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劳动者权利的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8:57:18 418 人看过

不属于劳动者权利的是以下劳动者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其他。《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各项权利,未对其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一、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

入职前签定的协议不能成为劳动合同,属于职业意向。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二、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的区别在哪里

二者没有什么不同,因为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

三、劳动合同的忠实义务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在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合理薪酬等义务的同时,劳动者亦负有保守秘密,忠于职守,勤勉工作,不得危害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行为的义务,也就是所谓的忠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授权用人单位的方式变相地承认了劳动者的该项义务,即劳动合同法授权用人单位禁止劳动者到他人单位兼职,更不能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性的同类工作或类似工作,故而劳动者有不得兼职的忠诚义务。虽然上述观点表达过于曲折隐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以及《劳动合同法》第23条和第39条之规定可以得出劳动者忠诚义务的内容主要有: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负有为用人单位保守商业秘密,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忠实履职,不徇私舞弊及不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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