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平责任的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3:26:12 160 人看过

一、什么是公平责任的特征

公平责任的特征是:

1.公平责任是一项辅助性原则,应当在过错责任原则等难以适用的时候才适用:

(1)不能适用过错责任(“没有过错”是适用公平责任前提);

(2)不能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和严格责任;

(3)在确定责任范围时,如果采用过错责任分担损失不合理,可以采取公平责任。

2.公平责任具有独特的归责基础(即根据分担能力来分配责任)。

3.公平责任不仅是确定损失如何分配的归责原则,而且是确定责任成立的归责原则。

二、公平责任的适用情形

公平责任的适用情形:

1.公平责任适用于当事人没有过错,也不能推定当事人有过错,依据过错确定加害人的责任或免除加害人的责任,明显有失公平的情况。

2.实际情况并非弹性规定,应该由立法和司法机构作出明确解释。

3.由当事人双方公平合理所分担的责任。

《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适用公平责任的前提,必须是当事人既无过错,又不能推定其过错的存在,同时也不存在法定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情况。如果可以适用过错责任、法定无过错责任或推定过错责任就不能适用公平责任。

2.当事人如何分担责任,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包括损害事实与各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进行综合衡量,力求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在无过错责任中必备的特征是什么
    一、在无过错责任中必备的特征是什么在无过错责任中必备的特征是: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价值判断标准是损害的存在。无过错责任原则归责的价值判断标准与其它归责原则有所不同,并因此与其它归责原则相区别。2.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损害结果来确定责任,不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3.确认无过错责任构成的决定要件是因果关系。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归责的情况下,一方面由于决定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是谁造成了损害结果;另一方面由于主观过错不再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决定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是因果关系。4.受害人在主张权利时,加害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不负举证责任。5.加害人承担的责任,并非是绝对责任,加害人也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而主张责任。加害人造成损害后果并不一定承担责任,加害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等事由而提出免责抗辩。6.
    2023-06-27
    275人看过
  • 公众责任保险是什么意思,公众责任险的特点
    一、公众责任保险是什么意思公众责任险的意思是指被保险人在公众活动场所,因自己的过错行为导致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进行赔偿。一般公众责任险可以包括场所责任险、承包人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三种,具体保险的保险责任以及理赔水平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二、公众责任险的特点公众责任险的特点:1.保险标的无形。该险种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为无形标的。2.适用范围较广。该险种可适用于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3.表现形式丰富。主要有普通责任、综合责任、场所责任、电梯责任、承包人责任等,我国则主要表现为场所公众责任。三、公众责任保险不赔偿的范围公众责任保险不赔偿的范围:1.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引起的损害事故;2.战争、内战、叛乱、暴动、骚乱、罢工或封闭工厂引起的任何损害事故;3.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引
    2022-06-28
    279人看过
  • 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含义是什么
    一、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含义是什么公平责任原则指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而使受害人遭受的重大损害得不到补偿,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审判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依公平合理原则,判由双方公平分担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
    2023-02-24
    385人看过
  • 民事责任形式有什么特征
    一、民事责任形式有什么特征民事责任形式的特征有:1.强制性。民事责任的强制性是其区别于道德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的基本标志。民事责任强制性的表现主要有两点:(1)在民事主体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或者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时,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当民事主体不主动承担民事责任时,通过国家有关权力机构强制其承担责任,履行民事义务。2.财产性。民事责任以财产责任为主,非财产责任为辅。一方不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给他方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通常通过财产性赔偿的方式予以恢复。但是仅有财产责任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因此,民法典也规定了一些辅助性的非财产责任。3.补偿性。民事责任以弥补民事主体所受的损失为限。就违约责任而言,旨在使当事人的利益达到合同获得适当履行的状态;侵权责任,旨在使当事人的利益恢复到受损害以前的状态希望对你有帮助。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什么承
    2023-10-30
    198人看过
  • 无过错责任具有什么特征
    无过错责任具有以下特征:1、因果关系是决定责任的基本要件,即以损害事实与责任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为前提,若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能承担无过错责任;2、无过错责任是与过错责任相并列的责任形式,无过错责任并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归责的要件,若以过错为归责的构成要件,那就成了过错责任原则;3、无过错责任的宗旨在于合理补偿受害人的损失,这也是许多国家为保障受害人的权益而设立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因所有;4、由被告就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它不同于过错责任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原告只要举出损害事实及损害事实和被告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再由被告就存在的法定免责事由进行举证,被告不能仅仅证明他已尽到了注意义务或没有一般的过失就可以被免除责任;5、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必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也就是针对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才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023-06-14
