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9:44:22 102 人看过

案由

申诉人:某县水泥预制构件厂。

法定代表人:郑某,男,48岁,某县水泥预制构件厂厂长。

被诉人:单某,男,22岁,某县水泥预制构件厂劳动合同制工人。

申诉人认为被诉人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无视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申诉人的经济损失。双方因此发生劳动争议,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调查过程

申诉人某县水泥预制构件厂1995年4月25日招收了包括被诉人单某在内的十二名劳动合同制工人,并与他们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被诉人单某入厂后被分配到预制板工段,单某人厂前曾在某市饮食服务公司厨师培训班学习过,并取得了红案三级厨师证。被诉人单某所在预制板工段经常是室外作业,如水泥搅拌、浇注成型、养生等一系列工序,而且申诉人规定预制板工段必须完成1200平方米/日的工作量,人均100米/日。人厂一个月后,单某感到被诉人工作条件不好且经常加班,工资偏低。恰巧单某厨师培训班的一名同学将其推荐到某县大酒楼当厨师。于是单某于1995年5月28日向申诉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5、6月份正值建筑施工旺季,申诉人不同意单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被诉人单某继5月28日通知申诉人后,又于6月3日、5日通知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申诉人仍不同意单某的要求,并讲明,如果单某执意解除劳动合同,将追究其违约责任,赔偿给申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申诉人的申诉要求是:

(1)不同意单某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如单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负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2500元,赔偿经济损失5100元。

分析意见

申诉人认为是单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违约行为是不成立的,要求被诉人赔偿经济损失也是没有道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申诉人与被诉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即从1995年4月25日始,至1995年7月25日止。被诉人单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是5月28日,通知用人单位的时间是6月3日、5日。因此可以看出,被诉人单某是在试用期内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正式通知了申诉人。因此,单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违约,要求单某支付违约金之事也就不应存在了。同样,单某接连三次通知申诉人同时仍继续工作,在申诉人仍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情况下才不来上班的,因此不能认定单某负经济赔偿责任,自然也就不能赔偿经济损失了。

调查结果

1.双方解除劳动,台同关系;

2.申诉人要求被诉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因没有违约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3.仲裁费50元,由申诉人某县水泥预制构件厂承担。

经验教训

1.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以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2.试用期内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视为违约,也不能仅以此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损坏了设备、工具或其它物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予以赔偿。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虽然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提倡放下工作就走的做法,应当配合用人单位搞好工作交接,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赔偿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哺乳期提出解除合同的赔偿,哺乳期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哺乳期提出解除合同的赔偿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哺乳期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一、用人单位哺乳期提出解除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哺乳期提出解除合同的赔偿是双倍的经济补偿,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二、哺乳期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解除的违法,如果女职工要求解除则允许。哺乳期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单位不得克扣、不得降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
    2023-06-04
    389人看过
  • 工人不签劳动合同,那个要求单位经济赔偿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不与员工签
    2023-08-18
    344人看过
  • 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32条,“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单方面无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无需提前30天通知企业。《劳动法》第25条规定,“如果证明工人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就业条件,雇主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企业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与企业就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企业有责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不得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2023-05-03
    401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
    2023-07-02
    103人看过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提前数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劳动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证明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其承担。所谓证据,在实践中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是否说明了岗位的工作职能和要求;第二,用人单位是否对员工试用期的绩效有客观记录和评价
    2023-05-07
    408人看过
  • 劳动者因工作岗位变更而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否向劳动者给付经济补偿金?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一条规定,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1)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2)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实践中,对此情形应分为两种情况:(1)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有明确约定时,用人单位不
    2023-04-23
    150人看过
  • 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
    实行解除经济补偿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被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寻找新的工作以前,其基本生活开支有必要的保障,或者有能力继续医治疾病。并不是所有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都可以享受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从《》的规定可以看出,除因劳动者违纪、违法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的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鄙?活补助费。??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2?
    2023-04-23
    232人看过
  • 试用期内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过了试用期单位未聘用,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没有通过试用期的,或者因为劳动者存在下列过错情形而不聘用的,则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不聘用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试用期内单位破产怎么支付补偿在试用期内公司倒闭,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2023-07-24
    105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时,能否要求用人单位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偿金
    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偿金只能是其中之一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国家或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其性质是补贴,不要求行为人有过错或违法行为。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终止(由劳动者提出协商终止、非过失终止、经济性裁员)和合同的终止。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因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它强化了呼叫者单位的过错,这是一种补偿成本根据法律规定,在许多情况下,工人应该得到经济补偿。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外,定期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023-05-07
    494人看过
  • 单位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单位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相关法律依据按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少,补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了六个月以上没到一年的,也按一年算,在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可以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
    2023-02-25
    116人看过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都有哪些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1、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如何举报单位违反劳动法规举报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的方法有以下:1、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有关劳动行政部门会进行及时的调查、核实以及敦促企业改正;2、劳动者可以请求当地或相关工会的帮助,工会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和企业进行监督,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2023-06-28
    27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在试用期内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者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依此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在程序上通知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无须提前通知但不能不通知。目前,我国理论界主流观点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2023-07-25
    94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给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情形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等。一、请问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情形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2023-06-25
    432人看过
  • 解除试用期制的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试用期内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不符合岗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可以要求赔偿;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一、自动辞职是否有赔偿金额员工自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主动辞职的情况,用人单位是不用赔偿经济补偿金的。二、没转正被辞退能要到赔偿金吗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补偿。在试用期内,只有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有用人单位负担举证责任。其中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需举证证明以下内容:(1)公司方有证据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你;(2)公司方根据录
    2023-02-17
    41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更多>

    #经济赔偿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怎样赔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3
      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1995年10月10日劳办发[1995]264号)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问,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
    • 试用期内单位违反单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还有权要求单位赔偿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9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1)劳动监察《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
    • 劳动者试用期内因病住院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2
      劳动者试用期内,因病住院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试用期内需要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内又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07
      一般情况下应当给予经济赔偿,但解除合同关系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而解除的,则不能得到经济赔偿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 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4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