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拥有的集体土地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11:18 354 人看过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范围包括:农村和郊区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除外。也就是说,农村和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属于国家。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法律是指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宅基地、私有土地和私有山。宅基地是指农村地区的空白土地,包括建筑物和非建筑物,但用于建设农村房屋;私人土地是指集体集体经济组织从集体土地分配给个体成员后在农业集体化后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农业集体化以来,集体经济组织从集体所有的山区中划出少量的土地或山区,用于植树或拾柴,供成员长期使用。(三)乡、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和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村农民集体所有。(4)乡镇企业使用乡、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规定进行补偿安置的,土地所有权转移到乡农民集体所有。依法经批准用于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农民集体土地,分别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5)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土地使用权作为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合资经营的条件,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批准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股份价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乡镇企业,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归农民所有吗
    一、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归农民所有吗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并非归农民个体所有。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不能交易,且个人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个体享有的是承包权和使用权,而非所有权。2.这意味着农民不能随意买卖土地,承包耕地也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进行继承。(1)当承包人去世后,如果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且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2)如果没有,则由发包方收回再进行分配。对于没有土地的农民,也有新的方式分配土地,如承包、出租、流转等。二、国土局强拆土地权限国土局具备强拆土地的权限。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拆除。2.如果不能拆除,将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可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3.国家实
    2024-07-25
    216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主要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一、宁波市一级苗圃企业的拆迁补偿标准浙江省苗圃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拆迁资产的补偿,即不能搬迁的土地或房屋以及设备的损失;2、企业停产停业的损失;3、设备搬迁的费用、物资运输的费用等;4、企业因为拆迁解聘员工的安置补贴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
    2023-03-31
    188人看过
  • 农民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吗
    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并且个人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属于集体的,作为农民个体来说,享有承包权以及使用权。农民个体不能随意买卖土地。承包耕地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进行继承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土地尚在承包期内的,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如果没有的话,则由发包方收回再进行分配。对于没有土地的农民来说,也会有新的方式分配土地,比如承包、出租、流转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六十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2024-04-23
    482人看过
  • 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是永久的吗
    一、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是永久的吗农村土地不可以永久使用。比如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的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承包期限的限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二、农民耕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永久拥有?1.农民耕地使用不可以超过法定的30年,林地不超过70年,农民对土地不是拥有永久使用权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
    2023-03-23
    330人看过
  • 农民集体土地是宅基地吗
    不是。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如下:1、所有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用途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是他用或生产工作自用;集体土地的使用,自用方面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此外在收益渠道不同二者也不同。《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2024-04-20
    383人看过
  • 集体土地包括哪些范围?
    我国《宪法》第10条和《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这一规定,在农村和城市郊区,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一、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
    2023-06-25
    361人看过
  • 集体土地包括的范围有哪些内容
    一、集体土地包括的范围有哪些内容集体土地的范围广泛且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除由法律规定明确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均属于集体所有。这里的“法律”指的是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2.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也是集体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1)宅基地涵盖了农村中用于修建农房的建筑物及其周边空地;(2)自留地和自留山则是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社员个人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或山地,用于农业生产和个人生活需要。3.乡镇或村在集体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也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二、宅基地自留地是否算集体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确实属于集体土地的一部分。1.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是农村中用于修建农房的土地及其周边空地,而自留地和自留山则是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社员个人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或山地。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民集体,而非个人所
    2024-08-14
    275人看过
  • 谁可以合法地拥有集体土地?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和《广东省农村土地登记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进行初始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由当地区县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二、依法办理土地登记申请手续并在地籍调查中出席现场指界,是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他项
    2023-07-10
    87人看过
  • 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范围
    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为农业用地。由于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用途会随之改变,故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抵押。可以抵押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包括:1、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滩和荒地(简称四荒)的使用权。这里需注意的是,农村集体里面的自留山与责任山不属于四荒之列。自留山与责任山是林地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四荒的土地,故不得抵押。四荒的承包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也就是说,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四荒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人还应持有依法登记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地证等证书。2、乡(镇)、村企业以其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但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乡(镇)、村企业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地上的厂房、其他建筑物一并抵押。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
    2023-08-18
    164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集体土地范围有哪几种
    一、法律规定的集体土地范围有哪几种1.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如果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则属于国家所有。应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法律指的是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指的农村中包括有建筑物和没有建筑但是用于修建农房的空白地;自留地是指农业集体化以后,集体经济组织从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划配给社员个人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自留山也是农业集体化以后,集体经济组织从集体所有的山地中划配给社员个人长期使用的栽种树木或摘取柴草的少量土地或者山地。3.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4.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权转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经依法批准的乡镇、村
    2023-06-21
    18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民还是集体所有人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民还是集体所有人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并非直接归村民个人所有,而是应当归属于农民集体所有。1.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包括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等,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范畴。2.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虽然归属于村集体,但具体的行使方式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村集体土地的法律依据村集体土地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规。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也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确立了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地位。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土地所有权的归属、行使方式和保护机制。三、农村土地征收与
    2024-07-22
    479人看过
  •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哪些
    一、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并不是属于国家所有,而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属于全体农民所有,任何个人不能够私自侵占、买卖土地,否则将会遭到处罚。《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承包吗农村土地既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包括国家所有依法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农业用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既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种物权。根据我国《
    2024-01-15
    243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农村是非常常见的土地使用证明,对于集体土地一般都是由乡村政府进行划分获得的,并不是属于个人的土地而是集体拥有的土地,对此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集体土地能不能进行流通,不知道集体土地能不能继承。那具体来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
    2024-02-02
    35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是国家的还是集体
    一、农村集体土地是国家的还是集体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农村土地并非全部属于集体所有。1.实际上,农村土地所有权可以归属于国家,也可以归属于农民集体。这是由我国实行的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决定的。2.具体来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其余部分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3.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等也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城市市区的土地则属于国家所有。二、农村土地转包期限关于农村土地的转包期限,它主要取决于土地的类型和用途。1.对于耕地而言,其转包期通常为三十年。这是由法律和有关政策明确规定的,旨在确保农村土地资源的稳定利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2.对于草地而言,其转包期则相对较长,为三十年至五十年。这一规定考虑了草地生态系统的特殊性和恢复周期。3.对于林地而言,其转包期更为灵活,一般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转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024-07-29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有哪些?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是什么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6
      农村集体土地是指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那么,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有哪些?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包括: 1、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如果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则属于国家所有。应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法律指的是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宅基地和自
    • 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真的属于所有居民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不是。只属于本村村民或者村民小组成员。r凡是具有本村村民资格或者村民小组成员的,享有本村村集体或者村民小组集体预留地使用收益权。r《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土地归属和使用权的规定:r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
    • 解释集体土地荒地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1
      荒地是属于集体性质的未利用地。广义上讲,荒地是指所有可供开发建设但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主要包括适合农、林、牧业的荒地。狭义的荒地通常是指适合耕种的荒地。
    • 民法典个人是否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4-30
      个人不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拥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 乡镇企业、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19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对这三类用地的范围,法律和政策都有准确界定,必须严格执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规定,乡镇企业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企业。要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