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监视居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20:51:04 297 人看过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一、怀孕妇女犯罪可以实行强制措施吗

女犯罪嫌疑人在妊娠期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果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抢劫罪到检察院可以办理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并具有下列情形的,才可以办理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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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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