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处房屋租赁纠纷是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深圳市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一贯重视这项工作,制定了相关的工作规范,在调处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租赁双方的意志,耐心细致地做工作,2002年共调处房屋租赁纠纷91宗,很好地履行了管理职责,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调处工作给纠纷双方一个交换意见,诚恳协商的机会,有助于双方缓和矛盾,减少分歧,解决纠纷,减轻了政府和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并宣传了有关法律法规。
举例说明
如某有限公司一物业的一楼已全部出租,二楼长期空置,2002年有一公司要承租二楼全层,但提出在一楼要有一间门面,某有限公司为租出二楼,向一楼的一私人承租户提出解除合同,双方发生了纠纷,租赁所在了解有关情况后,向出租方说明其不具备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只能通过协商解除合同,经调解,双方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协议,由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损失,某有限公司得以将长期空置的二楼数百平方米的房屋出租。
如2002年6年,某集团因承租户欠租解除了一商铺的租赁合同,由于该商铺已转租,受转租人认为自己不需搬走,产生了纠纷,经调解,受转租人对转租有了正确的认识,并以提高租金为条件与出租人建立了新的租赁关系。在2000年,因承租人对指导租金的认识有误解,以实际租金高于指导租金为由,一个市场的二十多承租户拒绝向出租方某集团交租,产生了纠纷,经及时组织调解,对指导租金的性质和作用做了说明,最后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维护了租赁关系的稳定。
调处工作使那种承租人欠租而又不使用出租屋的情况出现后,出租人可以尽快地收回房屋,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可尽快地建立新的租赁关系。
如甲公司将二百多平方米的办公房租给乙投资公司,到1997年已欠租一百多万,而承租方已将出租房锁起,并在另一地点租办公房,经出租方多方联系也不交租或交回房屋,出租方登报解除了合同,经出租方申请,房屋租赁部门对其开门清点出租屋内财产、收回房屋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和见证,并制作了财产清单等文件,这些见证材料成为法院认定事实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出租方返还承租方财产就是以财产清单为准。
如某花园一业主将房屋租给一个商人,2002年该承租人连续数月未交租金,也无法联络,出租人将情况反映至租赁管理部门要求处理,租赁管理部门人员向其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处理建议,在出租方登报解除合同并声明收回房屋后,租赁管理部门对出租方开门清点财产、收回房屋的行为进行了监督见证,并制作了财产清单,所清点财产中有不少名贵的洋酒等财物,业主表示要不是有管理部门见证,这房子真不知啥时候才能收回来再出租。
监督见证行为不仅使出租人可以尽快地收回房屋,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可以尽快地建立新的租赁关系,而且还保护了承租方的财产利益,因为承租人在事后证明出租屋内有何种财产是困难的。
能否立法明确出租方责任?
在此次有关房屋租赁法律问题的专题采访过程中,深圳市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副局长杨峻峰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对于非法出租带来的种种后果,能否通过立法来明确出租方应该承担的责任?
杨峻峰副局长向记者介绍,在深圳,拥有房屋出租的单位和个人,遍及各领域、各阶层。自国家调整房屋租赁税收后,在证券、期货等资本市场不很景气的情况下,置业出租已经成为许多深圳家庭的投资首选。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一些上市公司,把房屋租赁作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其物业租赁收入竟占经营收入的七成;而在有的村、镇,房屋租赁收入已经成为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房屋租赁行为的主体一方———承租人流动性和隐藏性较强,对社会治安、税收、计划生育等其他政府管理职能的行使也提出了相应要求,而对于出租屋中发生的案件,目前也鲜见更深层次的研究解决之道。
杨峻峰副局长有着多年的房屋租赁管理的市场经验,他认为,如果将出租者依法纳入管理,可以对出租屋中发生的不法行为进行有效遏制,而出租屋中的案件大部分发生于不主动接受管理的出租屋内。他举了个例子:如果纳入管理,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则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资料都会有审查和备案,而对于出租者而言,不纳入管理的根源就是可以偷逃税费。2000年,罗湖某村在出租屋中发生两起凶杀案,出租屋的业主出租房屋皆未办理合同登记和备案,属于非法出租,而据他了解,深圳尚没有处理过这类非法出租的当事人。
杨峻峰认为,这种非法出租引发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说是提供了犯罪场地,这一类当事人与案件有何关系呢?过去他曾与文化、盐务、药检等稽查部门的负责人就此事作过讨论,希望立法上能够加强对场所的管理,加大处罚力度,明确非法提供场地当事人的责任。杨峻峰希望这一问题能够引起专家的重视,希望法律专家能对此进行研究,并立法予以明确,对未依法纳入管理的当事人加重处罚,对纳入管理的当事人免除处罚,这将有助于出租屋管理,对非法出租场所的当事人起到震慑作用,可能会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
房地产纠纷:调解解决租赁纠纷效果好
491人看过
-
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情形,房屋租赁纠纷找谁解决
327人看过
-
租赁纠纷案件处理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房屋
480人看过
-
可解除房屋租赁的情形有哪些?房屋租赁纠纷的调解注意事项
464人看过
-
房屋租赁矛盾深法官调解化纠纷
304人看过
-
解决租赁订金引起的房屋纠纷
83人看过
住房租赁合同纠纷是房地产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指房地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房地产权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房地产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上记... 更多>
-
房屋租赁合同转租可以解决房屋纠纷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7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
-
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遇到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怎么解决怎么处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一、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一)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
-
租赁房屋怎么解决装修纠纷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7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房屋租赁中的装修纠纷的处理中,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进行磋商解决。 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
-
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办, 房屋租赁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解决途径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8一、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办 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调解的主体可以是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3、诉讼。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
-
一般的房屋租赁纠纷怎么解决?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及方式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4一般的房屋租赁纠纷有几种解决方式房屋租赁纠纷该怎么处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这类问题,应该怎么去解决,一般很多人都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就简要讲述一下有关房屋租赁纠纷的有关问题及解决的方式。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如下几种:1.房屋损坏赔偿;2.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