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及应纳税影响会计处理浅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8:15:35 449 人看过

一、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计提坏账准备。并规定了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几种

情形。同时,制度还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对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则只能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其关键是必须合理而正确地估计坏账损失数额,而估计坏账损失数额的方法最常用的有销货百分

比法、账龄分析法和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前者强调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故又称损益表法;后二者的理论依据及其会计处理方法相同,区别在于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是用应收款项账户余额与一个估计的综合百分

比相乘求得,而账龄分析法则是将其余额数按账龄长短进行分段,再按各段的金额乘以各段所给定的坏账损失率求得,强调在资产负债表上应能反映应收款项的可实现净值,故又称资产负债表法。

[例1]某公司对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根据200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明细账,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略)及其相应的坏账损失估计表如表1所示:

必须注意,表1所计算出的坏账损失额,是指当期期末坏账准备账户的期末余额,而不是当期应计提坏账准备的数额,除非坏账准备账户的当期余额为零。因此,编制坏账准备账户的调整分录时,应根据

该账户的当期余额确定。

(1)若坏账准备账户当期无余额,则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25480

贷:坏账准备25480

(2)若坏账准备账户当期为贷方余额25480元,则无须再做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

(3)若坏账准备账户当期为贷方余额20000元,则调整分录的金额为5480元(25480-20000)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5480

贷:坏账准备5480

(4)若坏账准备账户当期贷方余额为30000元,则应冲减多提取数4520元(30000-25480)

借:坏账准备4520

贷: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4500

(5)若坏账准备账户当期为借方余额15000元,则应补提40480元(25480+15000)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40480

贷:坏账准备40480

另外,对应收款项已经证明无法收回而发生的坏账损失,经批准应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时,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对已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若又收回时,应先恢复已冲销的应收

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和坏账准备,即借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贷记坏账准备;同时反映应收款项的收回而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若转销的坏账只有部分收回

,仍做以上两笔记录,但借贷金额应根据收回的金额以及剩余部分有无希望收回而定。若剩余部分有希望收回,则第一笔分录如数全部转回,第二笔分录的金额为已收回的金额;若剩余部分无希望收回,则第一和第二笔

分录均按收回的金额入账。

二、应纳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由于坏账作为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必然会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税法规定的据以征收所得税的利润额,它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并不一致,因而,二者之间会产生计税差异。对因坏账引起的

计税差异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应按税法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例2]某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经董事会批准每年计提比例为5%,近年来各年税前利润均为1000万元,所得税率为33%,该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发生有关的会计事项如下:

(1)20x1年末坏账准备账户无余额,应收账款余额为500万元,其中关联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为10万元;另有其他应收款余额为l007y元。

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500+100)×5%=30(万元)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300000

贷:坏账准备300000

年末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先计算计税差异:

按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的坏账损失=(500+100)×5%=30(万元)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坏账损失=[(500-10)+100]×5%=2.95(万元)

计税差异=30-2.95=27.05(万元)

其中:永久性差异=10×5%=0.5(万元)

暂时性差异=(500-10+100)×(5%-5%0)=26.55(万元)

20x1年该公司应交所得税=(1000+27.05)×33%

=338.9265(万元)

因暂时性差异而影响所得税差额=26.55×33%=8.7615(万元)

所得税费用=338.9265-8.7615=330.165(万元)

借:所得税3301650

递延税款87615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89265

(2)20x2年10月发生坏账30万元,其中关联企业坏账8万元,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税前扣除22万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00万元,其中关联企业应收账款150万元,其他应收账款余额为300万元。

核销坏账准备30元

借:坏账准备300000

贷:应收账款300000

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年初应收款项余额)×5%+核销坏账准备=[(800+300)-600]×5%+30=55(万元)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550000

贷:坏账准备550000

年末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先计算按税法规定应扣除的坏账损失额,然后再计算计税差异。

按税法规定应扣除的坏账损失=[(年末非关联企业应收款项余额-年初非关联企业应收款项余额)×5%+当期已核销的坏账损失=](800-150+300)-590[%5%+22=23.8(万元)

计税差异=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确认的坏账损失一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坏账损失=55-23.8=3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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