法庭调查则是在庭外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旨在深入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便在裁判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庭外调查和法庭调查虽然目的不同,但都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和正确性而存在的。区别:庭外调
    2023-08-26
    372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在法庭调查中有什么权利
    1.被告人、被害人有进行陈述的权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分别进行陈述。被告人如果承认起诉书中的指控,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如果不承认起诉书中的指控,则可提出自己无罪的意见。被害人可以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陈述自己受害的经过和有关的诉讼请求。2.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在法庭调查时,经审判长同意,可以向被告人发问。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对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的物质损失有权要求赔偿。所以他们可以向被告人发问。3.当事人经审判长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当事人在证人、鉴定人提供鉴定结论后,认为有些事实还不清楚,需要询问证人、鉴定人的,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进行发问,要求其作出进一步的陈述和说明。4.当事人对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的物证有辨认的权利。对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的证明被告人罪行的物证,辩护人向
    2023-06-14
    128人看过
  • 民事诉讼能否要求法院调查证据
    1、民事诉讼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收集,法院只是辅助。特别的情况,是指当事人知道支持自己的证据在特殊的地方,但是因为管理制度或者法律规定的限制,当事人自己不能取得,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提出证据清单,请求法院依职权向保存这些证据的单位或者机构调取。在民事诉讼中如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7条规定,在现实生活中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下列情形下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
    2023-08-17
    2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怎样调查收集证据
    ?一、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怎样调查收集证据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申请进行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二、成为民事案件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民事诉讼证据,它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事实,需要满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1、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2、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的联系。3、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禁止,即具有合法性。合法性包括收集证据的合法性、证据形式的合法性和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民事诉讼证
    2023-04-26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训诫
    词条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训诫
    相关咨询
    • 法庭调查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19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 民事法庭调查规程新规定庭审质证顺序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5
      当事人质证的顺序是: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民事法庭调查规程庭审质证顺序大致如此。
    • 2022年法庭调查的顺序应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5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 2022年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的顺序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2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法院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按什么顺序进行事实调查?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民事案件,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就是要把案件的基本事实查清,这个过程就是法庭审理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就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对各种证据予以核实的诉讼活动。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是民事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的主要阶段。法庭调查要完成的任务是:在当事人均到场的情况下,通过法院的直接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审查核实证据,从而全面揭示案情,为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