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立案猥亵儿童?口供与证据的评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3:50:37 390 人看过

猥亵儿童只有口供没证据不能立案。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认的,那么猥亵儿童罪很难成立。未成年人被害人的陈述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但同时还要有相应的其它证据以证实,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方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否则,只有受害人或者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派出所可以强制录口供吗,口供的效力是什么

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要配合执法机关询问他要问题比如了解别人作案情况,要是想问个人隐私跟案情毫无关系的个人隐私,有权拒不回答,要是调查某个人某件事自己要是知道情况的话拒不回答那就成了包庇罪,做为公民有义务的配合国家执法机关询问与调查。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口供的效力:

1、孤立的口供,未经查证和查证不实的口供当然不具有证据效力,这已由立法所确定,不必赘述。

2、关于查证属实的口供的证据效力。依法获取的口供一经查证属实,当然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应当看到,对口供的查证过程,同样是一个收集其他证据,审查判断所收集的证据的过程,审查口供的真实性必须有足够的其他证据,口供作为一种对案件事实有直接证明作用的证据,根据逻辑规则,其自身在不能证明自身真实性时,亦即丧失了独立证明案件事实的可能性。

3、非法获取的口供,虽经查证属实,也不应承认其证据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猥亵罪口供能作为证据吗
    口供是刑事犯罪的证据之一,但法院是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口供要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才能成为证据。一、刑事辩护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刑事辩护证据的收集:(1)合法性;(2)及时性;(3)深入实际,采用专门手段和依靠群众相结合;(4)客观全面;(5)深入细致;(6)应用科学技术手段;(7)收集的证据必须妥善保全。刑事辩护证据的运用:(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2)严禁刑讯逼供原则。(3)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4)有罪认定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5)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原则。(6)对定罪证据不足所形成的“疑案”,应当按无罪处理。二、口供能定罪吗?不可以。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是不能定罪和量刑的;没有口供,但
    2023-06-28
    72人看过
  • 高伟猥亵儿童案
    有期徒刑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江中法刑一终字第19号原公诉机关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高伟,男,汉族,1976年3月10日出生,小学文化程度,住四川省合江县福宝镇铜鼓村6组46号。因本案于2005年8月1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6日被逮捕。现押于台山市看守所。台山市人民法院审理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高伟犯猥亵儿童罪一案,于2005年11月28日作出(2005)台法刑初字第591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高伟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高伟于2005年8月10日下午5时许,在台山市台城镇尤鱼村十巷见到杨X欣(女,4岁)、张艳娇(女,5岁)、杨成龙(男,5岁)等3名儿童在小巷内玩耍。期间杨X欣骂了被告人高伟一句,被告人高伟即上前用手脱其裤子,遭杨X欣拒绝,被告人高伟
    2023-06-02
    146人看过
  • 猥亵儿童只有口供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认的,那么猥亵儿童罪很难成立。未成年人被害人的陈述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但同时还要有相应的其它证据以证实,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方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否则,只有受害人或者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一、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处理依据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嫌疑人拒不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辩解或沉默。根据刑事诉讼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有拒绝自证其罪的权利。但是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依据是事实和法律。如果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没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能定罪。公安机关办案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
    2023-06-19
    261人看过
  • 猥亵儿童证据不足是否影响定罪?
    如果没有证据,是不会判刑的。对于猥亵儿童的情形,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证据不足,很难定罪,当事人可以通过搜集其它证据(例如:人证、物证、视听资料等)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猥亵儿童罪判几年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首先,这里的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成年人,既包括女孩,也包括男孩。其次,猥亵是指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猥亵儿童犯罪是一种恶性犯罪,被侵害的儿童或者未成年人,往往遭受到重大的精神伤害,但根据现有的法律,被害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请往往无法得到支持。此时为了能够减轻刑罚,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可以积极赔偿受害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请求获得被害人的谅解。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拐
    2023-07-04
    383人看过
  • 没有证据猥亵能立案吗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
    2023-08-15
    364人看过
  • 猥亵儿童报案的条件
    一、猥亵儿童报案的条件猥亵儿童报案的条件如下: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3.属于该机关管辖范围二、猥亵儿童怎么处理猥亵儿童怎么处理要视情况而定,情节较轻微的,可能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较严重,可能属于犯罪。具体处理如下:1.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2.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2023-05-22
    168人看过
  • 猥琐只有口供没证据能立案吗
    一、猥琐只有口供没证据能立案吗?猥琐只有口供没证据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但是不能够立案侦查。无论发生何种的案件,都需要有证据来证明事实真相。当然有些案件也是可以到案发现场进行取证的。但对于大多数的案件还是需要报案人来提供证据的。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足都是无法立案的。证据不充足也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二、被骗一万五千元没证据能立案吗?被骗一万五千元没证据,只要有证据线索,向公安局报警就能受理。《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
    2023-03-31
    304人看过
  • 孙家有猥亵儿童案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0)获刑初字第42号公诉机关获嘉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孙家有,男,一九七六年七月十八日出生于河南省获嘉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家住获嘉县大辛庄乡西辛庄村,因猥亵儿童于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四日被获嘉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猥亵儿童罪经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被获嘉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获嘉县看守所。获嘉县人民检察院以获检起诉(2000)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家有犯猥亵儿童罪,于二000年一月二十五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徐来斌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孙家有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上午,被告人孙家有将在其家中的本村儿童郭××(女)哄骗到其家南屋里间,将该女裤子脱掉,用阴茎隔着裤子捣该女的阴部,以上事实有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及医学诊
