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担保人是否需偿还金额
借款担保人是不一定需偿还金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担保人要帮贷款人还款。担保人需要在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贷款人承担责任,在担保人担责后,可按约定向债务人追责。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款担保人有期限吗
借款担保人有期限的,一般保证期间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担保人起诉借款人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1.提供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提供的目的是用来证明主体资格的存在;
2.提供债权证明(欠条、合同、还款计划等);
3.如果对方是公司的话,还需要提供其企业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n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n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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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负责偿还借款是否要押金?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91、借钱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的时候需要偿还借款,此时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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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是否需要为借款人做担保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30首先,作为一个贷款担保人,当借款人想贷款机构提出借款申请时,银行出于对贷款安全性方面的考虑,这时候就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一个担保人,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足额进行还款的时候,担保人就需要协助借款人将所欠款项还清。这就说明了担保人是需要拥有足够的还款能力的。 但是,担保通常都分为连带责任担保以及一般担保两种。在这当中,一般担保指的就是双方在合同当中约定,当借款人无法进行还款的时候,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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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借款,为该项借款合同担保。担保人是否对该项借款偿还负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7回答此问题之前,首先要先分清保证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若保证人是一般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6条的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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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借款的借款人是否需承担担保责任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19介绍人只是介绍借意向。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介绍人仅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的中间人,没有特别约定,介绍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介绍人如果属于共同借款或对于还款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或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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