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构成特征及法律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9 21:41:26 173 人看过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特征有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主体为证券行业的工作人员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主观上为故意。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会判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对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包括:一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二是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应当表现为故意。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本罪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
    2023-03-15
    390人看过
  • 可能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另外国金融秩序和上司公司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利用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金融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1)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2)主体为一般主体;(3)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
    2023-03-06
    386人看过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四要素?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四要素: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2.主体是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3.侵犯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一、内幕交易的认定标准都有哪些1、在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或他人内幕交易行为会侵犯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其客观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行为只能是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而错误地认为该信息已经公开。二、怎么才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投资者的利益;客观要件,本
    2023-04-04
    355人看过
  • 怎么样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犯罪构成有四个方面:第一,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优势进行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不仅是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也是违反证券市场的交易公平基本原则的行为。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投资者对信息了解、掌握和运用的程度,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虽然在程序上与正常的交易程序相同,也是到市场上公开买卖证券,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未公开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直接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诚信原则,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第二,客观要件。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第三,主体要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
    2023-03-14
    302人看过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由哪些构成?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要素有:主体是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进行违法活动。一、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四要件主要包括: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上为故意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3、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4、客观方面表现为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期货交易的行为。二、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构成有哪些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构成:1、侵犯的对象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2、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货币,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换取伪造货币;3、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组成;4、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
    2023-06-24
    190人看过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有四个方面:第一,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优势进行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不仅是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也是违反证券市场的交易公平基本原则的行为。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投资者对信息了解、掌握和运用的程度,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虽然在程序上与正常的交易程序相同,也是到市场上公开买卖证券,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未公开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直接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诚信原则,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第二,客观要件。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第三,主体要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
    2023-03-10
    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罪的特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2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2、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等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 法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定罪依据是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3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
    • 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0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优势进行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不仅是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也是违反证券市场的交易公平基本原则的行为。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构成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3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未公开的信息,非法从事交易活动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