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前需要进行听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5:43:17 499 人看过

一、什么是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简称强拆,常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各地法院不得以各种理由参与拆迁,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因此行政诸机关对他人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行政的。

二、需要进行听证的行政行为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在我国需要听证的行政行为有: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

2、责令停产停业的;

3、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4、行政许可中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以及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许可事项。

三、强制拆迁是否需要进行听证

强制拆迁在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并不属于上述需要进行听证的行政行为,因而有关机关作出强制拆迁的决定时是不需要进行听证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强制拆迁是否应该举行听证
    如果多数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补偿方案,应当举行听证会。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一、协议拆迁是政府征收吗协议拆迁并不是由政府进行征收的,协议拆迁是由开发商或者其他的民事主体对房屋进行征收的情形,与被征收人签订的是民事拆迁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2023-04-06
    6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操作手册
    内容:各区县房管局、拆迁办、拆迁单位及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天津市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行政强制拆迁听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举行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以下简称听证)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听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便民的原则,以听证会形式公开举行,并接受监督。第四条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出行政裁决后、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举行听证。第五条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举行听证会,区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听证会的具体组织工作。第二章听
    2023-07-05
    202人看过
  • 强制拆迁前须先开听证禁止三停
    新京报消息:《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将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强行拆迁须提前半月通知被拆迁人,不得停水、停电、停气从今年3月1日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拆迁前,需要邀请管理部门、当事人代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进行听证。而作出的强制拆迁决定也必须提前15天通知被拆迁人,不得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昨天,建设部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相关内容将更大程度地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协议不成可申请裁决据介绍,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时,当事人双方都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如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还应进行听证,听证会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相关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过复核后
    2023-06-08
    201人看过
  • 天津市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办法
    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办法》的通知各区县房管局、拆迁办、拆迁单位及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天津市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行政强制拆迁听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举行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以下简称听证)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听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便民的原则,以听证会形式公开举行,并接受监督。第四条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出行政裁决后、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举行听证。第五条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举行听证会,区县房屋拆迁管
    2023-04-22
    30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代理词简述
    尊敬的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作为其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的代理人,我经过详细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进行法律分析后,认为市建设局做出的BY建拆裁字(2008)第7号拆迁裁决书是无效的,房屋拆迁程序是违法的,同时认为有关部门目前依法不应对范jz的房屋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具体代理意见如下: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在程序上违法市建设局在行政裁决前,没有依法告知被拆迁人有关程序性权利。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鉴定后的估价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在被拆迁人根本不认可评估结果的情况下,市建设局完全应该依法告知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中有专家鉴定委员会鉴定的程序。从《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可见,不管被拆迁人是否同意对评估报告复核,市建设
    2023-07-05
    118人看过
  • 行政强制听证需要申请吗
    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法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二、什么是行政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
    2023-06-01
    309人看过
  • 拆迁要求过高兰州开强制拆迁听证会
    自2006年9月开始动迁的兰州市孙家台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工程,在拆迁过程中,有两户人始终无法达成拆迁协议,导致该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为确保拆迁行政裁决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11月13日,兰州市政府为孙家台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召开了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被听证人为孙家台55号的住户赵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具有公信力的人员被邀请参加了听证会。赵某在拆迁范围孙家台55号有住宅房屋一处,砖土木结构、建筑面积145.23平方米,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经某房地产咨询估价有限公司评估,评估金额为197501元。赵某要求将涉拆房檐计算在房屋面积内,院子也要计算为房屋面积,且要求分别给自己及其妻、其女儿和妻子侄女各安置1套房屋,共计安置4套房屋。由于其要求超过了政策的规定,故未能获得拆迁人的答应。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简称市房管局)在详细了解赵某房屋情况及调解和裁
    2023-06-08
    362人看过
  • 可以对强制拆迁申请听证吗
    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4、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5、房屋拆迁笔录由拆
    2023-04-01
    43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及听证法律实务
    [内容提要]拆迁问题是社会敏感问题,本文试图从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意义、条件,以及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内容、程序等方面,探析合法拆迁的具体法律实务,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希望能为司法实践提供帮助,追求合法的行政强制拆迁途径。[关键词]拆迁行政强制司法强制听证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如今在各地的城市化进程与城市改造中成为一个沉重话题。近几年来,由于强制拆迁所引发的大量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行政诉讼案件频频发生,正不同程度地威胁着这些城市的社会稳定。这些城市暴露出来的问题,已成为当前国家和各地方制定完善城市房屋强制拆迁法律制度时重点考虑的方向。如本文讨论的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的相关问题也是热点之一。当前,我市的城市房屋拆迁正不可避免地进入强制拆迁阶段。为避免行政强制拆迁权力的滥用,在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根本利益,我市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正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并决定在已着手修订的《
    2023-06-28
    479人看过
  • 南京首次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
    【南京日报报道】昨天上午,被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鼓楼区铁路北街155号一户居民代表与拆迁实施单位负责人坐到一起,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司法局、监察局、街道、社区、新闻媒体等部门人员旁听下,就拆迁补偿等问题进行两个小时的陈述和辩论。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之前举行公开听证会在我市尚属首次。拆迁户:补偿价格太低中国互联网络调查问卷抢注旺铺得超值礼物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夏季房展6.24国贸开幕铁路北街鼓楼区段拓宽总长700米,涉及拆迁居民345户,工程从去年5月2日开始至今,大部分住户拆迁完成,剩余的对工程有直接影响的住户还有2家,铁路北街155号住户就是其中之一。两层楼、100多个平方少说值90万,但评估价格只有17万多,155号沈姓户主的儿子和女婿作为代理人出席听证会辩论,他们表示,房子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拆,主要是因为在补偿方式和价格上与拆迁实施方差距太大。地处沿街,155号住户一直开着连家店,拆
    2023-06-08
    236人看过
  •  在强制拆迁中,是否需要进行证据保全?
    根据提供的素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拆迁人在实施强制拆迁前,需要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因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公证和证据保全是拆迁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部 门 代 管 的 房 屋 强 制 拆 迁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 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
    2023-09-29
    109人看过
  •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的主要步骤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有哪些主要步骤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4、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
    2023-06-15
    312人看过
  • 强制拆迁听证会在什么时候举行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听证会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
    2023-06-18
    149人看过
  • 禁止三停,听证先行规范强制拆迁
    新京报消息:《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将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强行拆迁须提前半月通知被拆迁人,不得停水、停电、停气从今年3月1日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拆迁前,需要邀请管理部门、当事人代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进行听证。而作出的强制拆迁决定也必须提前15天通知被拆迁人,不得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昨天,建设部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相关内容将更大程度地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协议不成可申请裁决据介绍,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时,当事人双方都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如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还应进行听证,听证会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相关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过复核后
    2023-07-05
    183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拆迁如何进行听证,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20
      行政强制拆迁进行听证的流程。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关于行政强制拆迁如何进行听证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如何利用听证进行拆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5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征地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听证机构;但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办机构作为听证机构。本规定所称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是指依法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但主要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事项,包括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组织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
    • 申请征收拆迁前是否应当进行听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1、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是应当进行听证。 2、《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 拆迁办进行强制拆迁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4
      出现违法强拆或暴力强拆时,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也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 1、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2、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 3、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4、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 5、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
    • 拆迁会不会强制出庭听证啊?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5
      强制拆迁应该举行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在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的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组织听证七日前通知时间地点,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