    27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特征有什么区别
    股份公司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成立条件、募集方式、股份转让难易程度、股权证明形等方面的区别。特征主要包括:1、股份公司具有股东广泛性、资合性、股东责任有限性、股份公开、自由性、公开性等特征;2、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任何兼资合、筹集资金的封闭性、组织机构筒化、股权转让严格性等特征。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一、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1、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七个区别:(1)设立要求不同;(2)风险承担主体不同;(3)治理结构不同;(4)份额或股权转让不同;(5)新增合伙人或股东方式不同;(6)利润分配不同;(7)税务承担不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023-07-28
    1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征是什么?
    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强制性,即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保险监管部门也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广覆盖性,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仅保障机动车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对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也同样给予保障。3.公益性,即保险公司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须遵循不亏损、不盈利的原则,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独管理和单独核算。一、交通事故责任险赔偿限额是怎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按致害人是否有责任来划分(注意不是按责任大小来划分):有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
    2023-06-28
    87人看过
  • 犯罪未遂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是什么
    犯罪未遂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其特征包括: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只能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和实行终了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的过程中。换言之,只有在犯罪预备至犯罪既遂之前的过程中停止犯罪的,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完成之前停止的意思;所以犯罪完成之后,自动恢复原状或自愿赔偿损失,都不能认为是中止,而仍应当负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2、必须自
    2023-06-20
    371人看过
  • 公平责任的适用情形,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
    公平责任的适用情形包括当事人没有过错,也不能推定当事人有过错的情况,当事人双方公平合同分担责任的情况,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包括双方对损害的方式均无过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等。一、公平责任的适用情形公平责任的适用情形:1.公平责任适用于当事人没有过错,也不能推定当事人有过错,依据过错确定加害人的责任或免除加害人的责任,明显有失公平的情况。2.实际情况并非弹性规定,应该由立法和司法机构作出明确解释。3.由当事人双方公平合理所分担的责任。《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二、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1.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2.只适用于过错责任归责的侵权类型;3.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4.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5.不适用公平责任将导致显失公平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
    2023-07-16
    180人看过
  • 平面商标的特征有什么?商标的特征又有哪些?
    中国商标法只保护平面商标。然而,商标是一定的标志,是让人联想起特定观念的一种制度,从这一角度而言,凡能让人产生联想起特定观念的标志都可作为商标标志,诸如立体标志、听觉标志、味觉标志、嗅觉标志等。当然平面商标也由其明显的特征。一、平面商标平面商标是一种的最基本的商标形态,包括文字、图形或文字和图形的组合。文字做商标的范围很广,可以是中国文字也可以是外国文字。文字商标可臆造词汇,如柯达、施乐、尼康,也选用由普通词汇,如苹果、绿叶等。从这一点上说,文字商标分为臆造商标、暗示商标、描述性商标。文字中的姓氏、地名、字母、数字作为商标使用会受到一些限制,除非经过使用特定化,且不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否则难以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图形的取材范围非常广泛,可由几何图形、想象物的图形等创造性题材或者动物、植物、日月星辰等自然题材为基础而设计的图案所构成。图形商标形象生动、立意明朗,不仅具有识别作用还可使人赏心悦目
    2023-04-23
    119人看过
  • 公平责任有哪些法律特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有下列特征:1、公平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范畴。2、公平责任以公平观念做价值判断标准来确定责任。3、它适用于当事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说说公平责任的法律特征公平责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公平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范畴公平责任是将社会主义道德中的公平内容上升为法律责任的结果,它要以公平观念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据以确定责任。而且公平责任的目的不在于对不法行为人的过错实施制裁,而在于在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当事人适当分担损失。因此,公平责任似乎类似于道德责任,但实际上它是由民法规定的责任,和道德责任截然不同。公平责任不同于道德责任,它是借助于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责任主体若不履行责任,可通过强制措施督促其履行,同时它不以自愿为基础,如当事人不能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强令当事人承担责任。因此,公平责任已非道德责任