    2023-06-02
    313人看过
  • 隔空猥琐儿童公安立案证据
    说到猥亵儿童这种事儿,真是让人气愤!要定罪这种坏蛋,咱们得靠啥证据呢?首先,那个坏蛋自己说的话得小心,他可能会撒谎。然后,被欺负的小孩儿说的话特别关键,他们说的细节能帮我们了解真相。还有,如果有人亲眼看到了或者知道点啥,他们的证词也很重要。别忘了还有那些能证明坏蛋做了坏事的东西,比如照片、录像。有时候,还得请专家来帮忙,比如心理学家、医生,他们能给咱们更专业的意见。对于这种坏蛋,法律可是严惩不贷的!一般来说,他们可能会被判几年牢,或者被拘留。如果证据很充分,他们还可能会被判更重的刑,这样才能保护好咱们的小孩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
    2024-04-26
    263人看过
  • 猥亵儿童案件证据收集应防止“三不”
    据统计,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仅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就受理起诉了七起猥亵儿童案件。在审查起诉此类案件过程中,专业人士发现,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在证据收集及把握上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某些证据收集上不合法、不客观、不全面。一、辨认笔录制作不合法。在查办猥亵儿童案件过程中,未成年被害人陈述作为证据锁链重要组成部分,侦查员在记录未成年被害人陈述时,基本上都能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第5款规定,通知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并在询问笔录完成后签字画押。但是在制作被害人辨认笔录时,却往往忽视及时通知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环节,仅让被害人签字画押。专业人士认为,无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在场制作出笔录无法律效力。辨认笔录作为一个独立的的证据种类,是侦查员中在辨认活动中,对辨认活动的经过和结果依法作出文字记录。即然对被害人询问记录(文字记录)需要依法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同样是未成年人被害人主导辨认的辨认
    2023-06-11
    398人看过
  • 达到什么标准猥亵儿童罪才能立案?
    一、达到什么标准猥亵儿童罪才能立案?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二、本罪与强奸罪的区别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行为与猥亵儿童的行为,都可能表现为抠摸下身、吸吮、搂抱等行为,且都不需要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等强制性方法,有相似之处。但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有:(1)行为的主体不同。前行为的主体必为男子,后行为的主体既可以为男子也可以是女人;前行为的主体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犯罪,后行为的主体则要求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其罪。(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前行为的目的在于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即与之发生性关系;后行为则无此目的,其是为了通过猥亵儿童来满足、兴奋自己的畸形、变态
    2024-01-17
    212人看过
  • 取证方法:猥亵儿童罪案件
    猥亵儿童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搜集证据,由检察院在开庭时进行举证,搜集证据要注重对儿童的保护,询问一般以一次为原则,如果是女性未成年人,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询问,主要证据有:被害人陈述、辨认照片;证人和医生的证言;被告人的供述、辨认笔录;还有公安机关提取的其他物证。猥亵儿童罪的量刑标准(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依照上述规定,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在“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时才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6-30
    190人看过
  • 猥亵儿童罪没有证据怎么办
    一、猥亵儿童罪没有证据怎么办?如果被猥亵,拿不出证据,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警方会在接到报警处理后调查证据。在我们国家任何违背法律或者事实甚至规定,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才能够受到相应的判刑,特别是猥亵这样的情况,如果没有直接的证据,可以通过正确的方式捍卫自己的权利,首先来讲,如果是未成年人被害,那么可以通过陈述作为案件的证据,但也不是绝对的证据,毕竟没有证据就没有说服力,就算是未成年人也不能仅仅只靠一面之词,就能判定对方有猥亵罪。二、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与具体手段是什么客观要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如果妇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示同意,自然不能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妇女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
    2024-01-05
    200人看过
  •  猥亵儿童罪立案标准的最新进展
    该条款强调了保护儿童的重要性,不论儿童是否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只要是使用了暴力、恐吓或其他方法对儿童进行猥亵,就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体现了我国对儿童权益的重视,以及对于任何形式的儿童伤害行为都会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同时,这一规定也提醒我们要时刻关注儿童的身心健康,避免任何形式的猥亵行为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第三款的规定,行为者使用暴力、恐吓或其他方法对儿童进行猥亵。由于孩子对性的识别能力差,法律不要求行为者实施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针 对 儿 童 进 行 猥 亵 的 行 为 会 受 到 怎 样 的 法 律 制 裁 ?针对儿童进行猥亵的行为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儿童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种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
    2023-09-06
    1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猥亵儿童罪立案标准猥亵儿童的性质行为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0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根据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 猥亵儿童口供反被拒会成立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3
      猥亵儿童罪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认的,那么猥亵儿童罪很难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 猥亵儿童没有口供可以成立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8
      猥亵儿童罪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认的,那么猥亵儿童罪很难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 猥亵儿童只有口供没有证据怎样起诉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
      1、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认的,那么猥亵儿童罪很难成立。 3、未成年人被害人的陈述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但同时还要有相应的其它证据以证实,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方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否则,只有受害人或者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 猥亵儿童只有口供无证据怎么办可以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1
      1、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认的,那么猥亵儿童罪很难成立。 3、未成年人被害人的陈述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但同时还要有相应的其它证据以证实,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方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否则,只有受害人或者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