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40:58 469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我国的劳动力资源和就业情况,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和失业调查统计体系,更好地为国家宏观调控和制定就业政策服务,国务院决定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动就业形势和政府对劳动就业进行管理的方式、方法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现行就业统计制度,调查周期长,数据质量差,调查方法和标准不能与国际接轨,难以准确反映城乡就业总量和城镇失业的实际情况,不能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制定就业政策的需要。因此,借鉴国际通行的方法和标准,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劳动力调查制度,对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国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失业人口的总量和结构,对政府准确判断就业形势,正确制定和调整就业政策,改进宏观调控具有重要意义。劳动力调查制度对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和失业调查统计体系,完善就业和失业统计及动态分析监测系统,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劳动力调查的对象和方式

劳动力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式,组织调查员入户对16岁以上人口的就业状况进行调查。每次调查需抽取样本40万户,涉及全国1800多个县(市、区)的130万人口。首次调查于2005年11月进行。为积累经验,稳步推进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2006年调查增加到两次,分别于5月和11月进行。从2007年起,调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分别于2月、5月、8月和11月进行。

三、劳动力调查的内容及经费来源

劳动力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年龄、性别、居住地、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所从事的职业和所在的行业、工作时间、失业原因、失业时间、收入以及参加社会保障情况等。具体调查内容由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劳动力调查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为满足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管理工作的需要,各地区可增加调查样本,所需调查经费由地方人民政府负担。

