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无效合同有哪些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0:31:21 87 人看过

1、不非(违)法即合法有效原则。

2、慎重对待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3、认定合同无效一般应以当事人请求为前提,法官不要轻易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

4、法官要慎重行使民事行为效力的释明权。

5、注意认定无效合同启动司法程序和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区别。

一、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1、向交管部门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结论

2、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通过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构救济

对于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当事人确有证据能够证明办案的交管人员有问题,即对交通事故认定的责任大小有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之嫌,或者办案人员在认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当事人认为损害到自身利益的,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聚到进行情况反映。

4、通过诉讼质疑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

在诉讼中,一般争论的焦点在于事故赔偿主体和赔偿数额的确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作用就由此体现出来,虽然其载明的责任大小并不能直接与赔偿责任主体以及赔偿数额多寡直接对等,但其对于事实的认定具有直接作用。

5、通过信访制度维权

依据信访条例,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之后才可启动。通过信访,做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部门责令重新认定。但要注意的是,信访维权具有成本高、效力低的弊端,当事人应慎重考虑。

二、精神病患者离婚案件在实体处理之前必须程序合法,具体包括哪两个方面?

1、精神病患者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进行离婚诉讼,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

2、鉴定程序是否有必要。认定精神病人的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诊断、鉴定确认。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另外,由于鉴定费用较高,从司法为民的角度看,法官应灵活掌握是否有必要启动鉴定程序。

三、公司合同被吊销了还有效吗

该合同无效。营业执照系国家授权的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颁发的准予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前提是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意味着企业丧失继续从事经营的资格,对于企业来说,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只能依法启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对公司财产及债务进行处理,清算期间,应停止一切与清算无关的活动。但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不但不启动清算程序,而且还与其他单位签订工程合同,该行为显然超出清算范围。因此,该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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