    2023-07-23
    497人看过
  • 怎样认定合同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有什么特征
    一、怎样认定合同显失公平对于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应坚持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的统一。除了须有不公平的交易结果,即合同内容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以外,还必须具备下列要素:客观上,须双方订约地位不平等,一方处于优势地位而对方处于窘境,完全没有同对方讨价还价的余地,或是一方无经验、缺乏判断力。主观上,一方必须是故意利用对方所处的不利境地,即行为人必须知道对方所处的境地、知道他们之间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并有意识的加以利用。二、显失公平的合同有什么特征显失公平的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此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如标的物的价款显然大大超出了市场上同类物品的价格,或同类劳
    2023-05-06
    281人看过
  • 公平责任的说明
    紧急避险
    公平责任是指当损害发生时,双方对损害没有过错,此时,法院将根据公平原则、双方财产状况等因素,判决加害人对受害人给予一定的赔偿,这种赔偿责任形式是公平责任。公平责任是侵权公平原则的具体表现。公平责任是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下平衡利益,是对受害者的补偿和安慰。公平责任适用于侵权责任领域,适用条件如下:1、双方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2、损害结果比较严重;3、双方不分担损失显然是不公平的。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有(一)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民法典第182条第2款规定: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二)见义勇为受益人对受害人的补偿责任:民法典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丧失意识侵权责任:民
    2023-07-02
    160人看过
  •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环境民事责任的特征
    一、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行为人因违反环境法定义务实施环境不法行为致人损害而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所必需的各种要件的有机统一。它包含如下内容:1.须有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事实。2.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污染环境行为,如排污行为,只要行为人所实施的排污行为造成他人环境权益的损害均应承担环境民事责任。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侵权方就排除因果关系举证不充分应承担民事责任。二、环境民事责任的特征环境民事责任有如下特征:1.主体的不平等性、不可互换性与不特定性首先,环境侵权行为两相主体大多具有不平等性和不可互换性。民事主体具有平等性和互换性,是近代民法的两块基石。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其主体间显然已丧失了平等性与互换性。其次,环境侵权主体在特定情况下具有不特定性。2.侵害对象的广泛性环境侵权则要经过某一“环境”介质(如受污染的空气、水流、土壤等)作用于群体
    2023-04-24
    2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是怎么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答: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如下法律特征: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严格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50人以下。 (三)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公司,但同时具有较强的人合因素。有限责任公司虽然
    • 什么是公平责任原则,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23
      公平责任是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的责任。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已尽监护责任的情形。 2.因紧急避免造成损害。 3.行为人见义勇为而遭受损害的。 4.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损害,当事人均无过错的,适用公平原则。 5.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共同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
    • 我国法律的基本特征和责任特征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0
      医疗损害责任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体现包括归责原则: 1、过错原则。《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是《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在医疗损害诉讼案件中,医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 2、过错推定原则。《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
    • 什么是责任公平原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0
      公平责任是指当损害发生时,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此时,法院就会根据公平原则以及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因素,判决加害人对受害人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的责任形式即为公平责任。公平责任是公平原则在侵权行为中的具体表现。公平责任是在显失公平的清况下所进行的利益的平衡,是对受害方的补偿和慰藉。 在我国,公平责任适用于侵权责任领域,其适用条件有三: (1)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
    • 行政责任的情形特征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10
      行政责任的特征如下: 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3、行政责任是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