四、劳动力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劳动力调查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调查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有关部门及调查对象要密切协作和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和推动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力调查工作。要精心制订方案,不断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逐步健全城乡就业和失业调查统计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和检查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和检查制度的通知》(公交管[2004]136号)和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和检查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一)专报的时限和方式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于每年1月10日前,将本区县(自治县、市)上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安监局、市交委和市公安局。(二)专报的主要内容1.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的情况;落实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情况;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工作部署、措施、效果、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2.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3.进一步
    2023-06-08
    163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制止非法劳务中介活动的通知[失效]
    失效日期:1999-08-03最近,我们陆续接到一些地方反映,某些单位或个人未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就印发招工、招聘简章,从事劳务中介活动,收取高额介绍费,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后果。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的统筹管理,现作如下通知:一、凡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私人开办的劳务服务机构,必须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劳务中介活动。二、各用人单位和从事劳务中介活动的机构印发招工简章,必须经招工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凡组织跨地区的劳务活动,必须经过双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劳务市场管理法规,加强劳务监察工作。对违反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的劳务中介,要认真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予以取缔。
    2023-06-10
    315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吴仪(国务院副总理)副组长:徐绍史(国务院副秘书长)王景川(知识产权局局长)李东生(工商总局副局长)阎晓宏(版权局副局长)张晓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学勇(科技部副部长)魏建国(商务部副部长)成员:沈国放(外交部部长助理)赵沁平(教育部副部长)孙来燕(国防科工委副主任)赵永吉(公安部副部长)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尹蔚民(人事部副部长)娄勤俭(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农业部副部长)孟晓驷(文化部副部长)蒋作君(卫生部副部长)黄淑和(国资委副主任)刘文杰(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力(税务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质检总局副局长)王玉庆(环保总局副局长)赵实(广电总局副局长)江泽慧(林业局党组成员)张敬礼(食品药品监管局副
    2023-06-05
    138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收缴月度调度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今年上半年要基本实现全覆盖、基金收缴率达到90%以上的要求,我部在《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基金征缴的通知》中下达了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加基金收入的指标,要求各地按期完成。为及时掌握各地指标完成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推动扩面和增收工作的开展,从今年4月份起建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收缴月度调度制度。各地要按本通知所附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收缴情况月报表》和失业保险统计制度中的《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表》(劳社统失〔1999〕3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填写,在每月10日前报送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失业保险情况同时抄送我部失业保险司,我部汇总后通过适当方式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各地,并据此进行督办检查。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失业保险司
    2023-06-09
    394人看过
  •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劳社[2004]38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2003]102号),现就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一、养老保险问题1.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前已参加了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了个人帐户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第二条的规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资金转入军人所在单位后勤机关。2.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前已参加了我省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建立了个人帐户,随军后个人帐户资金实行了封存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转入军人所在单位后勤机关。3.未就业承军配偶随军前,已经参加地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未建立个人帐户,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军人所在单位后勤机关。二、医疗保险
    2023-06-04
    339人看过
  • 关于组建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国土调查办发〔200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的组建工作已经完成,明确了办公室的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组成。现予印发(见附件)。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抓紧成立省级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确定人员,落实经费,保证人、财、物及时到位,并于2007年4月10日前将省级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报全国土地调查办。联系人:张炳智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邮编:100812电话:010-66558206传真:010-66558201附件: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组成。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附件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
    2023-06-10
    289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乡镇办事处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发布文号:劳办发(1997)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江苏省劳动厅在该省所有乡镇普遍建立劳动管理所的基础上,针对本省乡镇企业劳动争议增多的现实情况,发出了《关于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乡镇办事处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乡镇办事处。该省作为劳动部确定的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试点地区,其做法适应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精神,遵循了三方原则,体现了及时、就地解决劳动争议的特点,对于全国进一步开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试点工作具有促进作用。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乡镇办事处的通知苏劳仲〔1997〕5号各市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贯彻《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进
    2023-04-22
    239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强全民节能意识人口众多、能源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近年来,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节能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浪费能源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如一些地方城市建设贪大求洋,汽车消费追求大排量,住房消费追求大面积,装修装饰追求豪华,大量使用一次性用品,产品过度包装等,不仅造成需求的不合理增长,而且加剧了能源供应紧张状况,加重了环境污染,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开展全民节能,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全民族的
    2023-06-06
    231人看过
  • 天津市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制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天津市法制办公室发布文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市属委、局: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督查工作,确保政府法制的统一和政令畅通,切实把市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第20条第四项的要求和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事项(1)对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指:政令、有关行政处罚、行政性收费、行政管理许可、行政强制措施等方面的规章性文件)的执行情况;(2)对市政府有关法制工作重大部署的落实情况;(3)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行政执法提案的承办情况;(4)对人民群众有关行政执法投诉和报刊对行政执法工作批评的查办情况;(5)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行政执法事项的办理情况。二、督查重点每年的督查重点由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国家和市政府的总体部署,逐年下达。1994年度督查的重点是:(一)去年以来新一届政府发布并实施已满一年的一至十四号政府令,负责组织实
    2023-06-06
    482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nbsp;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95年5月31日建城字第296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nbsp;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95年5月31日建城字第296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市市管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水务局: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1982年,为加强城市地下水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经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以(82)城公字235号《关于印发〈二十五个城市用水会议纪要〉的通知》指出:凡开发利用城市地下水资源的单位,都要服从统一管理、装表计量、按量开采、并交付水资源费。财政部从1982年起,将“城市水资源费”科目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部预算收支科目。1992年,为贯彻中共中央、国
    2023-06-10
    355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土地储备制度的通知
    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国有土地储备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全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城市土地市场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的城市土地管理制度,是政府加强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重要手段。旗县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完善土地供应体制与机制,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加强对城市存量土地供应的垄断,实行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前期开发--出让”的运行机制,使土地储备成为强化土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旗县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调控市场的需要,分期分批进行土地储备,适时适量地统一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以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储备土地。二、土地储备计划管理土地储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盟市、旗县土地储备计划由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
    2023-06-10
    395人看过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全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全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省人多地少,人地矛盾历来十分突出。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逐年增加,如何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确保各地按规划用地、计划用地、依法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科学用地和合理用地,加大土地整理和开发复垦的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的行为,是当前我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
    2023-04-22
    276人看过
  • 关于建立职工名册制度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根据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工名册制度的通知(鄂劳社发[2008]22号)文精神,现就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各单位都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好职工名册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应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名称、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经济类型、所属行业、登记注册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是否劳务派遣企业、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1)。职工基本信息应包含以下内容:姓名、性别、户口性质、社会保障号(件号码)、职工类别、用工形式、合同期限、合同类型(见附件2)。二、通过建立职工名册制度,逐步建立用人单位用工台帐和数据库各单位应通过建立职工名册制度,搞好单位及职
    2023-05-30
    54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事业管理的通知
    几年来,我国保险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在支持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稳定人民生活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办保险,政企不分,利用行政权力,强迫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加保险;有些部门开办保险业务,忽视积累保险基金,把保险费用于生产周转或基本建设,当保户遭受经济损失时不能及时补偿;有的单位不经保险管理机关批准擅自成立保险机构,自己“办保险”,把应当税前列支的保险费自提自留,挪作他用,或作为奖金发给职工;还有的单位为了兜揽涉外保险业务,采取压低保险费率、加大折扣等手段进行“竞争”,减少了国家的保险外汇收入。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妨碍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加强保险事业的管理作如下通知: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在全国经营各种保险、再保险业务的国家保险公司,是国家指定的办理法
    2023-06-09
    313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国务院发公厅关于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0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
    • 2018年国家国务院关于建立法定节假日放假制度的决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8
      最新《2013年节假日放假安排时间表》内部已经初步确定,《2013年节假日放假安排时间表》放假安排方案是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amp;lt;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amp;的决定》,参照往年国务院办公厅下达的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并结合中国当前工作实际,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做出的实际做出的。2013年节假日放假安排方案须报请国务院批准方可生效,最终方案将于2012年底予以公布,届时将以通
    •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规定的通知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2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4.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5.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
    • 关于劳动法的病假制度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6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
    • 建立缓刑人格调查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0
      我国《刑法》中没有缓刑人格调查制度的规定。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