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胎儿怎样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8 04:36:33 410 人看过

交通事故导致胎儿和孕妇死亡的,赔偿金要按照本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支付20年的费用就行,由于胎儿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因此胎儿死亡是没有死亡赔偿金的,所以只需要支付孕妇的赔偿金就行。交通事故中,孕妇的胎儿死亡的,没有权利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民事权利自出生时才开始拥有。而胎儿也就是还没有出生,没有出生也就不享有民事权利,也就不享有请求民事赔偿的权利,也就无法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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