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7:42:36 90 人看过

一、死亡赔偿金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吗

刑事刑事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是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的诉讼范围。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亡赔偿金相关文章
  • 刑事附带民事 执行范围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
    2023-03-07
    46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包括残疾赔偿金
    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包括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是不包括残疾赔偿金的,具体赔偿如下:1.各种合理费用(1)医疗费,指为医治受伤的被侵权人所花费的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2)护理费,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伤害在医疗、康复期间使用护理人员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残疾而使用护理人员照料,日常发生的费用。(3)交通费,指处理人身损害相关事项发生的交通费用。(4)营养费,指为促进被侵权人身体健康、技能和体能恢复而购买必要营养食品所发生的费用。(5)住院伙食补助费,指被侵权人在住院期间为了治疗和康复需要,提高、改善膳食标准而额外增加的伙食费用。2.残疾赔偿金和残疾生活辅助用具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受到犯罪侵犯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既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即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精神损害赔偿是
    2023-05-22
    37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刑事量刑与民事赔偿
    诉讼是基于同一违法事实产生了两个危害结果为前提,既侵害了我国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对社会造成了危害,构成刑事犯罪,同时又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物质损失,构成民法上的侵权,所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际上存在两个诉,一个是用于解决惩罚犯罪问题的刑事诉讼,另一个是用于解决民事损害赔偿问题的民事诉讼。审判实践中,对刑事量刑与民事赔偿之间的关系认识不一致。有的认为,被告人的赔偿能力有大小,量刑有轻重,没有赔偿能力的被告人能积极筹款赔偿,是一种悔罪表现,量刑时要从轻,对被告人处以重刑的,受害人能得到更大的心理慰藉,可适当减少被告人的赔偿额。有的认为,罪犯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不可替代的,如果被告人积极赔偿,就可以从轻处罚,容易产生诉辩交易之嫌,对罪犯的惩罚也是不完全的。由于认识上的不一致,导致个案间量刑失衡的情况出现,无助于公正量刑标准的树立。对此,笔者认为:(一)物质损失全部赔偿不考虑被
    2023-04-22
    46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
    认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审查。在刑事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虚假诉讼罪。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法律事实为案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不能认定为“无中生有”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不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自诉案件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自诉人需要自行提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证据,存在自诉人“无中生有”捏造他人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能性,自诉人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律师补充: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虚假诉讼行为,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
    2023-05-06
    413人看过
  • 诈骗案件是否属于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范围
    不属于,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并非自诉案件,但是,受害人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
    2023-04-15
    41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认定
    近年来,对死亡赔偿金属于物质范畴还是精神范畴,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存在较大争议。主要原因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不同时期所做的答复及解释有所变动,主要内容如下:(一)最早涉及对死者进行赔偿的案件:1963年3月21日黑龙江高级法院就“交通肇事是否给予被害人家属抚恤”的问题向最高法院的请示,称“只要不是被害人自己过失引起的死亡,不管被害人是否有劳动能力都应酌情给一点抚恤。这样主张因无现行法律或有关政策指示作根据,是否妥当,请指示。”最高法院于同年4月28日作出《关于交通肇事抚恤问题的批复》,同意了黑龙江高级法院的意见。这就意味着,在交通肇事中的被害人无论是否有劳动能力,都要给予被害人家属抚恤。???(二)2001年1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20年。与此并列的,还有第七项丧葬费、第九项被抚
    2023-05-02
    23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否存在?
    现行最新《刑诉法司法解释》中指出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范围,新《刑事诉讼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赔偿范围没有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所以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会支持诉讼请求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死亡赔偿范围和计算公式(一)收入损失。提指根据死者生前的综合收入水平计算的收入损失。收入损失=(年收入-年个人
    2023-02-13
    271人看过
  •  分析:关于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探讨
    这段内容讲述了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时不存在死亡赔偿金,而是属于精神损害赔偿范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死亡赔偿金应被视为精神损害赔偿,而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量范围。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由于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因此不存在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死亡赔偿金属于精神损害赔偿范畴,而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量范围。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1. 素材:关于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认定根据所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该问题涉及到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机动车一方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赔偿责任:(一)逃逸;(二)故意破坏、伪造现
    2023-08-19
    247人看过
  • 赔偿范围解析:故意伤害刑民附带诉讼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对附带民事诉
    2023-07-07
    269人看过
  • 刑附民死亡赔偿金判吗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要求被告人赔偿死亡赔偿金。判决以后当事人坐牢不愿民事赔偿法院可以判决强制执行,继续起诉民事赔偿最后能得到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侦查阶段是否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个问题有争议。一种意见认为:侦查是诉讼过程的一个阶段,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然包括侦查阶段。另一种意见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对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没有被告人,只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
    2023-04-06
    31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范围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范围包括下列人员:1、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人;2、直接受害人死亡的,近亲属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不论被害人是否死亡,为被害人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也可能是受到犯罪侵害的权利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被害人
    2023-07-24
    32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赔不起是否加刑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无力承担民事赔偿的,一般不会加刑。但是,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一、犯人家属可以上诉吗如果被告人本人服从判决的,当事人的家人不可以上诉。《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
    2023-03-07
    14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之后还需要量刑吗?
    在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诉讼中,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之后若被认定为依然构成犯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还是需要人民法院对其进行量刑处罚的,但有可能会被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交通肇事负刑事责任后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受害人不能向被告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如果有其他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则并不妨碍受害人向其他责任主体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据此规定,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民事损害赔偿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如果被害人个人由于交通肇事者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
    2023-06-26
    143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标准,过失致人死亡的含义
    一、过失致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标准过失致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标准,要考虑三个因素: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二、过失致人死亡的含义过失致人死亡的含义是指行为人没有杀人的故意,但由于过失导致了他人死亡后果发生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有的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有的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故
    2023-04-11
    190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死亡赔偿金
    相关咨询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包括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所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其本质上是具有民事诉讼特征的经济损害赔偿,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一、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
    • 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成立属于什么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0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提到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直接侵犯实体权利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刑事被告人和其他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者;(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
    • 那个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咋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6
      根据有关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形式叫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在残疾赔偿金之外,受害人可以另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按照新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提出来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及第二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死亡赔偿金,没有明确依据不予赔偿,因此,死亡赔偿金可以提出来。
    • 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赔偿金是多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会支持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因为刑事犯罪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没有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