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待遇纠纷如何质证的
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取证:
1、搜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劳务合同、职工花名册等;
2、搜集构成工伤的证据,事故伤害发生的相关证明;
3、搜集与工伤待遇相关的证据,治疗费、误工费等。
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
同时在试用期内的职工同样适用工伤待遇。只要和劳动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劳动单位就需给予赔偿。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二、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的认定标准: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n(四)患职业病的;\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n(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没有工伤保险如何做好工伤待遇纠纷的调解
359人看过
-
遭遇工伤待遇纠纷的应对策略
172人看过
-
没有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纠纷如何进行处理
466人看过
-
在工地受伤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如何解决
293人看过
-
工伤待遇纠纷受理单位
44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第三人造成工伤如何索赔
224人看过
-
单位如何维权举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8符合工伤认定受理条件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最终按事故伤害发生时国家和本市有关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
如何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纠纷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在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时,可得出医疗费应当单赔的结论,即当第三人赔偿了医疗费时,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时,社保部门应予扣除,其他侵权赔偿不应扣除。工伤保险的运行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与侵权赔偿机理不同,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既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劳动者的尊重,也有利于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
工伤待遇纠纷如何确定本人工资,该如何规定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9工伤待遇纠纷中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并且如果劳动者的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数量的,此时就需要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如果是低于的,此时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数额计算。
-
杭州工伤待遇与非工伤待遇是如何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和地方性的相关实施细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二、具体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3、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与一般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有什么区别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9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应该没有什么区别的,都是员工因工受伤以后工伤待遇享受方面产生的纠纷处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般是单位没有参加社保而形成的,而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般应该是待遇享受之中的不合法或者不合理产生的 1.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